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
霸州市国土资源局:
我村村民在有宅基地一处,总面积为平方米,东西:米,南北米,宅基地证号为:,地号为:,经协商于年月日(过户时间与上报时间不能超过一个月)过户个我村村民,未办理过户手续。
现经村街同意,将该处宅基地使用权过户给,在本村没有其他住宅,也为出卖,出租过本村住宅,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请办理变更手续。
如出现法律纠纷,由村街承担。
村委会(章)(村长或会计签字)年月日
《宅基地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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