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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县国土资源局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0-03-02 11:26:1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永善县国土资源局

十一五工作总结和十二五工作安排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谋划之年。“十一五”期间,在县委、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局党组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落实国家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十一五”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有效促进了全局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十一五 ”期间工作开展情况

(一)地政管理工作

1、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和供给工作。一是上报审批了城镇建设用地358亩,基本满足了施工区移民安臵用地、县民政局中心敬老院建设、民族小学迁建、县城污水处理厂、县工业园区用地和部分拆迁户安臵用地需求;二是上报审批单独选址项目金沙铅锌矿日处理2000吨选矿厂技改扩建项目、县城垃圾处理场和黄华中学特殊党费建设项目;三是对历年来因征地工作难度大、项目难以实施的批次建设用地指标228亩,拟定了区位调整方案上报审批,以满足马鞍山生态园建设、红阳小区开发、山涧竹韵项目建设、县廉租住房和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用地,通过区位调整,有效缓解了全县建设用地指标紧缺问题,保障了城镇建设发

展用地需求;四是完成了校园片区第二期街道设施建设项目、粮食局北部片区街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民政局“三院”建设项目、永善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永善县民族小学迁址建设项目等具体建设项目的用地供给报批;五是办理农村宅基地用地手续1993宗、审批用地面积约202785㎡。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一是我县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各项规划指标的限制,已不能满足各类建设对用地的需求。2006年以来,经过省级审批各类建设项目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调整12个,调整面积28.1961公顷。基本满足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黄华中学、金沙选矿厂、冒河山电站等一大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为能源、水利水电、民生、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提供了用地需求。同时2006年启动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永善县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目前,该规划大纲通过省级审查。全县15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已报请省市组织审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资料,将为我县十二五规划及今后更长一段时间的各业各类用地提供保障,更好地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

3、土地招拍挂工作。坚持做好经营性用地招拍挂供地工作,认真落实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和协议出让。“十一五“期

间,共出让土地246宗,面积299448.91㎡,出让合同价款3650.59万元。

4、土地定级与估价工作。“十一五“期间,申请市国土资源局组织评审验收了黄华、桧溪、茂林等三个乡镇的城镇土地定级与估价成果;申请省国土资源厅组织评审验收了县城规划区城镇土地定级与估价成果和全县农用地定级估价成果。

5、耕地保护工作。一是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明确耕地保护责任,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十一五”期间确保了耕地保有量5.82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3万公顷。执行目标责任制的同时,通过加大土地整治力度,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实现项目建设“占补平衡”目标,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制作保护区标志牌6个,做到各类建设避让基本农田。二是科学合理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积极上报争取农用地转用指标,五年来共上报审批农用地转用指标826.6245亩。有力地推动了城市开发建设、能源、水利水电、环保、民生等工程建设。

6、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十一五”期间共申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0个,建设规模2864.63公顷,投资7397.49万元,国家、省、市实际批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7个,建设规模2250.87公顷,批准资金5535.96万元,其中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1个,投资840万元,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2个,投资2271.23万元,

市级投资土地开发(占补平衡)5个,投资1253.16万元,土地整理项目9个,投资1171.57万元。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

7、地籍管理工作。一是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农村部分国家外业核查工作。城镇地籍调查工作进入补测补绘阶段,完成了5.2平方公里城镇土地调查和测绘及外业检查验收。目前,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已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通过,并上报国土资源部验收。通过这次日调查,查清了我县土地总面积277824.57公顷,基本农田总面积45649.3公顷,全县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寒区面积占有50.9%,裸岩石砾地、裸土地、沼泽地、滩涂、田坎、沙地、陡坡上的荒地等难以开发利用的 土地面积约占全县土地面积的10%。全县城镇、村庄、工矿用地4166.8公顷,其中建制镇用地250.25公顷。农村宅基地3916.55公顷。 目前,已完成1:1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建设。二是登记发证工作。五年来,累计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4939本,集体土地使用证3800本,其中宅基地使用权443本。完成土地权属变更登记77宗。

(二)矿政管理工作

一是矿权设臵审批。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作了矿权设臵的申请条件及提交的资料,确定了办证程序与办证流程,并上墙公开,实行阳光审批。根据办证权限,对砂石、页岩、粘土进行审批发证。“十一五”期间完成了全县6个砂石矿权的成功挂牌工作,成交价款达65.75万元。成功配号4个续登矿权,收取采

