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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

发布时间:2020-03-01 23:16:3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3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 1 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 【案情】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2013年9月22日对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0月25日,山东省高级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 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

【案情】2013年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认定:从1986年至2011年,刘志军先后利用担任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郑州铁路局副局长,沈阳铁路局局长,铁道部运输总调度长、副部长、部长、党组书记的职务便利,收受11人贿赂共计6460.54万元,并违反规定,徇私舞弊,为他人谋取巨额经济利益。

3 刘铁男涉嫌受贿案

【案情】2012年12月6日,知名媒体人罗昌平微博实名举报时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涉嫌与商人结成官商同盟等违法违纪行为,国家能源局新闻办迅速回应称“造谣”,刘铁男在举报之后四次公开亮相。但时隔半年,2013年5月14日,刘铁男涉嫌严重违纪被免职,8月18日,最高检以其涉嫌受贿犯罪,决定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涉案金额超1.5亿。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4 浙江张氏叔侄冤案

【案情】2003年5月19日,安徽籍17岁女孩王冬被人杀害,公安机关经侦查认定此案系张辉、张高平叔侄所为。2004年4月21日,杭州市中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同年10月19日,浙江省高院终审改判张辉死缓、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二审判决后的九年间,张氏叔侄一直在申诉,浙江省高院于2013年3月26日对张辉、张高平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氏叔侄无罪。2013年5月17日,浙江省高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分别支付张辉、张高平国家赔偿金110.57306万元。

5 李某某等人轮奸案

【案情】2013年2月19日,一女性报警称其两天前在北京海淀一酒吧内与李某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9月26日,海淀区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十年,王某(成年)有期徒刑十二年,其余三名未成年人获三到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和同案人王某不服提出上诉。11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终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6 张家川微博少年因言涉罪案

【案情】2013年9月12日,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发生一起死亡案件,警方认定排除他杀。9月14日、15日中午,网名“辉哥”的中学生杨某就该案先后多次通过QQ空间、微博发布质疑言论。9月17日,杨某被张家川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警方通报显示:“杨某涉嫌发帖散布谣言且被转载500次以上,煽动群众游行,严重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9月20日,为杨某提供法律帮助的两名公益律师到看守所要求会见杨某。在广大媒体和网民的强烈关注下,杨某最终于9月23日凌晨被释放。

7 光大证券乌龙案

【案情】2013年8月16日上午,光大证券自营盘出现重大“乌龙指”操作,交易员的失误导致中国股市早盘末段出现疯涨行情,午后行情迅速回归,但对资本市场和投资者造成了严重的危害。8月30日,证监会将光大证券在“乌龙指”事件中采取的补救措施定性为内幕交易,并作出罚没5.23亿元等严厉处罚。受害的投资者以内幕交易民事赔偿为由起诉光大证券,另有投资者将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列入被告。2013年12月,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相继受理了此类案件。

8 薛蛮子涉嫌嫖娼和聚众淫乱案

【案情】2013年8月23日,知名天使投资人、网络打拐名人、微博大V“薛蛮子”(中文名为“薛必群”)因涉嫌嫖娼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行政拘留。事后,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分别于8月25日、29日发布消息,对外公布其涉嫌嫖娼和聚众淫乱情况。2013年8月29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用近三分钟时间对该案进行了详细报道。2013年9月2日,薛蛮子被刑事拘留,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9 律师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信息案

【案情】2013年7月11日,浙江律师吴有水向全国31个省市区的计生和财政部门发出邮件,申请公开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的信息。在一个月期满后,只有12个省的计生部门给了书面答复。8月12日,吴有水向国家卫计委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国家卫计委受理,并已完成对14个省份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其中,山西等7省因超出法定期限作出答复,被确认不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等7省因未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被依法责令限期答复。

10 王金平确认国民党党籍案

【案情】2013年9月6日,台检方特侦组对外公布,台湾地区“立法院长”王金平涉嫌在“柯建铭案”中“关说”,据此国民党考纪会于9月11日撤销王金平国民党党籍,同日王金平向台北地方法院递状提出“假处分”诉求,要求国民党将处分暂缓送至台湾“中选会”,并提出确认党籍民事诉讼,13日,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在诉讼判决确定前王金平保有行使党员的权利。12月4日,王金平确认国民党党籍案首度开庭,法庭针对党籍撤销是否违法等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调查。

2012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 1吴英集资诈骗案

【案情】吴英是原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2007年3月16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捕。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吴英承诺付以高额利息,以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为由,先后从11人处筹得人民币7.7亿元。吴英将集资款部分用于偿付欠款和利息,部分用于购买房产、车辆和个人消费支出。2009年12月,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2012年1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了死刑判决。4月,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吴英死刑,将该案发回浙江高院重审。5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后,对吴英集资诈骗案作出死缓的终审判决。

