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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04:14:0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新疆嘉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生产现场进行检修、安装、改造及调试工作时具有安全的工作条件和设备安全运行,杜绝无票违章作业,防止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特制定《工作票制度》和《操作票制度》。

1.2 在嘉润公司内生产设备、设施、系统以及与其相关的所有检修、安装、改造、调试工作,均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和操作票制度。

1.3 工作票系指:铝业作业工作票、热电热力机械工作票、铝业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热电电气第一种工作票、铝业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热电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动火作业票(所有票样见附件)。

1.4 操作票系指:电气倒闸操作票、热力机械操作票、电气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热工控制系统安全措施票、设备停电申请单、设备送电申请单(所有票样见附件)。

1.5 重点防火部位办理工作票的同时还要办理动火作业票,执行《生产区域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1.6 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应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1.7 本制度适用于新疆嘉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所辖铝业、热电及各部门,本制度若与行业安全规程及标准相抵触,以行业为准。

1.8 本制度解释权为安全环保部。 1.9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铝业分公司简称铝业;热电分公司简称热电。 2 工作票管理制度 2.1 工作票使用范围 2.1.1 铝业作业工作票

1 2.1.1.1 电解车间、铸造车间、阳极车间、净化车间、动力车间设备进行检修需要做停电、停水、停汽(气)、停风安全措施的。

2.1.1.2 本车间检修涉及工艺程序调整、运行方式改变的。 2.1.1.3 车间之间需要配合协作的。 2.1.1.4 起重设备大修。 2.1.1.5 消防系统及其设备。

2.1.1.6 生产建筑物修缮,外单位(外部门)到铝业进行作业的。 2.1.2 热力机械工作票

2.1.2.1 汽轮机本体系统及其疏水系统。 2.1.2.2 主蒸汽系统及其疏水系统。 2.1.2.3 给水泵及其连接的系统、给水系统。 2.1.2.4 凝结水泵及其连接的各系统、凝结水系统。 2.1.2.5 除氧器及其连接各系统。

2.1.2.6 供水系统及其设备、循环水泵及其连接的各系统,循环水系统。 2.1.2.7 凝汽器及其相连系统。 2.1.2.8 化学水处理系统及设备。 2.1.2.9 工业水系统及其设备。 2.1.2.10 轴封供汽系统及其设备。 2.1.2.11 空气系统及其设备。

2.1.2.12 汽轮机润滑油系统及其设备。 2.1.2.13 调速系统。

2.1.2.14 汽轮机回热系统、抽汽系统及其设备。

2.1.2.15 锅炉本体、过热器、省煤器、水冷壁、再热器和空气预热器及其相连系统和设备。

2.1.2.16 锅炉给水、减温水系统及其设备。 2.1.2.17 炉墙、烟道、燃烧室、煤粉燃烧器。 2.1.2.18 中速磨制粉、给粉系统及设备。 2.1.2.19 送、引风机及其系统。 2.1.2.20 汽包及其连接系统、设备。

2 2.1.2.21 除灰设备及其系统。 2.1.2.22 除尘设备及其系统。 2.1.2.23 脱硝设备及系统。 2.1.2.24 脱硫设备及其系统。 2.1.2.25 锅炉蒸汽推动、加热系统。

2.1.2.26 输煤设备、输煤皮带、碎煤机、磁铁分离器等。 2.1.2.27 各种容器、水箱、井沟。 2.1.2.28 排污、疏水、取样系统及设备。 2.1.2.29 氢系统及其设备。

2.1.2.30 空压机及附属系统。 2.1.2.31 厂用蒸汽系统。

2.1.2.32 工业供汽系统、工业采暖系统和设备。

2.1.2.33 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的保护及装置、DCS装置及系统等。 2.1.2.34 各热力系统测量仪表及自动装置和设备。 2.1.2.35 消防系统及其设备。 2.1.2.36 起重机械。 2.1.2.37 生产建筑物修缮。 2.1.3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2.1.3.1 高压设备上需要全停电或部分停电。