矿权出让金6万元。二是矿产资源相关费用的收取。“十一五”期间共收取矿产资源补偿费163.5万元。收取采矿权出让金63.83万元,采矿权使用费14.72万元,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983.448万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25.3万元;三是矿产资源专项工作。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顺利通过市级专家组验收;矿业权实地核查已报请省级验收;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已通过省级专家组初审。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是建立了县、乡镇、村和隐患点的防治责任体系和各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职能职责,进一步完善了群测群防体系建设,2006年7月,黄华镇黄葛村石板滩滑坡成功避让成为全国典型,获国土资源部表彰奖励;二是进一步查清了全县地质灾害隐患分布情况。全县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384处,分布于全县15个乡镇108个村,威胁5701户25956人生命财产安全,主要类型为滑坡、泥石流和崩塌。三是发放《云南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指导性意见》、《突发性地质灾害及群测群防监测》、《滑坡泥石流灾害和预防常识》等资料5万册,运用移动信息平台发15000多条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并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强化宣传,进一步强化了干部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灾避灾意识。四是对重点地质灾害防治点安装了滑坡裂缝报警器20个,滑坡预警伸缩仪3台。五是搬迁避让和治理工作力度加大。对马

楠乡老鸦沟、水竹乡滑石板、团结乡后山、大兴镇后山、码口乡新民、墨翰乡荆坪等地灾隐患点进行了排险或搬迁治理安臵,投入资金近700万元。

(四)执法监察工作

在“十一五”期间,先后开展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乡集镇违法用地专项整治、清理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清理未报即用专项行动、矿业秩序整治、卫片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开展巡查1059次,制止土地违法行为208起,矿产违法行为263起,拆除违法用地建筑48宗,面积1976.79平方米,牵头拆除溪洛渡电站施工区红线外乱搭乱建建筑物124宗3300平方米。取缔非法采矿点117个,销毁非法开采设备若干。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60件,面积8740平方米,收缴罚款6.63万元,追缴土地出让金30余万元。

(五)信访工作

五年来,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63件,来访89件,调查处理国有土地权属纠纷6件,集体土地纠纷17件,发放宣传资料25460份,悬挂宣传标语86条。

二、存在的问题

(一)地政管理工作

1、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进展缓慢,新老规划交替阶段不能有效衔接,项目用地上报审批受规划的制约不能按时动工建设,影响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

2、项目用地报批程序复杂,历时较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争取难度大。由于国家实行严厉的国土资源政策,在上报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过程中,按要求在报件组织中需附环评、水保、地灾评估等20多项材料,从用地单位提交齐全报件材料到项目用地获得批准,需要很长时间。同时,全省每年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有限,争取用地指标非常困难,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地方经济发展。

3、土地开发整理的后备资源越来越少、困难越来越多、投资越来越大;有的基层干部缺乏高标准严要求,重申报、轻管理,重进度、轻质量的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后续管理跟不上,项目建成设施没有得到有效管理和充分发挥作用。

4、耕地保护规划实施管理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不健全,影响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规划的权威性和社会的认知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规划指导思想不全面,前瞻性和动态性不够;规划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退耕还林等控制指标与实际情况脱节;规划的实施缺乏经济手段。导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农业生产水利化程度低,制约耕地质量的提高;未利用地面积过

大,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建设用地拓展与耕地保护的矛盾突出;建设用地的无序拓展。

5、地籍基础工作由于广大群众对土地登记发证工作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够,觉得有证无证一个样,不能积极配合登记发证工作,造成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不能完全到位。同时,由于辖区内原有地籍调查资料不全,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几乎是一项新业务,每宗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都需重新调查,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

(二)矿政管理工作

1、由于小规模开采、资源掠夺、以探代采、越界探采、私挖乱采、无证探采等现象的存在,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难以实现根本性好转,安全隐患较为突出。尽管每年都耗费一定的人力财力集中打击各种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但治理成果难以持久。

2、小矿数量过多,经营粗放,矿山布局不合理,矿山开发规模集约化程度低的问题十分突出,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难以有效推进,但又不能不推进。

3、圈而不探、圈而不采现象十分突出。目前处于有效期内的矿权由于资金、技术的原因,大多处于停工状态。

4、存在非法转让矿权行为。多数矿权几易其主,私下转让,以合伙或入股方式使矿权人发生变化。矿权人乱签协议随意委托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探采。

5、到期矿权不依法及时申请续登, 所占区块处于无证状态,监管十分困难。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组织管理有待加强。在建立县、乡镇、村和监测点四级防灾管理体系的同时,要强化责任,加强管理,建立起协调配合的资料信息提供和快速反应协调系统,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治理经费筹措困难。全县需治理、搬迁避让或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384处,工程治理和避让搬迁工程量大,所需经费缺口大,筹措资金难度大。

3、技术力量不足。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才缺乏,防治水平有限,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网络系统建设等方面存在一定困难。四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工作中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进一步加强评估成果的应用与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落实工作。

(四)执法监察工作

1、由于法律制度上的缺陷性,未赋予国土资源部门对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实行行政强制措施,只能通过程序作出处罚决定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办案过程中,由于没有行之有效的措施,从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告知到作出处罚决定,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越来越大。一些违法行为不能制止在萌芽状态,在社