2贵阳黎庆洪涉黑案

【案情】2010年3月25日,贵阳市中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黎庆洪案,认定其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五项罪名成立,2010年7月12日,贵州省高级法院以“一审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在公诉人不断增加涉案被告人数及控告罪名的情况下,此案却降格至由贵阳市小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至小河区人民法院审理。2012年1月9日,案件在贵阳市小河区基层法院开庭审理,法院限制旁听,媒体、被告人亲友均被拒之门外;庭审中辩护律师对法院管辖权、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违法等事项频频抗议,法官对辩护律师提出口头警告、训诫多次,并当场将4名辩护律师逐出法庭,后由于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律师为其辩护而导致延期审理。在休庭期间,前后共有十余名律师被“解除委托”,经过长达半年的休庭后,分别于2012年7月23日、9月19日,经过一审、二审判决,黎庆洪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4年。

3王老吉、加多宝商标纠纷案

【案情】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在1997年签订了红罐王老吉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有效期至2010年5月2日。此后,鸿道集团先后通过贿赂广药副董事长李益民的方式将王老吉商标租期延长至2020年。2011年4月,广药提起仲裁请求。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认定双方通过贿赂而签订的商标使用权合同无效,并且要求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4自然之友、重庆绿联会、曲靖市环保局告陆良化工铬渣污染索赔案

【案情】2011年6月,云南陆良化工厂将五千余吨的重毒化工废料铬渣非法倾倒在曲靖市麒麟山区,致珠江源头南盘江附近水库水体遭到严重污染。同年8月,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委托公益律师前往调查取证,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曲靖市环保局中途加入原告之列)。10月19日,法院正式受理本案。2012年5月23日-24日,法庭组织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此后,本案在法庭组织下进入调解程序。12月6日云南省环保厅对被告的历史铬渣治理工作通过了阶段性验收。12月28日,在法庭组织下,双方初步达成调解协议草案:被告愿意承担环境侵权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危险和环境修复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同时愿意接受包括原告在内的公众监督及第三方审核。

5陕西安康冯建梅“大月份”引产行政处罚案

【案情】2007年,陕西安康镇坪县的冯建梅于17岁时生育一女孩。2012年3月,镇坪县曾家镇计生服务站发现冯建梅二次怀孕已3个月,镇计生办要求她迁移户口、补办二孩生育证,但冯一直未办并准备外出生育。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劝阻。6月2日,冯建梅被强行送往县医院实施了终止妊娠手术。6月4日,冯建梅丈夫的大姐邓吉梅在医护人员不在场时,将死胎从产房拿到病房拍照,之后将照片上传网络,引起社会议论。6月26日,陕西省安康市通报了对镇坪县妇女冯建梅大月份引产事件的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认定其为一起强行实施大月份引产的违规责任事件,并对镇坪县相关干部进行了处理。

6薄谷开来、张晓军故意杀人案

【案情】薄谷开来因其子与尼尔·伍德因经济利益发生矛盾,并认为尼尔·伍德已威胁到其子的人身安全,故伙同勤务人员张晓军利用投毒的方式将其杀害。2012年8月20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薄谷开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薄谷开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7刘艳峰诉“表哥”工资信息公开案

【案情】2012年9月1日,湖北三峡大学在校生刘艳峰向陕西省财政厅申请公开在延安特大车祸现场“微笑”的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2011年度工资。9月20日下午,刘艳峰收到陕西省财政厅寄发的复函,文件就其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做出答复,称工资“不属于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故不予公开。2012年10月9日,刘艳峰分别向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和新城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陕西省财政厅及安监局不予公开信息行为违法,法院未予以立案。

8陈平福发帖被捕案

【案情】2007年7月至2012年3月,兰州失业人员陈平福在网易、搜狐、新浪等多家网站,用博客或微博发表、转载了34篇文章,诉说其为了偿还患病欠下重债和给读大学的儿子筹集生活费,在街头拉小提琴卖艺乞讨时受到行政人员欺凌的经历。2012年9月4日被提起公诉。律师对被告人做了无罪辩护,主张其享有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12月14日,检方撤诉获准,陈平福重获自由。

9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

【案情】2011年10月5日,13名中国船员在湄公河水域遭武装分子枪杀,2011年10月15日中国成立湄公河案专案组,负责调查此案。2012年5月,专案组将制造湄公河惨案、盘踞“金三角”地区的特大武装贩毒集团首犯抓获。2012年11月6日,该案在昆明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糯康等四名主犯被判处死刑,其余两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和有期徒刑八年。宣判后,6名被告人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12年12月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是首例“外国人在境外针对中国人的犯罪”在中国法院依中国法律判决的案件。