2.1.3.2 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

2.1.3.3 380V母线刀闸的检修工作。

2.1.3.4 在邻近高压电气设备附近工作,需要设遮栏。 2.1.3.5 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的作业。

2.1.3.6 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 2.1.4 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2.1.4.1 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工作。

2.1.4.2 在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室、电源干线上工作。

2.1.4.3 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

3 措施。

2.1.4.4 转动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2.1.4.5 非运行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型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电流。

2.1.4.6 更换表计或试验表计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

2.1.4.7 在变电站、电缆夹层、电缆隧道、电缆沟,配电室、控制室、蓄电池室区域内进行动土、整修地面、植(拔)草、粉刷墙壁、屋顶修缮、搭脚手架等工作,不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

2.2 工作票签发人、许可人、负责人、值班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2.2.1 工作票签发人

2.2.1.1 工作票应由总(副)工程师、生产技术处处(副)长、设备处处(副)长、工程部部(副)长、车间主(副)任签发,或由上述人员提出的专业专责工程师签发。

2.2.1.2铝业的车间主(副)任,只签发本车间管辖的设备系统,且与其它车间无关的工作票。

2.2.1.3 热电生产技术处处长、设备处处长提出的班长、班组技术员签发本班组管辖的设备系统,且与其它班组无关的工作票,但公用系统、主机组以及某些重要辅机的检修除外。

2.2.1.4 熟悉设备系统及设备性能。

2.2.1.5 熟悉安全工作规程、检修规程(制度)及运行规程的有关部分。 2.2.1.6 掌握人员安全技术条件。 2.2.1.7 了解检修工艺。

2.2.1.8 工作票签发人应经过公司安全环保部考试并合格。 2.2.1.9 工作票签发人应由安委会主任批准。

2..1.10 工作票签发人员名单,由公司安全环保部书面公布并备案,值长(或调度)、运行岗位、各相关部门发给副本。

2.2.2 工作票许可人

4 2.2.2.1 工作许可人一般由运行(生产)正、副班长担任。

2.2.2.2 也可以由班长指定,且经直接上级领导批准,且有能力正确执行和检查安全措施的独立值班员担任本岗位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系统检修的工作许可人,但公用系统除外。

2.2.2.3 工作许可人应熟知本岗位设备系统及其特性,了解相关专业设备特性;熟知本岗位内一切检修项目的安全措施;了解一般检修工艺。

2.2.2.4 掌握《安全工作规程》有关部分。

2.2.2.5 工作许可人应经过铝业、热电考试并合格、主要负责人批准。 2.2.2.6 批准的工作许可人和由于变动工作等原因暂时不能继续担任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应书面公布,报安全环保部备案,值长(调度)、运行岗位、各相关部门发给副本。

2.2.3 工作票负责人

2.2.3.1 工作负责人应由业务技术和组织能力均能胜任工作任务,并能保证安全、保证质量检修人员担任。

2.2.3.2 掌握《安全工作规程》有关部分。

2.2.3.3 掌握检修设备的设备情况(如结构、缺陷内容等)和与检修设备有关的系统。

2.2.3.4 掌握安全施工方法、检修工艺和质量标准。

2.2.3.5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工作票负责人,实习人员和未转正人员、临时工不得担任工作负责人。

2.2.3.6 工作负责人应经过铝业、热电考试并合格、主要负责人批准。 2.2.3.7 批准的工作负责人和由于变动工作等原因暂时不能继续担任工作负责人的人员名单应书面公布,报安全环保部备案,值长(调度)、运行岗位、各相关部门发给副本。

2.2.4 值班负责人(接票人)

2.2.4.1 值班负责人由铝业车间当班值班负责人和热电运行班(副)长担任;热电燃料专业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调度担任;所属除灰设备系统作业,白天由除灰班长、夜间可以由其值班员担任值班负责人。

