关于建立县农电服务公司的探讨
两年多来,我市县农电总站在各区、县(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物、电、水、税”四家的通力协作下,乘着改革的东风相继诞生了,而且,已显示出应有的作用和强大的生命力。
一、农电队伍得到稳定。 县农电总站建立后,充分发挥管理农电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大对乡镇农电“人、财、物”的管理力度,尤其是“人、财”的管理力度,从而,有效地改变了过去“乡镇政府管人不管事、县局管事而又不能管人”的不良局面,使农电行业管理真正落实到了实处。主要体现在:一是县农电总站有了人事管理权,可对乡镇电管员实行择优招聘,杜绝了人浮于事的现象。同时,还能对电管站长进行任免,避免了条块“打架”的矛盾;二是县农电总站成了乡镇电管站的主管部门,乡镇电管员的工作顾虑得以消除。三是县农电总站理顺了乡镇电管员的工资、养老金保险等切身关系,尤其是不少单位在区、县(市)政府的重视下解决了乡镇电管员的城镇户口,从而,使广大农电人员的后顾之忧得以消除。
二、农电财务日趋规范 县农电总站建立后,对乡镇电管站财务实行计划管理、目标考核的办法。从而,改变了少数乡镇电管站过去财务混乱、站长大手大脚和个别乡镇政府任意摊派的现象。使有限的农电经费发挥了应有的最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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