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人费用复核审查制度
为规范收费行为,防止多收费与漏收费,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省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住院病人医药费用采用日常审查为主与出院复查相结合的办法。
2、各病区在日常录入病人费用时,首先审查有无医嘱记录,有执行但无医嘱的应及时补上医嘱,不得进行无医嘱收费。
3、对于与时间、次数有关的护理及治疗项目,应审查收费与医嘱单是否一致,对少收或多收项目应及时补收或退费。
4、对于一次性材料应审查收费主项除外内容是否包含该材料,审查一次性材料有无主项收费;审查材料的加价是否符合价格管理规定。
5、麻醉、手术科室收费时还应审查经同一切口做多个手术时,第二个手术是否减半收费;有用镇痛装置的,审查术后镇痛收费天数与记录单是否一致。
6、病人出院时,病区应审查医技检查项目是否都附有检查报告单。对于有收费无报告单的应及时查明原因,补齐报告单;有收费确实未做检查的应及时办理退费。
7、病区和住院收费处对病人一日清单不明的项目,应及时核对并予以解释。
8、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手续时,应重新对住院天数与病历首页记载是否一致,床位收费是否算头不算尾;并及时打印出汇总清单交病人审核。
《住院病人费用复核审查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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