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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票承诺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0:44:47 来源:承诺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商票证明承诺书

商票证明承诺书

此商票票号为:______号至_____号。 我行认可,

到期我行无条件按票面面额承兑。并对以上票面面额做出担保。

特此承诺

中国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支行

行长签字:_______

2013年2月5日

推荐第2篇:商票操作说明

商票操作说明

1、人员分两批到达企业操作地,由企业给前期人员订购飞机票或火车票;到达企业操作地每人收取5000元工作费。

2、资金方不带资金证明,当天必须完成现开(商票和银行跟单保函)、现核(核实商票、银行跟单保函、行长和经办人身份、公章的真实性,经办人必须是和这个业务有关的部门经理)、现付(第一单1000万元当天不出银行完成支付)的操作程序;首单完成操作,以后各单以此完成全部操作。

3、14大银行的支行以上,地市级以上的商业银行总行,县级以上信用合作联社的法人行可以操作。

4、前期人员和资方到达企业操作地,收取30万元前期费用,由资方从收取30万元中打出去20万元,可以不离开企业视线,打钱算起8小时内资方核行人员和划款人全部到达操作地后企业解除看人。

5、一次性贴息18%,操作平台服务费2%,中介费另外承诺。

6、商票要有购(领)票手续。如在开票银行购(领)的商票一定有领票手续,跟单保兑保函上可以不盖汇票专用章,也可以不出具商票证明承诺书;否则,均需加盖汇票专用章和出具商票证明承诺书。按照银行正常商票跟单保兑保函业务操作用章。

这个操作说明,是中介人为了明确双方的任务而写,是为了更好的做好本次业务,不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执行。一切以操作协议为准。操作此次商票跟单业务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上级银行给操作银行有授信额度。那怕不是给开票企业的授信额度。只要操作银行行长愿意把本行的授信额度给开票企业用就可以。到了操作银行。行长给银主看一下这个授信额度。其他按照协议操作。

确认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3年2月5日

推荐第3篇:商砼承诺书

承 诺 书

遵义市中百商混有限公司:

我司承建的湄潭县国际温泉旅游度假城(酒店)1#、2#、3#建设工程,鉴于工程实际情况,待

特此承诺

3栋主体封顶十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款。贵州中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承诺人: 2013年4月13日

承 诺 书

遵义市中百商混有限公司:

我司承建的湄潭县国际温泉旅游度假城(酒店)1#、2#、3#建设工程,现

1、3#楼已基本完工,2#楼顶层未浇砼,须商品砼约400方,以前欠商混公司砼款约100万元整,待工程完工后,实际结算,我公司拨款时直接支付给贵公司。

特此承诺

湄潭县国际温泉旅游度假城开发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0日

推荐第4篇:回收商承诺书

回收商承诺书

回收商: 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XX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中国联通XX分公司报废物资处置项目公开竞价过程中承诺:

(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唯一。

(二)不以他人名义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与公开竞价。

(三)根据中国联通广东省公司的相关规定,凡自愿参加废旧物资所属类别的竞价项目的回收商,需按年度向中国联通广东省公司缴纳一次性拾万元保证金或按单次项目向中国联通XX分公司缴纳保证金XX万元(二选一),凡中途自愿退出竞价活动的回收商需提出书面申请,保证金2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依据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情况除外。

(四)保证金需以公司对公账户缴纳,如用私帐或通过其他公司转入的,联通有权没收保证金。

(五)蓄电池类中标回收商,需保证60天内在各级环保部门完成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及相关手续办理,并完成固废交接和转移。根据合同,如回收商未能履行蓄电池固废转移导致毁约,联通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六)如竞价成功,不得将项目转让给他人,或将项目分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按照竞价文件订立合同,按照合同履行义务,通过公司对公账号交纳回收款,联通出具普通发票。

(七)遵守中国联通广东省公司其它相关规定。

回收商授权代表签字:

竞价人: 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推荐第5篇:电商商家承诺书

电商商城是集结了食品、建材、服装、旅游、装饰、婚纱摄影、房地产、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为一体的专业电商服务平台,实现了让消费者购物轻松、方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提供到的“电商商家承诺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电商商家承诺书1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工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劳务合同和保密协议的有关规定精神,乙方巳向甲方递交离职申请并按规定经甲方同意签署“解除劳务合同协议书”,乙方就保密等相关要求做如下承诺:

1、自觉遵守《劳动法》及XX公司规章制度,不做损害甲方利益的事。

2、不将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透露给第三方;

3、不与他人串通为谋取利益而使甲方遭受损失;

4、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5、对于甲方要求返还物品、资料等,离职前如数返还甲方;

6、不以甲方公司商业机密作为谋取职业的手段和发展途径;

7、不利用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并在此基础之上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8、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未明确指出但一经泄密即对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持其机密性;

9、乙方将接触的所有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传真、磁盘以及其他形式的载体交回甲方,无论这些秘密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不得备份或带离甲方公司;

10、乙方违反本承诺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为乙方离开甲方公司前一年月最高工资的5倍;

11、乙方应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诚实守信,不隐瞒和私存甲方公司的物品资料和涉密信息资料物品等;

12、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的收益应还给甲方,对甲方造成损害,甲方保留追诉的权利;

13、本承诺从签字或盖章之日起三年有效,有如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效力。

承诺人:xxx

电商商家承诺书2

辽宁供销电信服务有限公司是辽宁省供销社的控股企业,致力于通过辽宁供销e通网电商平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免费的电子商务服务,公司注册地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

专业合作社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地址位于xx。

专业合作社授权辽宁xx电信服务有限公司,自本授权(承诺)书签署之日起,双方建立电子商务互联网销售业务合作关系,可以通过互联网媒介销售本专业合作社的相关农产品。并承诺保证本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所有文件、证照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及农产品的安全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xxx

电商商家承诺书3

我方单位: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次备案域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网站内容不涉及网上经营电子商务内容,本单位已履行网站备案信息当面核验手续,承认网站备案信息和核验记录真实有效,承诺网站备案信息一旦发生变更,将及时进行更新,填报虚假备案信息、未履行备案变更手续、超出备案项目提供服务的,愿承担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列黑名单)等相应处理。

承诺人:xxx

推荐第6篇:住改商承诺书

承诺书

尊敬的各位 业主:

我们已取得中山市火炬开发区 (以下称“该室”)业主的同意,将该室作为商务办公场所使用。为取得各位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现我们承诺,仅将该室作为商务办公场所使用,不干扰各位业主生活起居,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规约的规定。

特此承诺!

中山市 有限公司(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以下各位利害关系业主签字同意 将该室作为商务办公场所使用:

业主: 电话:

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意见(对厉害关系业主进行回访确认):

推荐第7篇:电商安全承诺书

跨境电商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承诺书

㐅㐅㐅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为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共同营造公平、公正、依法、有序的市场环境,确保跨境电商产品质量安全,本企业郑重承诺如下:

一、依法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经营活动,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社会和公众负责,确保上线商品来自于境外合法的生产企业,可以在境外自由销售,符合我国(生产国)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障商品质量安全,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二、作为责任主体,承担所经营商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以及因此引起的法律责任,诚实守信,履行质量安全主体义务。

三、建立质量安全保障制度,并保持制度的有效运行。

电商企业应建立并保持以下制度的有效运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制度、召回和主动报告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质量问题投诉处理制度、质量安全重大事项主动报告制度等。建立并保存产品信息、物流信息、支付信息、订单信息、上线商品审核信息、质量安全评估信息、质量问题投诉和处理信息等,确保相关信息的准确、真实。保留期限不少于2年。

电商平台应建立并保持以下制度的有效运行:对入驻电商及其上架商品的审核制度、电商商品质量安全评估和监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质量问题投诉处理制度、质量安全重大事项主动报告制度等。

物流企业应建立并保持以下制度的有效运行:对所代理电商平台或企业审核制度、电商商品质量安全评估和监测制度、电商商品溯源制度、业务管理制度、仓储物流管理制度、生物安全保障制度、闸口管理制度、质量问题投诉处理制度、质量安全重大事项主动报告制度等。