2.2.4.2 值班负责人必须熟知本专业设备系统及其性能,了解与其相关专业

5 设备性能;熟知各检修项目的安全措施;了解检修工艺。

2.2.4.3 掌握《安全工作规程》有关部分。

2.2.4.4 值班负责人应经过铝业车间主任、热电专业主管考试合格,并批准。 2.2.5 值长、调度、铝业工作票审核人

2.2.5.1 值长、调度、铝业工作票审核人应掌握生产设备系统及其性能;熟知各检修项目的安全措施;了解检修工艺。

2.2.5.2 掌握《安全工作规程规》有关部分。

2.2.5.3 值长应经过热电考试合格,嘉润公司安委会主任批准。 2.2.5.4 热电燃料专业调度应经过专业考试合格、燃料专业主管批准。 2.2.5.5 铝业调度、工作票审核人应经过铝业考试合格、主要负责人批准。 2.3 工作票中所列人员安全责任 2.3.1 工作票签发人

2.3.1.1 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2.3.1.2 工作是否安全。

2.3.1.3 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2.3.1.4 向工作负责人交待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

2.3.1.5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组)人员是否适应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2.3.1.6 经常到现场检查检修工作是否安全进行。 2.3.2 值班负责人(接票人)

2.3.2.1 审查工作票所列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是否具备资格。 2.3.2.2 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

2.3.2.3 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3.2.4 审查计划工作时间是否超过批准的检修时间。 2.3.2.5 向工作许可人详细交待操作中安全注意事项。 2.3.2.6 对重大安全措施执行进行监护及复查。 2.3.3 工作许可人

2.3.3.1 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6 2.3.3.2 对工作票遗漏的安全措施加以补充。 2.3.3.3 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断。 2.3.3.4 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执行。

2.3.3.5 对工作负责人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和有爆炸危险等。 2.3.3.6 电气工作许可人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2.3.3.7 发现检修人员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工作票内所填写的安全措施,应立即制止检修人员工作,并将工作票收回。

2.3.4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2.3.4.1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3.4.2 检查、监督、监护工作人员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2.3.4.3 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2.3.4.4 工作前对工作班(组)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2.3.4.5 工作班(组)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2.3.5 值长、调度、铝厂工作票审核人

2.3.5.1 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时间相符。 2.3.5.2 审查工作票内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2.3.5.3 根据批准权限,批准工作结束时间和工作延期时间。 2.3.6 工作班(组)成员

2.3.6.1 认真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并互相监护、监督。 2.3.6.2 工作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2.4 工作票中安全措施部分填写

开始工作前,工作票中所列的安全措施应一次性完成。 2.4.1 铝业作业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

2.4.1.1 工作票中“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应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以下主要内容:

2.4.1.1.1 需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放水、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本条所称热力系统包括汽、水、氢、油、瓦斯、烟、风、压缩空气以及冲灰、输灰系统等发电生产设备系统。

7 2.4.1.1.2 需要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

2.4.1.1.3 负压系统、油系统、温度超过50℃或带压设备上测量仪表的检修和校验工作。

2.4.1.1.4 在工程师站、上位机或编程器进行组态、参数修改及代码传送(数据下载)等工作。

2.4.1.1.5 需要停运或局部停运计算机控制系统、独立监测和控制系统及其所属设备(含操作显示装置、计算控制装置、接口、电缆、电源、就地执行装置、测量装置和传感装置等设备)的检修或局部检修工作。

2.4.1.1.6 在线热工试验工作。

2.4.1.1.7 对电力生产区域、人员、设备安全可能造成直接影响的工作,如:土建、装修、防腐、保温、搭设及拆除脚手架等,也应填用对应的电气或者热力机械工作票。

2.4.1.1.8 填写时应具体写明必须停运、停电的设备名称(包括应拉开的开关、刀闸和保险等),必须关闭或开启的截门(应写明名称和编号),并悬挂警告牌;还应写明按《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应加锁的截门。

