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小区二期设备电信间运营商装维规范(试用)
1、本机房电信区为远门走线架一列,设备区为近门走线架一列,各运营商只能安装一个配线设备在电信区(规格不宜大于:宽600mm*深600mm,以下称运营商机柜),设备区可以安装运营商的OLT等有源通信设备(规格不宜大于:宽600mm*深600mm,以下也称运营商机柜),同排走线架下的机柜间距不宜超过3mm。
2、运营商的光缆、熔纤盘不能进入住宅建设方建设的配线设备(GB-S**Q-0
1、GB-S**Q-02和GB-S**Q-03,以下称业主机柜)。
3、运营商的分光器等只允许装在自建机柜内,不允许装在尾纤槽、业主机柜或其它位置。
4、运营商开通业务时,只能通过跳纤,一端连接自建分光器等设备,另一端途经专用尾纤槽、出纤口,最终跳接到业主机柜用户接入点开通业务,不允许直接飞线或其它不规范的跳接方式开通业务。
5、根据实际需要,布放合适长度的跳纤,建议5-10米,作好标签。
6、为了避免业主机柜跳纤(尾纤)自绕和互相缠绕,跳纤只能从业主机柜左边尾纤出纤槽孔进入,走业主机柜左边尾纤走线槽道布放,尾纤在冗余尾纤储存槽内盘留长度不超过500mm。
7、及时拆除停用业务的跳纤。
《小区设备间电信间运营商装维管理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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