四、如实申报,向检验检疫部门提交真实准确的备案信息、申报信息以及消费者个人自用承诺信息,建立完整的商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链条。并与政府主导建立的质量溯源平台对接数据。

五、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将全部质量安全相关信息通过网站明示,并对所销售商品质量标准与中国标准存在差异的,做出明确提示。在交易过程中就消费者个人自用承诺向消费者进行提示和要求确认,并保留相关记录。

六、在所经营的跨境电商商品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环保的重点项目不符合要求时,负责商品的召回、退运或销毁等。

七、自觉接受和配合检验检疫部门的监督管理。

八、落实国内有资质的企业作为落地企业,并全权负责本企业的权利和责任。

九、确保所有经营活动符合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其他相关规定。若违反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本企业自愿接受检验检疫部门按规定做出的相关处理,承担相应责任。

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㐅㐅局及地方政府相关要求动态更新承诺事项,并严格按照相关承诺开展经营活动。

承诺企业: 签 署 人: 签署时间:

推荐第8篇:微商代理承诺书

产品声誉风险承诺书

公司各级代理:

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兴起,微商营销模式通过这几年的不断壮大与发展,各级代理累积了大量的客户资源及成功经验。在公司各级代理日趋成熟的团队与管理模式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微商因其风险小、高回报、易创业的特点,市场管控也成为我们首当其冲的问题。

为了加强微商代理的正规化健康发展,防范公司产品及代理团队的声誉风险,特此公告如下:

一、代理违备承诺首次乱价,将一次性被扣除保证金;第二次合作,缴纳的保证金金额为第一次的2倍。第二次因乱价被投诉,将被扣除保证金并终止合作。

二、针对违规被扣除保证金的各级代理,保证金不退还,保证金凭证红色联失效。

三、公司各级代理不得以公司或个人名义发表任何未经证实的有关公司政策、产品质量、管理模式等一切损害公司声誉风险的言论。对公司及个人造成严重声誉影响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杜绝各级代理之间以“小团体”的形式相互间恶意竞争,影响公司内部正常管理秩序。

五、严禁各级代理售卖假货、仿品,一经查实,公司直接一次性扣除保证金并终止合作。

六、严禁低价挖代理、乱价等形式扰乱公司的价格体系,一经查实,公司直接一次性扣除保证金。

七、最终解释权归

公司所有。

代理承诺:(我是

的代理商,我自愿遵守公司以上规定,并承诺在任代理期间,不发表任何影响公司相关声誉的言论,并自觉接受公司监督和处罚。) 代理级别:

代理产品: 微信号:

身份证号:

承诺人:

2016年5月3日

推荐第9篇:承揽商环境安全卫生承诺书

承攬商環境安全衛生承諾書

1 一般規定

1.1 承攬商必須遵守有關勞工法令及本校有關之安全衛生規章。

1.2 承攬商之再承攬人,其責任與義務與承攬人相同,亦需遵照本作業辦法。

1.3 承攬商於工程開工作業前,位工作場所環境可能潛在危險、消防設施及安全衛生規定事

項,應採取必要之防範措施。

1.4 承攬廠商所聘僱之工作人員需年滿18歲,投保勞工保險獲意外險。

1.5 入場作業勞工,應由承攬商進行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1.6 『共同作業』承攬商,於承攬工程開工前一週,應組成『安全衛生協議組織』,並遵守