2.4.1.1.9 要求运行(生产)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的措施。 2.4.1.1.10 为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 2.4.1.1.11 防止检修人员中毒、窒息、触电、气体爆燃等特殊安全措施。 2.4.1.1.12 2.4.1.1.10及2.4.1.1.11两项措施中凡由检修人员执行的,签发工作票时应注明“检修自理”。

2.4.1.1.13 大、小修工作安全措施项目较多,可以结合本单位情况,制订固定项目的安全措施,对工作项目虽不属大、小修,但安全措施较多的,可使用安全措施附页。

2.4.1.2 工作票中“车间值班人员或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一栏,应主要填写以下内容:

2.4.1.2.1 由于运行方式和设备缺陷(如截门不严等等)需要扩大隔断范围的措施。

2.4.1.2.2 运行值班人员需要采取的保障检修现场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安

8 全的运行措施。

2.4.1.2.3 补充工作票签发人提出的安全措施。 2.4.1.2.4 提示检修人员安全注意事项。

2.4.1.2.5 如无补充措施,应在本栏中填写:“无补充”,不得空白。 2.4.1.3 安全措施和补充安全措施应分项,并顺序编号。工作许可人执行完一项后,在措施执行情况栏先写明与措施对应的编号,再划一个钩(√)。如使用安全措施附页,则该附页上必须写明对应的工作票编号。

2.4.1.4 下列工作项目可以签发一份工作票

2.4.1.4.1 电气工作,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如果检修设备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时,则允许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必须一次做完。

2.4.1.4.2 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签发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

2.4.1.4.3 一台机组的一组热力机械设备或一个管路系统检修工作,若能全部有效采取隔离、消压、防水、降温等安全措施时,可以签发一张工作票,在全部工作期间有效。

2.4.1.4.4 机组停运检修期间,可以按照一个专业安全措施相同的一个系统为单位签发一张工作票。

2.4.1.4.5 在防火重点部位及禁止明火区动火作业,除填用工作票外,还必须填用动火工作票,按动火工作票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4.2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2.4.2.1 工作票中“下列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一栏,应由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以下主要内容:

2.4.2.1.1 应拉开开关和刀闸、包括填票前已拉开关和刀闸。必须填写设备名称和编号(即双重编号)。

2.4.2.1.2 应装接地线:填写时应包括携带型接地线、接地刀闸和绝缘隔板。应注明装设处的确实位置和在各处装设组数。

2.4.2.1.3 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注明装设和悬挂的具体地点及标示牌名

9 称。对固定围栏内的检修设备应填写打开某设备围栏门,取下固定遮栏上的“标示牌”。

2.4.2.1.4 根据检修设备退出运行的环境条件和检修工作性质的需要,应在备注栏内填写补充措施。并向工作负责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和补充措施。

2.4.2.2 工作票中“下列由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填写”一栏,应由许可人(值班员)填写以下内容:

2.4.2.2.1 倒闸操作和布置安全措施全部完成后,将操作项目、安全措施即拉开关和刀闸;已装设地线编号和具体地点,包括接地刀闸编号;已加装的绝缘隔板和具体地点;已设遮栏;已挂标示牌及地点填入工作票“安全措施”栏的右半侧。

2.4.2.2.2 填写工作地点保留的带电部分和补充措施。 2.4.3 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可参照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填写程序进行填写。 2.5 执行安全措施的要求

2.5.1 铝业作业工作票、热电热力机械工作票

2.5.1.1 设备检修需要断开电源时,应在已拉开的开关、刀闸和检修设备控制开关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并取下操作保险。

2.5.1.2 设备检修需要电气运行值班人员做断开电源安全措施时,如热机检修工作负责人不具备到配电室检查安全措施的条件,必须使用停电联系单取代此项检查。

2.5.1.3 设备、系统检修需加堵板时,应统一按以下要求执行:

