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垦农户退出农村宅基地的证明
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兹有复垦权利人(身份证号:,
产权证号:),该权利人自愿申请退出农村宅基地,现包装于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中,该权利人已退出宅基地及其建(构)筑物,签订了自愿
退出宅基地及其附属用地复垦协议,并已复垦于年月领取宅基地退出补偿款。
特此证明
复垦权利人(签字按手印):
村、社(居委会)意见(签字盖章):
街道、镇(乡)政府意见(签字盖章):
土地整治中心意见(签字盖章):
《退出宅基地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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