協議規定及決議事項。

1.7 承攬商應與自行召募之再承攬人組成『廠商安全衛生協議組織』,並擔任負責人。

1.8 施工期間,承攬商應擬定緊急應變計畫,對於可能發生之災害及意外事故,事先採取必

要之防護措施。

1.9 有關協議事項、會議記錄、緊急應變計畫,均應妥善保管,本校於必要時得要求檢視。

1.10 因預防措施不足及疏於管理、教育,造成人員傷害、工作損失、觸犯法令之一切責任,

由承攬商負完全責任。

1.11 承攬商需填寫「動火工作安全許可證」,遵守動火申請、許可、防護等作業規定,並會

本校安全衛生組單位認可後實施。

1.12 本校對於承攬商之作業設施或作業方法,認為有危害人員安全顧慮時,得隨時令其停

工,至危害消失為止。

第 1 頁,共 6 頁EM-4-GB00-其-102

1.13 作業人員進入工作場所,應依作業特性,配帶必要之個人安全衛生防護具。

1.14 危險性機械設備操作人員,需依法取得合格執照,始可操作。

1.15 承攬商對於所僱用之工作人員,應實施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災害預防訓練。

1.16 承攬商必須負責施工現場環境清潔、整頓,工程所產生之廢棄物應自行清除。

1.17 乙方應遵守勞工安全衛生法有關承攬之各項規範及環保政策。

2 作業中注意事項

2.1 工作中需穿著工作服、戴安全帽、工作鞋。

2.2 危險區域應設置警告標示。

2.3 易燃物應標示並隔離存放。

2.4 人員不得搭乘堆高機或吊車等搬運機具。

2.5 嚴禁使用堆高機當作工作平台。

2.6 充氣瓶使用,必須分類並做好管理。

2.7 每日作業前,應實施作業前安全裝備檢查級機具檢點。

2.8 調掛作業下方嚴禁人員行走或逗留。

2.9 不得任意啟動非所屬單位內機器開關。

2.10 經常定期檢查及保養機械設備。

2.11 正確使用防護具,防護具應檢點。

2.12 電器接線應按指定開關相接用,絕緣損壞之電器用品嚴禁使用。

3 高架作業規定

3.1 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架作業,應使用作業平台或施工架。

3.2 高架作業應設置安全防護措施:護欄、人員上下用爬梯及施工架之強度規格,需符合國

家安全標準。

3.3 承攬商僱用高架作業人員,應先查核健康狀況,凡有高架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規定限

制之情況,禁止其從事高架作業。

3.4 高架作業施工場所之周圍,應設置警告標示及安全圍籬,以警告或防止與作業無關人員

進入危險區。

3.5 接近架空電路之高架作業,應先作好絕緣防護措施或設置屏蔽及警告標示等防護措施,

以防止感電危害。

3.6 施工架之設置、連結、支撐材、衍條、防護設施等應依相關法規要求設置。

3.7 於有掉落危險顧慮之開口部,應設置適當強度之護欄,並設立警告標示。

3.8 高架作業施工人員,其使用安全帶、安全索,應考慮施工地點至地面之高度,調整適當

長度,並將安全索確實繫牢於附近高出腰部之堅固構造物上,必要時可設置安全母索,以供繫掛安全帶。

3.9 每日作業前需確實檢查安全防護措施,及自主檢查作業。

4 電氣作業安全

4.1 非確知該電路已停止送電,切勿接觸電路內部。

4.2 檢驗電路是否有電,應使用檢電器。

4.3 不得以電線或其他金屬線代替保險絲。

4.4 電線上不可懸掛物品。

4.5 不可在電線上接裝過多電器,以防過載。

4.6 電器、電線絕緣破損時,應即停止使用。

4.7 電器起火,應以乾粉滅火器撲滅。

4.8 高架電焊作業,需確實鋪設防火遮蔽。

4.9 電焊機需加裝防電擊裝置。

5 事故通報

5.1 發現者即時以口頭通知承攬人之監工或工地負責人,並由負責人即時告知採購人員(發包

人員)。

5.2 承攬人之監工或工地負責人,應立即設法搶救並立刻將傷患送往附近醫療院所治療,同

時瞭解事故發生原因。

5.3 事故之善後處理後,承攬人應配合採購人員(發包人員)填寫『意外事故分析表』,轉送本

校安全衛生單位。

5.4 若發生重大災害時,經搶救處理後,應保持現場不得擅自移動或破壞,以便司法機關及

勞工檢查機構之鑑定與檢查。

5.5 若發生法定之重大災害時(一人死亡或受災人數三人以上者),應由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單

