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职责
(主管矿长)
一、负责本矿井的全面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二、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身作则,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和指标。
三、对全矿各项工作经常进行检查、监促、落实、经常深入井下了解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和指标。
四、亲自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对检查的事故隐患问题要立即组织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并指定专人限期落实解决。
五、组织职工学习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考核工作。
六、对在安全生产上有贡献的职工,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三违人员要给予处罚。
七、抓好矿井维简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到专款使用。
八、关心职工生活。不断改善生活和生产条件,开展工程质量达标和安全创水平活动,把建设标准化矿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九、矿井发生事故时,必须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救援并报告主管部门,事后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总结教训,制定措施。
一、协助矿长抓好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专业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二、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和技术规范。
三、协助矿长做好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贯彻落实。
四、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不段修改完善,适应安全生产需要。
五、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有计划的组织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
六、协助矿长并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检查落实。
七、按周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八、协助矿长组织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拟定改进措施,组织落实。
九、负责具体实施矿山灾害预防计划和应急须案。
十、负责组织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十一、检查各科室,工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不安全,不生产作为第一法则。
三、调查隐患事故源头,负责组织本矿所发生的事故处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生产。
四、每月组织三次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五、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不安全问题。
六、负责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组织落实各工种的岗位责任制。
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要了如指掌,合理开采,制止乱采滥挖、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八、发生事故后,必须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报告矿长及有关部门。事后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九、完成矿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机电技术管理工作,对本单位的全部机电设备负全面责任。
二、负责对全矿机电设备统一指挥调动,合理安排设备的检查,检修、小修、中修、大修计划。
三、抓好机电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机电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认真监督,检查机电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的执行情况。
五、对因设备长期失修,有重大隐患或因防护装置不安全造成的工伤事故负责。
六、每月组织对本矿机电设备进行三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有记录,并及时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七、各种设备在使用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措施。
八、对临时进行的设备检修,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九、完成矿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一、对全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对本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
二、掌握和了解与本矿井田范围相邻煤矿的开采技术资料,防止发生超层越界违法开采行为。
三、组织编写矿井田范围相邻煤矿的开采技术资料,防止发生超层越界违法开采行为。
四、组织审批矿井各项工程设计方案,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等。
五、领导安全科研项目和技术革新活动,组织推广安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
六、定期召开安全技术工作会议、研究制定防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提升运输等重大灾害事故的技术措施,并检查落实。
七、负责“一通三防”安技措工程项目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