2.5.1.3.1 各种油系统和氢、氨、酸系统等易燃、易爆或可能引起人员中毒的系统检修,必须关严有关截门后立即在法兰上加装堵板,并保证严密不漏。

2.5.1.3.2 汽、水、烟、风系统、公用排污、疏水系统检修必须将应关闭的截门、闸板、挡板关严加锁,挂警告牌。如截门不严,必须采取关严前一道截门并加锁、挂警告牌或采取经生产技术处或车间批准的其它安全措施。

2.5.1.3.3 2.5.1.3.1及2.5.1.3.2两项中凡属电动截门应将电动截门的电源切断。热机控制设备执行元件的操作能源也应可靠地切断。

2.5.2 电气第

一、二种工作票

10 装设拆除接地线、装设遮栏、悬挂标示牌工作由值班员进行;某些地点需要检修人员代替装设时,运行人员应做好监护。

2.5.2.1 装设接地线:

2.5.2.1.1 装设拆除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并遵守装拆接地线顺序要求。 2.5.2.1.2 装设接地线(合接地刀)前必须先验明确无电压后立即进行。 2.5.2.1.3 装设接地线的接地端应有保证接触良好的固定夹具,如有油漆的导体应打磨去带油漆部分。

2.5.2.1.4 接地线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 2.5.2.1.5 装设接地线严禁用缠绕方法进行。

2.5.2.1.6 系统内的检修配合工作装拆接地线必须经调度员、值班员的许可。

2.5.2.1.7 装设接地线必须满足工作人员安全作业。凡是有突然向停电设备送电的地方都应装设接地线。严禁使用其他导线作接地线和短路线。

2.5.2.2 悬挂标示牌、装设遮栏:

2.5.2.2.1 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2.5.2.2.2 停电设备有两个断开点串联时,标示牌应悬挂在靠近电源的刀闸把手上。

2.5.2.2.3 对同时能进行远方和就地操作的刀闸则还应在刀闸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2.5.2.2.4 当线路上有人工作时应在线路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2.5.2.2.5 线路工作标示牌的悬挂与拆除,应按调度员、值班员的命令进行。 2.5.2.2.6 停电检修工作活动范围对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小于《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距离时,应在工作地点与带电设备之间装设临时遮栏,临时遮栏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距离。

2.5.2.2.7 检修工作地点两旁间隔和对面不停电设备的间隔遮栏上,室外没有固定围栏的检修设备,上述的临时遮栏,固定遮栏、围绳上、室外架构上工作与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都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围绳、遮

11 栏四周悬挂的标示牌牌面必须面向检修人员。

2.5.2.2.8 刀闸检修时“在此工作”的标示牌挂在刀闸把手上,被检修的刀闸不再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以便与临近刀闸有明显区别,防止试拉合刀闸时发生误操作。

2.5.2.2.9 工作人员上下用的铁架、梯子上悬挂“从此上下!”的标示牌。 2.5.2.2.10 工作人员上下的铁架临近可能上下的另外铁架上,运行中变压器的梯子上,配电变台架构上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2.6 工作许可

2.6.1 工作票中所列的安全措施全部执行后,工作许可人将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负责人,各持一份共同到施工现场,由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对照工作票检查安全措施无误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并记上开工时间,工作许可人留存一份,工作负责人自持一份,作为得到开工的凭证。工作负责人即可带领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6.2 电气第

一、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以手触试,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并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2.7 开始工作

2.7.1 工作负责人办完许可手续后应始终随身携一份工作票,作为许可开工的凭证和监护工作的依据。

2.7.2 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班(组)人员到现场,将工作任务及分工、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安全注意事项交待清楚后,由工作负责人下达开工命令。

2.7.3 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不允许在开工后单方变动安全措施(电气值班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方式)。如需变动时,应先停止工作并经双方同意,再次继续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重新向工作班(组)全体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2.7.4 多班(组)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可向班(组)负责人进行交待,班(组)负责人再向本班(组)人员进行交待。根据工作的便利也可由工作负责人向全体工作人员一起交待。然后分头按各自任务分工开始工作。