位(人員)或現場負責人於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勞工檢查所報備。

5.6 事故發生當月,承攬人應在協議會中做災害經過及對策報告。

5.7 災害發生時,承攬人應對所屬員工做機會教育,防止再度發生類似之事故。

6 罰則

6.1 因而造成其他傷害、損壞者,另負損害賠償責任。

6.2 因工程造成傷害及損壞者,依合約書內之罰則處理。

7 本承諾書視同工程合約之一部分,凡工程發包簽訂均應合併簽署本承諾書,並確實遵行。

承 攬 商 名 稱:

負責人:

地址:(簽章)

電話: 統一編號:

推荐第10篇:电商村级服务站承诺书

承诺书

一、在代购代销、代缴代存、代收代发及其他增值活动中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二、宣传内容符合科学事实,不夸大功能和效应,不作引人误解的宣传。

三、价格标示清晰明确,合理定价,明码实价,价格真实完整。

四、合同规范公平竞争,不利用优势地位订立不平等条款。忠实履约,不随意中止变更约定。

五、严格落实七日退货,切实保障消费者利益,建立有效机制,出现问题时,迅速与消费者沟通并解决。

六、尊重消费者人格保护隐私,对待消费者一视同仁,不因个人身份或特征厚此薄彼。

七、完善信息对接,及时向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提供开展电商服务(代购代销、代缴代存、代收代发等)经营情况;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对接,每天交易情况及时上报。

八、确保正常运营,非不可抗力,不可停止营业,确保服务站设备内部设备安全、正常使用,如出现故障需及时维修,如遇自身原因不能经营的,需将县公共服务中心补助的设备按清单交回。

承诺人: 年 月 日

1

2

第11篇:小商品(商)市场消防安全承诺书

小商品商(市)场消防安全承诺书

本单位(名称)为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营造安全有序的经营环境,确保经营期间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工作落实情况;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临警好用;

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作好记录,建立档案;

四、对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承诺这些设施和标志始终处于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状态;

五、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切实掌握和推进单位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安全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工作;

六、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不违法使用、储存和经营各类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七、在营业时间内不在消防安全通道上堆物、安全出口不封闭、不上锁;

八、经营场所内不设置员工宿舍;

九、不在商(市)场内违规吸烟,不占用疏散通道经营,确保公共部位疏散通道畅通;

十、单位的内部结构、使用功能改变或重新装修,依法经消防审核、验收。

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承诺单位留存,一份检查单位备案。)

第12篇: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协议小贷公司商票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协议

贴现申请人: (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贴现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甲方向乙方申请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项下甲方申请贴现的汇票,票据号码为 ,票面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票据到日 年 月 日,票据签为: 。

第二条。 乙方对甲方提交的汇票予以贴现,以贴现利率为月率 %计算贴现利息;从票面金额中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即为实付贴现金额,贴现当日,乙方将贴现金额贷记甲方存款帐户。

第三条。 本协议项下的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利息为(大写) 实付贴现金额为(大写)

第四条。 本协议项下的贴现资金用途: 。

第五条。 甲方保证:

1、甲方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2、甲方向乙方申请贴现的承兑汇票及其他申请材料是真实、有效的;

3、甲方向乙方提交的申请贴现的汇票是合法的,且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作基础;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申请贴现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承兑汇票,并根据乙方要求提交甲方企业设立情况、资信、财务状况、有关商品交易合同等资料;

2、贴现时甲方应真实有效地完成票据背书转让行为,且背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3、甲方应负责所申请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背书的连续性和其前手背书的真实性。

4、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因甲方原因导致不能兑现的情形,甲方要严格履行被协议中第七条第3部分约定的相关义务。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甲方提交的商业承兑汇票有权按规定向签发单位或银行以书面形式查询;

2、在本协议生效后,应及时将贴现金额贷记甲方帐户;

3、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后在汇票到期日前,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签票单位未承付的情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下列金额及费用:

⑴ 被拒绝付款的汇票票面金额;

⑵ 逾期承兑行成的利息,逾期利息按 计收。

⑶ 乙方为行使追索权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和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⑷ 赔偿其它经济损失。

