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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0-03-02 17:57:0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乌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文件之

乌兰浩特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月16日在乌兰浩特市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乌兰浩特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局向大会提交《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同时对过去五年工作做简要回顾,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支持下,我市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财政收入在合理区间稳定增长;财政支出突出保民生、保运转、保稳定、保重点领域;财政各项改革有序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二届人大历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全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过去的五年,我们积极组织收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稳步增

- 12支付、授权额度等电子化业务,实现预算单位、财政、代理银行、人民银行全方位、全业务流程的电子化管理,逐步形成安全高效的电子化支付体系。六是积极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探索采购新模式,推行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与厂家直购,减少行政成本。七是严格规范国有资产转让、经营、处置程序,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与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对接机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平台,提升了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过去五年我们着力监管,财政监督管理迈上新台阶。一是通过开展预算执行监督、财务会计检查等多环节监管,把财政监督嵌入财政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切实管控好财政资金运行流程和关键节点,促进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年来,国库收付中心共支付资金194.9亿元,其中直接支付188.4亿元,授权支付6.5亿元,直接支付比例达到96.7%。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做到了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三是加强非税收入监管,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收入情况。2017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33亿元,累计完成年初预算的90.91%,同比增加0.6亿元,增长1.78%。其中: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8%,同比增加0.4亿元,增长5.4%;

上划中央税收收入20.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7%,同比减少0.5亿元,下降2.32%;

上划自治区级税收收入1.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73%,同比增加0.4亿元,增长32.08%;

上划盟级税收收入2.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7%,同比增加0.2亿元,增长11.56%。

上划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为75%。

支出情况。2017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2.7亿元,比上年增加支出1.7亿元,增长5.58%。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亿元,比上年增加0.7亿元,增长39.34%;

国防支出0.02亿元,比上年增长9.52%;

公共安全支出1.6亿元,比上年减少支出0.08亿元,下降4.8%;

教育支出4.6亿元,比上年增加支出0.7亿元,增长18.33%; 科学技术支出0.06亿元,比上年增长1.1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2亿元,比上年增加支出0.1亿元,增长65.8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亿元,比上年增加支出1亿元,增长20.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亿元,比上年减少支出0.02亿元,下降0.78%;

节能环保支出0.8亿元,比上年减少0.1亿元,下降15.78%;

- 56年结转0.4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20亿元,其中:上解支出5.75亿元、本级支出0.4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32亿元。其中: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38亿元,本级配套0.22亿元,上解支出3.6亿元;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0.07亿元,本级配套0.04亿元,上解支出0.11亿元;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11亿元,本级配套0.44亿元,上解支出1.55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完成0.03亿元,本级配套0.01亿元,上解支出0.04亿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完成0.03亿元,本级配套0.03亿元,上解支出0.06亿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完成0.11亿元,本级配套0.02亿元,上解支出0.13亿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完成0.18亿元,本级配套0.06亿元,上级专项0.02亿元,上年结余0.16亿元,本级支出0.16亿元,上解支出0.26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0.02亿元,本级配套0.02亿元,上级专项0.13亿元,上年结转0.22亿元,本级支出0.15亿元,结转下年0.24亿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上级专项收入0.07亿元,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未运行,上级专项结余0.07亿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收入0.02亿元,本级配套0.1亿元,上年结转0.03亿元,本级支出0.14亿元,结转下年0.01亿元。

四、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着力加强财源建设。2017年重点支持经济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共投入资金4108万元,为企业入驻创造良好环境,其中:工业经济开发区2455万元、物流园区1192万元、绒毛市场361万元、大学生孵化基地100万元;全年共向上争取专项资金157525万元 。

(二)切实强化财税征管。为克服全国经济下行不利影响,2017年市政府多次召开财税部门联席会,分析收入形势,强化征管措施,财税部门通力配合。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对重点行业、企业、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服务,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全面强化税源管控。二是强化日常征管。摸清底数,加强部门间协作,加大欠税清缴,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三是市政府协调各项目主管部门鼓励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地产产品,争取让施工单位在本地完税。四是加大非税收入征管。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入库,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有序增长。

(三)重点保障民生支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把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作为公共财政的优先方向。全年共拨付工资性支出104030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32%,与民生相关的支出达220954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59%,其中:为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发

- 910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预算公开透明;防范债务风险,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高服务质效,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乌兰浩特提供财力支撑。在2018年乌兰浩特市财政预算安排工作中坚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盟委行署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一次全会及《政府工作报告》中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任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纳入预算。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2018年安排公共财政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一、2018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

2018年本级可用财力预计20.81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92亿元,转移支付收入5.86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8.68亿元,上年结余0.07亿元,预计新增地方政府债券4.28亿元。

公共财政支出安排。按照市委、政府要求,2018年财政预算支出安排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厉行节约、讲求绩效的原则。二是压减一般性支出、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原则。三是在坚持不增加新的负债的前提下,尽力化解旧债务的原则。

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9.27亿元,上解支出1.54亿元。公共预算安排支出比上年增加0.24亿元,增长1.27%。具体支出项目为:

(一)人员工资支出安排9.98亿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0.55亿元,下降5.1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一次性补发2014年未休假补贴、职级并行增资、乡镇工作补贴、艰苦地区津贴等0.55亿元,2018年正常按月发放。

