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政府法制办2011年上半年 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2011年,我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紧紧围绕2011年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采取多项措施,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扎实工作,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构建和谐中原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现将今年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供意见做好法律参谋
我办积极做好法律事务参谋,为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多次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为多个议题提供法律意见;上半年,我办共办理政府及部门涉法事务25件,其中区政府领导交办20件、政府部门5件,涉及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卫生局等4个单位,总标的额近280亿元;包括审查合同协议20件、其它法律事务5件。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开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专项活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下发了《中原区开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中原办„2011‟16号)和《中原区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专项活动评优评差考核细则》(中原办„2011‟17号),规定区政府法制办在专项活动期间对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
- 1 办明电„2010‟208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通知》(郑法„2011‟1号)要求,我办于3月中旬,组织我区新换发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开展了以“文明执法、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文明执法讲座,通过讲座大力弘扬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理念,整体提升了行政执法队伍的行政执法效能和文明执法水平。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
一是继续坚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在规范性文件审核过程中,我办坚持规范性文件专人审核和重大疑难问题集体讨论制度,重点把好行政许可、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这三个关口,坚持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力求文件内容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能解决实际问题,上半年共计审核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1件。
二是坚持规范性文件专人备案制度。我区文件规定,规范性文件制发后必须在15日内向市政府审核备案处进行报备,如果因报备不及时受到市政府通报,予以追究责任。遇到负责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同志缺位时,由我办指定人员报备。截至6月底,我区共向市政府法制办报备规范性文件21件,备案率及备案及时率均达到100%。
三是坚持乡级规范性文件网上备案制度。我区按照《郑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和备案审查
- 3 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诉讼过程中及时与区政府法律顾问及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并出庭参加庭审。目前,正在审理的区本级案件有4件,其中,3件为土地案件,1件为经济案件。截止目前,1起一审区政府胜诉,现对方正在上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3起法院正在一审过程中,近期将会审结。
七、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办将继续围绕依法治区,建设法制政府的工作目标,加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力度,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挖掘行政复议案源,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探索规范性文件制发前合法性审核的新路子,坚持作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认真办理诉讼案件,积极维护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具体抓好七件事:
一是继续开展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
二是加强和完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书备案审查工作;
三是确保规范性文件审核合法率、备案及时率保持100%的目标;
四是强化行政复议工作;
五是继续开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专项活动。
六是做好我区河南省行政执法证、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认证、发放工作。
- 5七是做好我区行政执法机构执法绩效考核工作。 中原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