第八条。 协议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需诉讼的,由双方合同签署地法院管辖。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 贰 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3篇:票票通

票 票 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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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工作票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1.工作票管理标准(机械部分) 1.1 总则

1.1.1 为保障氧化铝公司安全工作规程的认真贯彻执行,使工作票的填写及执行更加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特制定本标准。

1.1.2 本标准解释权归属铝电公司安监部,执行本标准中有疑问或发现问题,请及时书面告知安监部。 1.1.3 本标准包括以下内容:检修工作票、动火工作票和事故应急抢修单。

1.1.4 经公司考试选拔任命的主任、调度、运行班长、主副操、检修班长及负责人,在正式上任、独立工作前必须经《安规》考试合格。

1.1.5 本标准适用于氧化铝公司属各单位在其管辖设备及设施上的工作。

1.1.6 《安规》考试不合格者不得担任“三种人”资格,直至补考合格为止。 1.2 工作票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

1.2.1 安监部、总调度室、安技处、安技科是氧化铝公司工作票管理的监督检查部门。

1.2.2 各分厂安技科工艺安全员每月应对本厂工作票(包括已执行、未执行、作废)进行检查,安技科、分公司安技处、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每月应对已执行工作票进行抽查,对不合格的工作票,应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1.3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

1.3.1 氧化铝公司所属各单位员工,开展现场工作前,必须经过相关安全、技术、业务培训,掌握相关规程制度,熟悉现场设备,通过相关岗位考试。

1.3.2 对于非本单位人员参加现场工作的,必须经过所在车间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 1.3.3 工作票的签发人应是熟悉人员技术水平、设备情况和安全规程,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并经分公司考试合格且书面公布的人员。

1.3.4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工作班人员工作能力和安全规程,并经分公司考试合格且书面公布的人员。

1.3.5 工作许可人应是有一定工作经验、并经分公司考试合格且书面公布的运行值班人员。 1.3.6 工作班成员:应由熟悉设备情况和掌握安全规程的人员担任。 1.4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职责

1.4.1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工作票上所填写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1.4.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工作前对工作班所有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安全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及时办理工作票延期或负责人变更等事宜。

1.4.3 工作许可人: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和流入汽、水及可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危险;对工作票所列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1.4.4 工作班成员:熟悉工作流程、工作内容,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工作班成员要在工作过程中互相监督和提醒,以确保检修工作安全;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1.5 工作票管理规定

1.5.1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名单每年在全员安全规程统考后以文件形式公布。 1.5.2 工作票一式两联(一联为红联,一联为黑联)应以分厂为单位统一编号,一年之内不能有重复编号(安技处下属单位可以统一编号)。

1.5.3 工作票应由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填写时应与生产系统图进行核对。填写工作票应用黑色或蓝色的钢笔、圆珠笔,不准使用红色笔或铅笔。工作票填写内容正确,字迹工整、清楚,不得任意涂改。一份工作票允许有三个字以内的(包括三个字)修改,修改处必须有本票签发人的签名,超过三个字应作废该工作票。在原涂改的工作票上加盖“作废”印章。填写后的工作票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并签名后方可执行。

1.5.4 工作票应一联(红联)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联(黑联)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移交。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票的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及终结时间记入岗位配备的工作票登记薄内(执行目前所用的工作票登记薄)。

1.5.5 已终结的工作票、作废的工作票、未执行的工作票应加盖“已终结”、“作废”、“未执行”印章,收存单位均应妥善保管。每月20号前上交安技科统一保存。

1.5.6 对未执行的工作票要在“工作内容”栏中注“未执行”, 注明未执行原因。 1.5.7 对作废的工作票要在“其他事项”栏中注“作废”,注明作废原因。

1.5.8 已终结的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在工作结束后一份由运行主控室妥善保存,另一份由检修班妥善保存(对于未执行或作废的工作票可以由检修班妥善保存)。每月末由车间专人整理、分类统计、装订封面,保存期为一年,不得遗失(每份工作票的红、黑两联均应收集齐全)。 1.5.9 各分公司每年就工作票执行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性的规范化、标准化培训。 1.6 外来施工单位工作票管理规定 1.6.1 生产现场的设备检修工作外委给外来施工单位进行时,外来施工单位除了严格执行外来施工人员管理规定外,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票管理制度。

