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满换证
一、部门名称
天津海关
二、事项名称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满换证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到注册地海关办理换证手续。
四、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
2、《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限外商投资企业提交);
4、《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5、《报关员情况登记表》(无报关员的免提交);
6、《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注:申请人按规定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将原件交海关验核。
五、办理程序和时限
申请人提交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海关在5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证书》。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受理部门和地址
天津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实行属地管理,业务范围包括报关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变更、注销及注册登记证书的换证等业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按照工商注册地到所属区域海关办理。
各区域海关管辖范围及受理部门如下:
1、开发区海关: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出口加工区所属企业
受理部门:开发区海关审批科咨询电话:65206017
2、保税区海关:天津港保税区所属企业
受理部门:保税区海关加工贸易管理科
咨询电话:65205829
3、武清海关:天津武清区所属企业
受理部门:武清海关业务一科咨询电话:84202649
4、蓟县海关:蓟县、宝坻县所属企业
受理部门:蓟县海关业务科咨询电话:29145944(蓟县)
82661107(宝坻)
5、新港海关:塘沽区(除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汉沽区、大港区、宁河县所属企业受理部门:新港海关综合业务处保税科
咨询电话:65205106
6、现场业务处:上述地区之外的企业
受理部门:现场业务处保税科、北辰监管科(北辰区所属企业)、静海监管科(静海县所属企业)
咨询电话:8420230
2、8420236
2、8420236
3、84202484(北辰)、84202472 (北辰)、84202717(静海)
办公地点:
保税科: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赛达二大道18号。具体路线:从市区走上友谊路,过外环线进入西青开发区后,沿画黄线的大道一直向前走10公里左右(中途经过一片较荒僻地区)后左转进入赛达二大道,向前第四个小路口左侧即可看到带有“中国海关”标志的三层楼,进楼后在右侧大厅的“企管(1)”窗口办理以上业务。
北辰监管科:天津市北辰科技园区中捷火炬科技园淮河道5号(宜兴埠天士力花园附近)。 静海监管科:天津市静海县迎宾大道99号静海县政府大楼309房间。
八、相关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