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大米资质指南
一、办理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明
(一)申请条件:
大米(长粒米和中短粒米需分别申请)
1、国营贸易企业;
2、2014年有进口实绩(不包括代理进口)的企业;
3、具有粮食批发零售资格,2013年或2014年大米销售额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粮食企业;
4、2013年或2014年大米用量5万吨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
5、2014年无进口实绩,但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并由所在地商务部门出具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以大米为原料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
拥有多家加工厂的集团企业,须以各个加工厂名义独立申报、独立使用进口配额。申请大米进口关税配额的贸易型企业,可选择以集团总部或下属企业的名义申请,但总部和下属企业不得同时申请。
(二)申请时间
1、2015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时间为2014年12月11日至25日。
2、申请者可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授权机构领取,或从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daodoc.com)下载《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并如实填写。
3、国家发展改革委各授权机构负责受理属地范围内的企业申请,并于2014年12月31日前将符合公布条件的申请送达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抄报商务部。企业的申报信息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上公示。
(三)申请资料
1、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申请表
2、进口合同(正本复印件一份)
3、相关经营者将上述材料书面递交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经过经办人初审、商务部外贸司重农处复审后,打印并发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四)办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机构: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事务一处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中心 100731
电话:010-65197866/ 65197856(咨询电话)
(五)申请时间
1、办理时间:最长不超过十个工作日
2、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进境检疫注册登记
(一)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图;
4、厂区平面图、工艺流程图(标明质量控制点);
5、管理制度汇编;(包括对进境货物的运输、仓储、使用管理控制的要求,需要HACCP验证的应包括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或质量管理手册)
6、质量体系运行情况的自查报告(复查企业)。
7、其它有关资料:(根据要求提供)
a、农业部有关转基因的产品证明;
b、外委运输须提供运输企业复印件;
c、环保部门允许进口批件(废旧物品)
(二)办理机构:所在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三、进口清关资料
(一)报检资料:
1、基本单据:合同、发票、箱单、代理协议、报检委托书
2、原产地证—FORM E
3、植物检疫证书
4、熏蒸证书
5、品质鉴定(产品质量指标),CCIC证书
6、自理报检号:4300603804及商检备案号
7、品牌及标签备案号
(二)报关资料及注意事项:
1、关税配额证明
2、入境货物通关单
3、申报要素—确认大米种类,是籼米,还是糯米或者其他,来归海关编码
4、审价方面比较严,所以需要确定种类
5、包装规格,如5公斤/袋
6、基本单据:合同、发票、箱单、代理协议、报关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