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会议 第1号提案的答复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的建议”已收悉并进行了认真领会。现就我局的职能答复如下:
一是督促各县市区加快推进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规划先行,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满足农民需求,体现乡村特色,完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依据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民为本,编制村庄建设规划。
二是完善村庄保洁制度,健全长效保洁机制。各县(市、区)要按照不低于农村人口2‰的比例配备保洁员,落实保洁工作经费,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明确保洁项目、范围、标准等保洁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健全农村卫生保洁运行维护制度,建立公共财政投入与村民适当缴费相结合的经费保障制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积极推广政府购买农村卫生保洁服务,进一步健全长效保洁制度,全面实现垃圾收集全覆盖。
三是建立资金投入机制。市级财政积极争取省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增强对农村垃圾治理的保障能力。县级财政应按年度计划,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垃圾污水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引导群众适当缴纳卫生保洁费用,鼓励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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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本投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垃圾治理要求、垃圾分类知识、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通过推广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墙、宣传板、环保图,免费张贴宣传画等形式,营造治理垃圾的良好氛围,积极动员村民主动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开展文明农户、卫生家庭等评选活动,提高群众思想意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工作的自觉性。
感谢您对我市村镇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八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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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人大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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