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标准及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一般18元每天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一般60月每天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交通费
住宿费
直接财产损失费
精神损害费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适用于2008年2月1日之后发生交通事故)
交强险责任限额12.2万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责任限额:是指在责任保险中,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交强险条款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所分别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以上共计十二项。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以上共计七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