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营镇敬老院内部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
1、财务必须坚持每日上账,同时在公示栏公示当日所购买物品,不得累计后再上账;
2、付出现金要有合法的依据,支出凭证必须必须经过理财小组确认,有经手人、审核人、审批人签章,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3、做好财产清查、核对工作,做到账实相符,院内的收支要按月、季、半年和年度定期公示。
二、采购职责
1、采买物品必须先经过审批,特别是涉及资金较大,非常规性物品,必须先经过请示;
2、坚持按计划、质量、价格采购物品,严禁采购过期、有毒有害和腐烂变质的食品;
3、采购物品过程须有院民监督,有院民参与。
《敬老院内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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