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法行为的发生。

2、近年来国家加大土地管理力度,土地报批十分艰难,而一些招商引资项目和国家投资的公益事业项目逐年增多,且这些项目建设如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又将影响整个地方发展。而少数用地单位对我局在组织建设项目用地报件时不支持、不配合,造成用地不能及时合法报批,使这些建设项目用地始终处于违法状态,导致未报即用和边报边用的尴尬局面。从2009年开始,卫片执法开始覆盖全国,《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已开始实施,给县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造成极大风险。

(五)信访工作

1、在征地拆迁工作中,由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对集体土地征收后的拆迁未作明确规定,只能参照国有土地拆迁,而少数拆迁户期望值过高,对政策不理解,都想获得更多更优惠的安臵,一旦不能满足其意愿,就产生对立情绪,发生上访和产生过激行为。征地工作也是如此,尽管永善县征地补偿标准在全市仅低于昭阳区,但部分被征地农户始终认为补偿标准低,一旦不能满足其意愿,就千方百计阻扰征地,进行非正常上访。

2、在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中,由于很多土地纠纷溯及时间长,往往争议双方均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据,而因历史原因,资料的查找极其困难,处理难度更大。现在的土地争议主要集中在溪洛渡水电站和向家坝水电站淹没区,涉及大面积的巨额补

偿,一旦争议一方意愿不能得到满足,极易出现群体性上访甚至突发事件。

三、“十二五”工作打算

(一)地政管理工作

1、将重点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上报审批和实施,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加强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报批工作,重点做好溪洛渡水电站、向家坝水电站建设涉及的黄华至码口公路、佛滩至青胜公路复建项目,桧溪、溪洛渡佛滩、黄华甘田、黄华黄坪等集镇迁建项目及其附属设施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加大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力度,为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能源、交通、水利设施以及工业、环保、民生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2、启动溪洛渡镇明子村土地开发(占补平衡)项目、伍寨乡伍寨村等土地整理项目;完成永善县黄华镇土地开发,永善县黄华镇米贴、金寨村土地整理,桧溪镇强胜村土地整理等项目的验收工作;加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储备、申报力度,储备一批自然条件好、实施意义大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待条件成熟时及时上报申请立项。

3、严格实施耕地建设“占补”平衡制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科学划定基本农田,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强化基本农田建设,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

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服务。

4、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国有土地、他项权利等确权登记发证,政府廉租房土地登记发证以及移民宅基地登记发证和土地权属变更登记工作;全面完成桧溪、黄华、大兴、莲峰、茂林5个建制镇土地调查工作;加大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意义,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为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矿政管理工作

1、合理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区域布局,科学划定勘查、开采规划区,调整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调控开采总量,细化勘查、开采规划区块,指导矿业权合理设臵,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准入条件。

2、正确处理生态环境与矿产资源开发关系,发展环保型矿业,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协调发展。

3、以市场为导向,发挥市场对资源配臵的基础性作用,同时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政策指导,制定市场规则,规范市场秩序和行为。

4、大力改善投资环境,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和比较优势的矿业经济体系。实现县内以马楠乡、团结乡等为重点的主要矿种地

质找矿新的重大突破,新发现和勘查完成一批大、中、小型重要矿床,新增一批资源储量,保障永善县矿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要。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突出“以人为本”的宗旨,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主要目标,变消极被动应急避灾为积极主动的防灾减灾,使地质灾害防与治达到协调统一。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以人为本,量力而行,分阶段实施的原则,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分期治理或搬迁避让。

2、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治理。确保全县60%以上的地质灾害点得到治理,使地质灾害发生率明显降低,达到受威胁人数减少70%,受威胁资产减少75%。

3、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力度,让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进一步排查地质灾害隐患,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台帐,做到家底清、底细明;高度重视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5、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取力度;

6、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应急队伍建设,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组织保障;请求县人民政府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

入县级财政预算,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四)执法监察工作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效力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执法动态巡查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预防机制,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降低执法成本和违法责任人的损失,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完善与规划、安监、监察、司法等部门联合巡查办案的协作机制,做到制止、查处、执行、追究、移送五到位,切实提高执法监察效力。

(五)信访工作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排查信访案件,建立协作机制,共同处理好溪洛渡水电站、向家坝水电站淹没区土地纠纷调查处理,企业改制土地纠纷调处、移民城镇安臵等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不稳定因素,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维护政府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良好形象,确保信访工作有突破、上台阶。

总之,面对矛盾尖锐、任务艰巨的国土资源工作任务,我局将在县委、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恪尽职守、积极工作,努力实现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维护权益更加切实有效、服务群众更加全面优质的目标。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国土资源厅演讲稿

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国土资源厅29号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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