12 2.8 工作监护

2.8.1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组)成员的安全进行监护,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2.8.2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组)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2.8.3 若工作负责人需要长时间离开现场,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工作负责人,两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2.8.4 重大及危险的检修工作,应设专职安全监护人。 2.8.5 电气检修工作监护的特殊要求

2.8.5.1 电气所有检修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留在高压室内和室外变电所高压设备区内。

若工作需要(如测量极性、回路导通试验等),而且现场设备具体情况允许时,可以准许工作班(组)中有经验的一人或几人同时在其室进行工作,但工作负责人应在事前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详尽的指示。

2.8.5.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检修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地点,不致误碰导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

2.8.5.3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人监护和批准监护人数。

2.8.5.4 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2.9 电气检修工作间断、转移

2.9.1 工作间断时,工作班(组)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不变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通路,并将工作票交回值班员。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值班员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事前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要求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2.9.2 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前,值班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13 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送电,必须做到:征得工作负责人和电气专业(动力车间)负责人同意;确保工作班(组)全体人员撤离现场,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拉开接地刀)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换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必须在所有通路派专人守候,以便告诉工作班(组)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得继续工作”,守候人员在工作票未交回以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

2.9.3 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要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必须做到:工作班(组)全体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将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应在工作负责人和值班员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由值班员进行加压试验。工作班(组)若需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2.9.4 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时,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要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2.10 工作延期

2.10.1 工作任务不能按批准完工期限完成时,工作负责人一般应在批准完工期限前两小时向工作许可人(或值班负责人、值长、调度、铝业工作票审核人)申明理由,办理延期手续。

2.10.2 二日及以上的工作应在批准期限前一天办理延期手续。

2.10.3 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注明原因。

2.11 检修设备试运

2.11.1 对需要经过试运检验施工质量后方能交工的工作,或工作中间需要启动检修设备时,如不影响其他工作组安全措施范围的变动,工作负责人在试运前应将全体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点,然后将所持工作票交工作许可人。

2.11.2 工作许可人认为可以进行试运时,应将试运设备检修工作票有关安全措施撤除,检查工作人员确已撤出检修现场后,联系恢复送电,在确认不影响其他作业班(组)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试运。

2.11.3 试运后尚需工作时,工作许可人按工作票要求重新布置安全措施并

14 会同工作负责人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方可通知工作班(组)人员继续进行工作。

2.11.4 如果试运后工作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围时,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

2.12 工作终结

2.12.1 工作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整理施工现场,确认无问题时带领工作人员撤离现场。

2.12.2 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会同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验收,确认无问题时,办理终结手续。

2.12.3 工作许可人在一式两份工作票上记入终结时间,双方签名后盖上“已执行”印章,双方各留一份。

2.12.4 设备、系统变更后,工作负责人应将检修情况、设备变动情况以及运行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向运行人员进行交待,并在检修记录簿或设备变动记录簿上登记清楚后方可离去。

2.12.5 电气检修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结束,拆除所有接地线、临时遮栏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或值班员负责人的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2.12.6 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票签发人汇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并交回所持的一份工作票。

2.13 关于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工作票审批权限的界定

2.13.1 由铝业承担的铝业生产设备、设施、系统以及与其相关的所有检修、安装、改造、调试工作,均应由铝业相关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

2.13.2 由热电承担的热电生产设备、设施、系统以及与其相关的所有检修、安装、改造、调试工作,均应由热电相关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

2.13.3 铝业、热电及各部门外委(被委托方应具备相应资质)的所有作业项目,均应由铝业、热电及各部门相关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作业项目的工作负责人,视其工作危险程度和技术含量,可由被委托方能够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担任,但被委托方必须出具有效证明(至少证明该人员通过安全考试合格,具有熟练的检修或安装、调试技术,加盖单位公章)报铝业、热电及各部门批

