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促进学校体育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建设,发挥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中的积极导向作用,不断提高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质量,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积极、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的体育精神和意志品质。
二、考试对象
凡我县报名参加2013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体育考试。
三、考试时间与考点设置
时间:4月21日--24日
考点设置:砀山中学、砀山铁路中学
四、考试内容和项目
1、体育考试以《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运动技能领域(水平四)规定的相关内容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测试内容为基本内容。
2、根据有关文件与我县实际,设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立定跳远;双手掷实心球(2公斤)三个考试项目。
五、考试成绩与评定
1、体育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升学的依据之一。体育考试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同时计入升学录取总分。
2、为保证体育测试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县按市局要求使用中考体育测试仪器进行测试。体育考试总分值35分。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分值为15分,其余两项分值各10分。
3、体育考试测试项目的评分,参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中初三年级的评分标准执行。
六、免考与缓考的规定
(一)免考
1、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须有残疾证),可申请免考。申请免考的程序是: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免考申请表》(附件1),并详细注明原因,
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有效证明,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和学校批准后,将免考考生的姓名、免考原因等相关信息在学校公示栏公示,公示满5天无异议后报县教体局初审。县教体局成立目测领导小组对免考考生进行目测,并由目测人签字。县教体局目测后汇总,统一报送市教育局审批。经审核批准同意免考的考生,免考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中考体育成绩按满分计入中考总分。
2、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或意外事故,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被批准同意免考的考生,应有医院的详细病历和证明,按上述免考程序申报、公示、审批。经审核批准同意免考的此类考生,免考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中考体育成绩按中考体育总分的70%计入中考总分。
(二)缓考
1、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由所在学校提前统一办理缓考手续。缓考仅限一次,不作单项缓考。
2、申请缓考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填写《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缓考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由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学校审核后,报送县教体局。县教体局汇总后统一报市教育局审批。
3、考生体育考试当天,在进行考试检录前,突发疾病或意外,应及时向本校带队教师提出缓考申请,经考点领导小组批准,可予以缓考。
4、体育考试缓考严格按正式考试的要求进行,考生不得改变原选考项目。
5、申请缓考需提供的材料:填写《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缓考申请表》、病历和县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等。
七、建立健全中考体育考试的安全保障机制
1、各考点和各学校要始终把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实行中考体育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应急预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准备。
2、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前,学校要和每一位学生家长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确认,同时学校必须组织学生进行常规体检,特别是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对经体检证明确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的学生,坚决实行免考。
3、要加强对考生、考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体育设施的安全检查与管理,避免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
4、各考点要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较齐全的医疗急救设备,并与县医疗急救中心保
持联系,准备专用救护车辆,保证学生在考试中的安全。
八、考试规则和评分标准
(一)考试规则
1、800米、1000米:在田径跑道上进行,24人一组,站立式起跑(听发令),每人限跑一次。
2、实心球:受试者两脚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连贯把球投向前方,球在出手前双脚不得移动,并不能踩线。每名考生连续掷两次,以最远一次计分。如两次均犯规,补投一次作为最终成绩。
3、立定跳远:受试者两脚自然分开站立,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每名考生连续跳两次,以最远一次计分。如两次均犯规,补跳一次作为最终成绩。
(二)体育考试评分标准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九、有关要求
(一)体育考试是促进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青少年学生积极进行自身锻炼的有效手段。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把体育考试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学校体育工作在学校教育中应有的作用,促进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评价体系的建立。
(二)各初中毕业学校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工作,成立由校领导、体育教师、教务人员、校医、班主任等参加的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规则及《考生须知》(附件4),遵守各项培训、考试时间,分工明确,职责到人。科学有效地安排好考生考前练习和训练,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出现伤害事故。各学校要精心组织送考,确保体育考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三)各考点要成立体育考试考务工作机构,制定安全保障预案,确保体育考试考务、保卫人员、器材、场地布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有直系亲属参加体育考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体育考试考务工作。
(四)体育考试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现场集中测试,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全部考试项目必须在一个单元内(半天内)连续完成。因天气原因等特殊情况中断考试,不能在一个单元内考完三个项目的考生,经考务办公室批准,可在当天考完。如当天不能考完,已考项目成绩无效,考试时间另行安排。考试期间,考场必须封闭。考场场地应在封闭的运动场上进行,器材必须达到合格和安全标准, 考前要对场地器材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