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商场专柜招商政策
百货部根据××购物广场所处商圈的同类别商场的经营合作条件,以及本商场的具体情况,依据业种在各楼层的分布,拟定以下招商政策。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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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备注:一楼手机专柜按条柜长度以800-1000元/ m的标准收取租金,管理费为20元/ m。 其他费用及规定:
1、工商税务收费:定额收取(销售税专柜自付);
2、广告促销费:每季度按500元标准收取;
3、员工培训费:专柜入职员工按100元/人收取;
4、保险费:按最底保底额五万元收取保费,即每年87元;
5、节庆费:重大节日(春节、中秋、国庆、五一等)店庆每专柜收取赞助费200元;
6、水电费:专柜自用部分按实际使用量计收;
7、促销员费用:专柜员工办理入职,需交300元押金,商户按150元/套工服费标准向商场购买,同时交
纳10元工牌制作费;
8、装修费用:专柜进场装修按面积大小、工程的难度收取装修押金,标准为1000-3000元;电费30元/
天;垃圾清理费100元;
9、收银:统一收银;
10、结算:月结或视具体专柜而定,以普通发票或收据结算;
11、合同期限:合同期以商场正式开业之日起计,最长为三年;
12、签订正式合同时一次性交清全部押金(二个月租金)、首月租金和进场费(押金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后
专柜无失责情况下无息返还)。
说明:
1、低于以上招商条件属特殊情况处理,报批后实行;
2、管理费包括物业管理费、空调费、水电费(公共照明)、商户服务、保安、保洁。
优惠措施:
1、试业期间(一个月)免收管理费,免收工商税务费,租赁部分租金八折,扣点部分减让5个百分点;
2、免费广告支持;
3、其他有利于商场良性动作的措施。
《百货商场专柜招商政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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