(二)公用经费支出安排0.59亿元,比 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0.04亿元,下降6.9%。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安排支出0.38亿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0.02亿元;全市取暖费安排支出0.2亿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0.02亿元。

(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5亿元,主要为罚没收入及行政性收费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自收自支单位工资发放及部分执收单位运转经费。

(四)政府预备费安排0.43亿元,根据《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应当按照本级政府预算支出总额的1%-3%设置预备费,2018年本级预备费占预算支出总额的2%,符合法定比例。主要用于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解决市委、政府议定的重大紧急事项以及不可预见的增支项目。

(5)事业发展支出安排7.77亿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支出1.97亿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5015万元,主要安排人大政协会议费54万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经费和各镇(办事处)人大工作经费131万元;政府综合楼网络通讯服务费及互联网使用费34万元;政府法律顾问团经费7万元;市委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业务费20万元;检察院调入11名财政供养人员经费80万元;保密局业务费2万元;经济开发区工作经费100万元;项目库建设前期经费300万元;发改委业务费10万元;政法委社会

- 1314册印刷及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核实经费30万元;社保局养老保险资格异地核查经费8万元;残疾人救助资金288万元等。

——医疗卫生支出安排10525万元,主要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经费10万元;离休人员医疗费20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6748万元;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间布鲁氏菌病防治、乡村医生补助、婚前医学检查生育关怀公益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免费体检等各项事业费1000万元;疾控中心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后补充检验用试剂疫苗款、专用设备购置等经费300万元;卫生监督所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后补充专用材料、培训、执法检查车辆运行维护等经费55万元;市医院职工津贴、聘用人员经费及三无患者医疗费用补助等支出安排870万元,公立医院改革医院利润财政补偿部分经费800万元;食品药品抽样检测经费540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安排27万元,主要用于环保监测费用。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安排7015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城市综合执法管理业务费等238安排万元;市政路灯电费1200万元;园林绿化抚育费500万元;洮儿河景观绿化工程及财务费用3651万元;利境污水处理厂水、电及运行费用180万元;绿洁垃圾处理场二级清运、车辆运行维护费、清洁工工具及服装费等运行经费1200万元;政府租地还款36万元;房屋征收中心经费10万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安排7346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500万元;扶持嘎查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200万元;教育建档立卡扶贫资金70%本级配套122万元;扶贫资金1000万元,巩固脱贫成果资金500万元,扶贫工作经费500万元;政策性农牧业保险配套29万元;村级办公经费612万元、村干部报酬1091万元;失地农民种粮和农资补贴350万元;农业开发文冠果基地示范项目本级配套资金8万元;林业防火经费50万元;苗圃生产经费30万元;农牧业局畜间布病防控经费30万元,重大疫病防治疫苗款15万元,基层兽医站工作经费16万元;设施农业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经费53万元;原种场职工养老保险缴费130万元;水务局河长制经费及防汛物资储备经费40万元,河道及灌区工程维修养护费20万元;洮儿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经费50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安排1,900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公交公司运营亏损补贴。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安排2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考核目标配套资金5万元,聘请安全生产专家经费20万元。

——商业服务支出安排4640万元,主要用于神骏山生态修复及景观PPP项目资本金3500万元、旅游发展资金1000万元;粮食政策性挂账利息135万元;病猪无害化处理5万元。

——国土资源气象支出安排155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国土局业务经费100万元,气象局经费55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安排20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支出。

- 17185.生育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0.02亿元,本级配套安排0.03亿元,预计上解支出0.05亿元。

6.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0.23亿元,本级配套安排0.05亿元,预计上解支出0.28亿元。

由本级财政负责安排收支的社会保险基金项目

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0.02亿元,本级配套安排0.02亿元,上年结转0.24亿元,预计支出0.28亿元。

8.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收入0.02亿元,本级配套安排0.15亿元,上年结转0.01亿元,预计支出0.18亿元。

四、2018年工作重点

(一)突出抓好财源建设。一是积极向上争资。加强政策对接衔接,积极主动汇报申报,大力争资立项,确保申报项目资金落地,切实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二是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资金引导作用,支持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壮大特色产业,促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经济总量做大和产业结构升级。

(二)严格抓好财税征管。一是做实收入。根据经济发展、政策调整等因素变化,科学研判经济税收形势,提高收入预测的准确性。二是切实加大税收协控联管工作力度。落实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国税、地税部门协调沟通,做好调研与收入测算,依法征管,做实财政收入。三是严格依法治税。对内,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办事,规范税收执法,防范执法风险;对外,加大税务稽查力度,打击涉税违法行为,规范税收秩序。四是积极对企业进行纳税输导,提倡使用地产产品,加强外阜企业纳税监控。

(三)重点抓好财政改革。一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紧跟财税体制改革步伐,精编细编财政支出预算,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继续推进预决算公开。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按照“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健全绩效评价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扩大绩效目标管理和评价试点范围,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探索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中介机构参与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提升绩效评价工作质量。三是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建立财政资金支付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提高工作效能、促进预算执行严格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合规透明和财政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四)科学抓好支出保障。严格按照“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保脱贫”原则,统筹各类资金,集中财力支持民生事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继续加大财政对民生投入力度,科学统筹财力支持重点项目、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支出,优先保障扶贫、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继续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发展差距,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度,不断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和面貌。

(五)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一是强化债务管理法治意识。严格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管理,健全政府债务情况随同预算公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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