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工作职责
一、人事处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以及各类各级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2、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以及评优、奖惩、请销假工作;
3、负责学校科级机构设置,以及科级干部的聘任、考核和管理工作;
4、负责教职工的流动调配工作;
5、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配套政策的制定;
6、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各类人员的补充;
7、负责各类人才培养工程对象的选拔、推荐与培养、考核工作;
8、负责兼职教师的聘任管理工作;
9、负责全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组织工作;
10、负责制定教师国内外研修计划,选派国内外研修人员,接收外校访问学者和进修教师;
11、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进站、出站及日常管理工作;
12、负责劳动合同及学校事业编制外用工管理;
13、负责薪酬管理、社会保险和职工福利;
14、负责工人考工定级、技师评聘人选的推荐工作;
15、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16、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17、负责学校聘余人员的管理工作;
18、负责人事信息的管理及统计资料的上报工作;
1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江苏理工职业学院人事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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