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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03:48:5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亚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2007〕15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三亚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海南省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三亚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

总协调:张可市政府分管消防工作副秘书长

成员: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规划建设局、市文体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广电局、市民政局、市民宗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河东区管委会、河西区管委会、天涯镇、崖城镇、海棠湾镇、凤凰镇、田独镇、育才镇、供电公司等单位负责人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局,由张明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性工作。

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案。

二、联席会议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海南省消防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三亚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消防工作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落实市政府对消防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制定或拟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对策、措施,研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二)不定期分析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形势,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三)检查指导两区管委、各乡镇政府、市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情况。组织对两区管委、各乡镇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落实年度消防工作目标情况的考核。

(四)协调、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挂牌督办并落实有关整改工作。

(五)加强各级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实现消防工作信息资源共享,执行消防工作齐抓共管

机制。

(六)审议市消防专项规划,批准实施乡镇消防规划。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定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联席会议召集人召集并主持。联席会议召集人也可以结合工作实际决定临时召开会议;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请示召集人后通知各成员单位。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4月、10月分别向成员单位收集一次会议议题,报召集人审定后上会讨论。召集人可以直接向会议提交会议议题。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当在联席会议召开后及时编写、印发联席会议的会议纪要并跟踪了解掌握会议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四、联席会议成员职责

(一)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按市政府《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三亚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三亚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消防工作的若干实施意见》等文件的要求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执行消防工作联动机制。

(二)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每半年向联席会议办公室简要报告本行业、系统的消防工作形势和工作情况,年终要向办公室提交专题消防工作总结。逢专项治理要按市政府工作要求上报相关数据及文件资料。

(三)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区域、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现状,及时收集相关的联席会议议题并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联席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和决定,联席会议参会人员要在会后抓好请示汇报、工作部署及抓落实等工作,工作推动情况要及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五)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必须按时出席联席会议,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请假,并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指定人员代为参加会议。

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关于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乡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

厦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文件

二季度消防工作联席会议讲话材料

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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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三亚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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