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工作制度
幕村小学2005---2006学年度
一、学校按要求开设社会主义法制教育课,对师生的法制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二、使广大师生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观念,增强参与国家管理、学校管理和实行自我管理的觉悟和能力。
三、学校各项活动都必须纳入社会主义法制轨道,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四、使广大师生即要依法履行义务,又要依法享有和行使权利,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五、要使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同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乃至其他教育协同发展,密切配合。
2005年9月
《105法制教育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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