15 准。原件留铝业、热电及各部门存档,复印件报安全环保部、值长(调度)、运行(生产)岗位、各相关部门备案;若设备所在单位领导对被委托方所提供的工作负责人能力有异议时,可提出更换或对其进行考试。

2.13.4 由工程部承担或外委的铝业、热电及各部门作业项目,需要铝业、热电及各部门做安全措施的,应由铝业、热电及各部门相关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无须铝业、热电及各部门做安全措施的作业项目,应由工程部相关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

由工程部承担的作业项目,工作负责人由工程部担任。由工程部外委(被委托方应具备相应资质)的作业项目,视其工作危险程度和技术含量,可由被委托方能够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但被委托方必须出具有效证明(至少证明该人员通过安全考试合格,具有熟练的检修或安装、调试技术,加盖单位公章)报工程部批准。原件留工程部存档,复印件报安全环保部、值长(调度)、运行(生产)岗位、各相关部门备案;若工程部领导对被委托方所提供的工作负责人能力有异议时,可提出更换或对其进行重新考试。

2.13.5 作业项目的委托单位和部门对被委托单位的安全管理负责,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13.6 铝业、热电及各部门所属生产设备、设施、系统作业,需要对方做安全措施(如:停电、停汽(气)、停水等)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如停电申请单)通知对方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待对方做好安全措施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作业。

3 操作票管理制度 3.1 操作票使用范围

3.1.1 布置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需要填用操作票时,必须履行操作票手续。 3.1.2 设备检修需要停、送电时,填用设备停电、送电申请单。

3.1.3 一项操作任务有两个及以上操作项目且必须按顺序操作才能保证安全的,必须填用操作票。

检查项目视同操作项目,并应按顺序分项填写。 3.1.4 下列热机操作必须填用操作票:

16 3.1.4.1 锅炉、汽轮机的启动与停止。

3.1.4.2 主要辅助设备,如制粉系统、给水泵组、循环水泵等的启动与停止。 3.1.4.3 汽轮机冷油器、高低压加热器、发电机内冷水及空冷器的投入、停止或切换,凝结器半侧的投入和停用。

3.1.4.4 氢冷发电机的气体置换。

3.1.4.5 重要转动机械的定期轮换操作,如真空泵(射水泵)、发电机内冷水泵、给水泵辅助油泵等。

3.1.4.6 除氧器安全门试验。

3.1.4.7 主汽门严密性试验及调门严密性试验。 3.1.4.8 危急保安器动作试验、超速试验及喷油试验。

3.1.4.9 为办理检修工作票执行的运行隔离措施,具有两个及以上操作项目且必须按顺序操作才能保证安全的。

3.1.5 除下列几项操作外,其他电气操作必须填用操作票: 3.1.5.1 事故处理。

3.1.5.2 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

3.1.5.3 拉开单一的接地刀闸或拆除公司(站)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3.1.5.4 单一保护压板的投停。 3.2 安全措施票的填用

3.2.1 电气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填用

3.2.1.1 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工作,除填用工作票外,对一些重要设备,特别是复杂的保护装置或有联跳回路的保护装置,如母线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可能造成主、辅设备跳闸的现场维护、校验工作,还必须填用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

3.2.1.2 铝业动力车间、热电电气专业应编制填用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的工作任务清单,规定填票人、操作人、监护人、审批人的资格、权限,经铝业、热电经理(厂长)审批后公布。

3.2.2 热工控制系统安全措施票的填用

3.2.2.1 热力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控制系统工作,除填用工作票外,对一些重要设备,特别是复杂的保护装置或有联跳回路的保护装置,如锅炉FSSS保

