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等农业院校优秀教材评选办法
为促进高等农业院校教材建设工作的发展,提高高等农业院校的教材质量,表彰在教材编写和教材建设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特设立全国高等农业院校优秀教材奖。该奖项包括优秀教材奖和优秀教材建设管理者奖两个奖项,每三年奖励一次。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材奖
1、参加评选的教材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阐述本学科的基本规律。反映本学科发展的最新成果,并切合我国的基本国情。
3、符合本学科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要求,体系科学,材料准确,取舍适当,具有启发性,利于学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4、在规定年限内公开出版的、供高等农业院校本科教学使用的各类教材。
5、参加评选教材须经过使用两次以上(含两次)。
6、教材编写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文字规范,语言流畅,图形符号、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
(二)优秀教材建设管理者奖
1、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校纪。
2、从事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3年以上(目前仍在本岗位工作)。热爱高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较高理论研究水平。
3、积极组织并参与全国高等农业院校教材建设工作,积极组织进行教材评介、推动优秀教材进课堂,取得突出成绩。在评选规定时间内组织编写并出版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10种以上,获国家级、省部级奖教材达到2本以上(含2本)。
二、申报程序
(一)优秀教材奖
1、优秀教材申报通过各高等农业院校进行。学校申报的教材要经过认真评议,择优申报。
2、申报的教材须经过学校聘请的2-3位具有教授职称的同行专家评议(外校的专家不少于1名),并根据教材的科类填写相应的《申报教材专家评议表》。
3、申报数额:各高校可申报由本校教师任主编,在规定年限内公开出版的教材总数的40% 。
4、申报优秀教材需报送:本单位《新版、修订版教材统计表 》(附表一)、《优秀教材申报清单》(附表二)、《优秀教材申报表》(附表三)、《申报教材专家评议表》(附表四)及样书。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二)优秀教材建设管理者奖
1、申报工作通过各高等农业院校进行。学校对申报的优秀教材建设管理者要经过认真评议,择优申报。
2、申报名额:各高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
3、申报者需填写《优秀教材建设管理者申报表》(附表五),一式两份。材料要生动、详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字数不超过2000字。
三、评选工作
(一)组织工作
1、成立评审委员会,领导评选工作。评审委员会由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领导、评审专家、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组成。评审专家主要从农业部教材建设专家委员会、在京出版专家中选聘,人数10-15人,兼顾各个学科门类。
2、成立评选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评选工作。
(二)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宁缺毋滥。
2、坚持创新原则,鼓励学科前沿促进原创和创新。
3、坚持面向大农业教育原则,适当考虑学科覆盖面。
4、坚持与教学相结合的原则,促进教材建设与教学实践相结合,提高教学质量。
(三)评选数额
优秀教材奖: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教材总数的40%。 优秀教材建设管理者奖:原则上不超过申报人总数的60%。
(四)评选程序
1、初评推荐:评选办公室按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教材出版质量审查,提出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名单。
2、专家评议:在重点审读(看)的基础上,提出评审意见,经过评审专家充分协商与讨论,对候选名单排序。
3、终审:评审委员会负责终审。评委对候选名单按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全体委员2/3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4、公示:终审结果在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网站公示一周。
五、奖励
获奖教材和个人由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颁发证书及奖金。优秀教材奖3000元,优秀教材建设管理者奖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