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职责及工作章程
一、总则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业委会工作章程
1、业委会定期举行业主委员会会议,每月的第一周和第三周周五晚上召开委员会议。
2、业委会下设业委会办公室负责业委会日常工作。
3、业委会决议须经过业委会半数以上委员同意方可形成业委会决议。
4、业委会关于小区公共事宜的会议决议形成正式文件,并向全体业主公开。
5、业委会组成各专项小组负责小区专项事宜管理。
6、业委会每月不定期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交流,并对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业委会职责及工作章程12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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