10大学生村官任建宇诉重庆市劳教委案

【案情】2011年9月,大学生“村官”任建宇被重庆市公安局以发表“反面言论和信息”为由,判处劳教两年。2012年8月,任建宇在其父代理下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1月19日,重庆市劳教委以“处理不当”为由,撤销了对任建宇的劳教决定,20日,法院公开宣判因任建宇起诉超过法定期间,裁定驳回其起诉。11月29日,任建宇上诉,要求法院认定劳教决定违法,12月28日,二审上诉开庭并当庭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2011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 北海律师维权案 【案情】杨在新等4名律师为2009年发生在广西北海市一桩命案的4名被告人辩护,质疑检察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反被控作伪证,“全军覆没”。来自各地的律师组成“北海律师团”提供法律援助,遭到有组织围攻,全国律协发表声明,强烈要求当地司法机关维护律师合法执业权利。此案还未审理终结。

金山公司诉周鸿祎微博名誉侵权案

【案情】360公司负责人周鸿祎连发数十条直指金山的微博,金山随后将周鸿祎告上法庭,认为被告“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和商业信誉”,请求法院判令周鸿祎撤回相关微博文章。一审判决支持原告的部分诉讼请求,要求周删除20条微博,并公开致歉,赔偿8万元,但法官也指出,网络上的言论有一定的“豁免权”;二审判决确认周鸿祎只需删除其中两条微博,其他博文内容“尚未达到构成侵犯名誉权的程度”,赔偿5万元。判决书中指出:“个人微博作为一个自由发表言论的空间„„为实现我国宪法所保障的言论自由提供了一个平台。”同时,“涉及批评的内容,还往往起到了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二审法官称,这个案子的判决,“旨在树立规则,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

药家鑫父状告张显名誉侵权案 【案情】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受害者代理人张显一直在微博上向公众报告药案的进展和他掌握的各种信息,网络弥漫着喊杀声。药家鑫被执行死刑后,人们发现他并不是什么“富二代”“军二代”,曾经汹涌的“倒药”舆情发生逆转,药的家人也一改过去失声的做法。药父药庆卫将张显诉至西安市雁塔区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其名誉侵权。

“黑监狱”非法羁押并故意伤害外地上访人员案

【案情】2011年8月11日,北京警方出动数十名警力,端掉位于昌平七里渠的一处“黑监狱”,解救了一批被非法羁押的外地上访人员。据查,这个“黑监狱”由保安公司辞职员工牵头成立,专门帮助地方政府拦截上访人员获利,一位上访者曾被殴打致死,此案已经进入刑事追诉程序。

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兵公开通报此案,要求严禁保安服务公司参与“截访”、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在“安元鼎事件”2010年被曝光之后,北京对保安业进行了清理整治。

“李庄案”第二季:漏罪案 【案情】被治以伪证罪的刑辩律师李庄即将刑满出狱之时,重庆检方又指控其在2008年上海某案件的刑事辩护过程中,具有为帮助他人开脱罪责,引诱、教唆证人改变证言的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首次开庭后,李庄居然拿出了一份2005年的录音,重庆检方撤回公诉。2011年6月11日,李庄出狱。

北京最大倒卖公民信息案

【案情】多达23人涉案,其中黄伟帆等7人是自国内三大电信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的工作人员,被判处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14名买卖者被判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拖欠农民工工资入罪案 【案情】广东省惠州市一个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杨某在拖欠25位工人总计10万余元工资后潜逃,被警方抓获归案后,法院依据刑法修正案

(八),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成为广东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事案件,也极有可能是全国的第一例。

李昌奎故意杀人案

【案情】云南农民李昌奎奸杀同村少女并杀害受害人3岁弟弟,一审被判死刑,云南省高院又以李昌奎有“自首”情节,改判其死缓,引发社会热烈议论:药家鑫死了,李昌奎凭啥活着?受害者家属强烈申诉,云南省高院再审,认为原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量刑不当,再次改判死刑。李昌奎终被依法执行死刑。

康菲中国漏油案 【案情】由于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的作业失误,其在渤海的钻井平台溢油事故,不仅给中国的海洋生态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也给相关海域的渔民、养殖户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依法享有诉权的国家海洋局迟迟未针对康菲公司的环境污染提起损害赔偿诉讼,急切寻求司法救济的渔民、养殖户的起诉却迟迟得不到法院受理。直到2011年12月30日,经过漫长的内部协调和博弈,天津海事法院受理29名养殖户的赔偿请求。

肇事司机涉嫌过失致“小悦悦”死亡案

【案情】根据媒体报道,2011年10月13日,2岁女童王悦(小悦悦)在佛山被两车碾压后,18名路人路过但未出手施救,小悦悦最终因医治无效离开人世。肇事司机被佛山检方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批捕,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却是18名路人:见死不救的他们是否也对小悦悦之死存在“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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