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代理合同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邮编:
联系人:职务:
电话:传真: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邮编:
联系人:职务:
电话:传真:
上述缔约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指定的房地产项目房产的出售及出租提供代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委托该项目的基本情况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代理服务,为甲方寻找该项目房产合适的买受人及承租人。 该项目名称:北京INN;
该项目位置: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东水井胡同3号;
第二条委托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委托服务的期限为 叁个月,自 2012年 3月7日至2012年 6月7日止。
2、委托期限内,甲方有权自行开发客户或委托其他代理人开发客户,同时甲方有权调整销售及租赁策略、方案,且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有向乙方及时提供各种销售及租赁信息、资料、报价的义务。
2、甲方有对客户提供讲解项目、负责签约的义务。
第四条 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经营资格证明,并保证所提供之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2、乙方应运用合法、适当的方法积极寻找该项目合适的买受人及承租人,并随时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报告所委托事项的处理情况;
3、乙方应按照物业用途,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与客户初步商议合理售价 1
及租金标准(该售价及租金标准应经过甲方的确认同意)并拒绝客户的不合理要求,但不得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虚假陈述或者任何口头承诺、保证,不得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乙方收取甲方给付的中介代理费时,应向甲方出具税务部门认可之正式发票,所有与甲方支付给乙方款项相关的税费由乙方负担;
5、除非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代理事宜全部或一部分转委托给其他公司、组织或者个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6、乙方有跟进客户并协助签约的义务。
第五条 客户确认标准
1、凡乙方带领客户看项目前向甲方传真一份确认书或在客户看项目同时签署确认书,甲方须于 7日内回签确认书;
2、甲、乙双方就客户所签订的客户确认书作为乙方招商代理客户的重要依据,经甲、乙双方盖章并经甲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的确认书所记载的客户,将视为乙方提供甲方的意向客户,如该客户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与甲方签约成功,将视为乙方招商代理成功且记作乙方业绩,甲方应根据合同内容向乙方支付相应中介代理费;
3、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客户确认书其有效期限为叁 个月;该 叁 个月内,若甲方与该客户就该项目签订买卖或租赁合同,则甲方应向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中介代理费;否则,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第六条 中介代理费的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及支付时间
(一)销售房产的中介代理费
1、中介代理费的计算标准:
中介代理费的计算标准为乙方推荐的购买该项目的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所约定的房价款的 1 %(含乙方依法应交纳的税费)。
2、中介代理费的支付时间:
甲、乙双方约定在乙方推荐的购买该项目的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且该客户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将全部房价款支付至出卖人账户后3 日内,甲方将依据本合同约定计算的中介代理费支付给乙方。如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中介代理费的,每迟延一天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款项金额万分之二点一的违约金。
3、如乙方所推荐的客户在就该项目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违约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退还中介代理费。如乙方逾期向甲方退还中介代理费的,每迟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退还款项金额万分之二点一的违约金。
(二)租赁房产的中介代理费
1、中介代理费的计算标准:XXXX(含乙方依法应交纳的税费)。
2、中介代理费的支付时间:
甲、乙双方约定在乙方推荐的承租该项目的客户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且该客户依据《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了履约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日内,甲方将依据本合同约定计算的中介代理费支付给乙方。如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中介代理费的,每迟延一天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款项金额万分之二点一的违约金。
3、如乙方所推荐的客户在就该项目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后个月内违约并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乙方应退还本合同约定的中介代理费。如乙方逾期向甲方退还本合同约定的中介代理费的,每迟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退还款项金额万分之二点一的违约金。
(三)、乙方在收到中介代理费的同时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
(四)如乙方所推荐的客户最终未签约,甲方不承担向乙方支付中介代理费或/和其他任何名义的费用或/和赔偿义务,如甲方已向乙方支付了部分中介代理费或其他费用,乙方均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返还。
第七条:保密条款
1、乙方应保守甲方提供的和本项目有关的商业秘密(包括数据、图纸、客户名单、经营策略等),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有关资料、信息擅自泄漏给他人,不得将顾问工作中的有关资料与内容使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用途;
2、乙方违反上款规定,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
该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叁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须甲方出具的确认函、变更函、承诺函、补充协议等一切文件均须加盖甲方公章并经甲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否则该文件对甲方无法律约束力。
4、本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乙 方: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