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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消防安全责任书

发布时间:2020-03-01 21:33:0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消防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业主、商户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以下责任条款并确定 为 单元的防火责任人。

一、防火责任人职责:

1.建立本物业的防火责任人为主,物业使用人员共同参与的消防安全小组,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成都市消防条例》等消防法规及条款。

2.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教育物业使用人员树立防火意识,使用完电器、燃气用具后开关(阀门)要关闭。住宅装修时,必须至少配置干粉灭火器一具,营业房至少配置两具。

3.营业用房需配备必需的消防设备器材,定期检查维修,并在有效期结束前或使用后及时更换材料。

4.经常对物业使用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及火警逃生、生救技能的学习,使物业使用人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备和器材。

5.定期对本物业内部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并主动配合有关消防监督机关和物业服务中心对本单位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

6.有义务参加和发动物业使用人员参与消防部门和物业服务中心组织的消防学习及宣传活动。 7.配合物业服务中心组织紧急状态下的疏散,火灾发生时应服从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8.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物业服务中心和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9.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火安全责任人应有的权利、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消防责任范围

1.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 2.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损坏照价赔偿。

3.严禁储存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

4.装修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如使用易燃和可燃材料,必须经消防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

5.各住户或业主进行室内装修须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报物业服务中心批准,经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施工,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线路。

6.当发生火警时,应立即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并关闭电闸及煤气开关,迅速离开住所,切勿乘座电梯,应徒步从消防楼梯离去。

7.安全使用燃气、明火,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污,烟头和火柴余灰要随时熄灭,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8.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9.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物业服务中心或拨打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闸,迅速离开住所。 10.装修时,应督促装修单位在装修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三、根据消防管理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监督单位有权予以制止和纠正,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1.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2.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栓的; 3.不按规定使用煤气的; 4.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的;

5.擅自挪用灭火工具、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

四、各业主或住户应服从消防机关和物业服务中心人员防火方面的管理,阻挠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消防监督工作人员者,将送交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五、违背以上管理规定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造成的全部损失,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单元消防安全责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业主消防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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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住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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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使用人消防安全责任书(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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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消防安全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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