17 护、汽机主保护等的现场维护、投停、校验工作,还必须填用热工控制系统安全措施票。

3.2.2.2 热工专业应编制填用热工控制系统安全措施票的工作任务清单,规定填票人、操作人、监护人、审批人的资格、权限,经铝业、热电经理(厂长)批准后公布。

3.3 操作人、监护人资格及职责

3.3.1 操作人应为主值班员,监护人应为值班负责人,要求熟悉电气系统、运行方式。

3.3.2 监护人职责:监护操作人履行《安规》有关操作要求,对其操作正确性负责。

3.3.3 操作票应由操作人填写,监护人和值班负责人、值长分别审核。 4 危险点预控

4.1 在实施具体检修、操作任务前,应对工作任务全过程进行危险点分析,辨识工作任务全过程可能存在的全部危险点,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填入工作票(操作票)。

4.2 危险点分析由工作票签发人或者工作负责人组织,全体工作班成员参加。

4.3 危险点分析主要从防止人身伤害、防止设备损坏、防止环境污染等方面,涵盖工作任务的全过程,内容要涉及人身、设备、工作环境、工作条件、人员状况、对其他人员及设备系统的影响等各个方面。

4.4 工作班成员应对工作任务、危险点分析及安全措施栏进行确认签名,工作班成员变动后新工作班成员也要学习后签名。

5 其它规定

5.1 工作票一般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一式两份。签发时应将工作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工作票也可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填写后交工作票签发人审核,工作票签发人对工作票的全部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发,并将工作票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

5.2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办理。

5.3 对于未列入“工作票使用范围”的,而且需要运行值班(生产)人员

18 在运行(生产)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的其它作业,也应填用工作票。

5.4 事故抢修工作(指生产主、辅设备或系统等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立即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可不填用工作票,但必须经值长(调度、铝业工作票审核人)同意,预计抢修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的,仍应填用工作票;夜间如找不到工作票签发人,可先开工,至第二天白班上班时抢修工作仍需继续进行的,则应办理工作票手续。

对上述可以不填用工作票的事故抢修工作,包括运行(值班)人员排除故障工作,仍必须明确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并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负责人姓名、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开始和结束时间记入值班记录。

5.5 在生产现场进行不填用工作票的其他一切工作应根据直接领导人的口头命令或得其同意后进行。若工作由非运行值班人员进行,在开工前还必须得到当值(班)运行(值班)人员的允许。

5.6 电气检修作业,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

5.7 每张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措施票)的编号应是唯一的,工作票应统一编号登记。

5.8 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措施票)填写应字迹工整、清晰,不准任意涂改,个别涂改处需签发人盖章,一张工作票错处不超过三个字,否则此工作票无效。

5.9 每月底由铝业、热电生产技术处安全专责工程师对当月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措施票)进行检查分析、考核,做出合格率统计,并将统计及考核情况于下月五日前上报安全环保部。已执行的工作票由铝业、热电生产技术处安全专责工程师保存三个月。

5.10 生产现场禁火区域进行动火作业,应同时办理动火作业票。 5.11 安全环保部将不定期抽查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措施票)执行情况,并依据公司《反违章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暂行)》进行考核。

5.12 工作票、操作票月统计 5.12.1 工作票、操作票统计方法:

19

合格的工作票、操作票份数

工作票、操作票合格率= ───────────── ×100% 应统计的工作票、操作票份数

5.12.2 不合格的的工作票、操作票是指在统计期内已执行的及执行中不符合《安规》和本规定要求的全部工作票、操作票。合格的工作票、操作票是指填写、执行符合《安规》和本细则的工作票、操作票。

6 附件:本制度的有关票面样式(详见附件) 附件1:热力机械工作票; 附件2:热电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附件3:热电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附件4:铝业作业工作票; 附件5:铝业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附件6:铝业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附件7:动火工作票热力机械操作票; 附件8:电气倒闸操作票; 附件9:热力机械操作票;

附件10:电气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 附件11:热工控制系统安全措施票; 附件12:设备停电申请单; 附件13:设备送电申请单;

新疆嘉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工作票管理制度

工作票管理制度

工作票管理制度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两票(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操作票、工作票管理制度aa

5 操作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作业票管理制度

0餐票管理制度

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作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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