1.6.2 外来检修单位的工作票开具应由工艺车间工作负责人填写,工艺车间的车间主任负责对需要与运行系统隔离的措施进行补充,凡需要与运行系统进行隔离的安全措施由责任车间运行人员进行布置落实,工作负责人监督措施落实情况,并签字认可;其它与运行系统无联系的安全措施由检修单位自行布置落实(工作票中应注明检修自理)。工艺车间的车间主任和承包方认定的具有签发工作票资格的负责人进行双签发。

1.6.3 对于边基建边投产的现场的检修或交接试验等工作也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执行过程中的分工可以参照生产现场设备外委检修的情况执行。

1.6.4 工作票有关外委单位的若干规定均适用于检修车间在工艺车间的各项检修工作,应由本工艺车间具备资质的人员担任该项工作的负责人。

1.6.5 对于检修车间在工艺车间进行检修工作造成的各类不安全情况,属于工艺车间措施执行不到位造成的由工艺车间承担相应责任,属于检修车间工作人员在检修现场工作时造成的由检修车间承担相应责任,属于两者原因均有的,按照责任划分由双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1.7 工作票执行注意事项 1.7.1 工作票的填用范围

1.7.1.1 填用检修工作票的工作为:

1.7.1.1.1 需要将生产设备、工艺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采取断开电源、汽源或气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工艺系统,对被检修设备和系统进行泄压、通风、吹扫、加锁、悬挂标示牌、装设遮拦或围栏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工作。工艺系统是指酸、碱、汽、水、氢、油、煤粉、可燃性气体、瓦斯、烟、风、压缩空气、有毒性气体以及除尘、输渣等生产设备系统。

1.7.1.1.2 需要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内进行清理、维修、检查等工作。

1.7.1.1.3 需要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工作。 1.7.1.2 填用动火工作票的工作为:

1.7.1.2.1 在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进行动火的各项工作(禁火区域:煤气站、焙烧炉、煤气站外的煤气管道30米范围内,车队油罐区范围内及储存各种油类、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1.7.1.2.2 本规定所指动火作业,系指在禁火区域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灼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1.7.1.2.3 动火工作票不能代替检修工作票,在禁火区域和重点防火部位进行检修工作时需要进行动火的,应同时执行动火工作票和检修工作票。 1.7.1.3 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为:

事故应急抢修工作(指生产主、辅设备等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立即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在四小时以内,可不填用工作票,但应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超过四个小时应填写检修工作票。

1.7.2 工作票执行程序 1.7.2.1 工作票签发

1.7.2.1.1 生产单位日常的设备检维修工作,应由工作负责人开具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确认措施及票面无误后方可签发。

1.7.2.1.2 生产单位外委的检修工作以及边生产边基建的现场的消缺或交接试验工作,工作票实行“双签发”。签发工作票时,双方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工作票签发人相应的安全责任。双签发是指项目承包方认定的具有签发工作票资格的负责人与车间负责人或专业专工。双签发工作票以项目承包方为主,分厂车间主要负责工作的监督。 1.7.2.2 布置执行安全措施

许可开工前,运行值班负责人布置值班人员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重要措施应由运行班长、主操、副操等主要工种监护执行。停(送)电措施需联系电气值班人员执行,应使用“停(送)电联系单”。 1.7.2.3 工作票许可

1.7.2.3.1 工作票应由工作许可人许可,对于需运行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应在运行人员做完安全措施后由许可人在“执行情况栏”划“√”并签字确认;对于需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应由工作负责人在“执行情况栏”划“√”并签字确认。

1.7.2.3.2 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仅有本车间完成、不需要与其他工艺车间联系、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可不经分厂调度许可,仅由工艺车间许可即可;对重要设备的长时间检修、可能影响正常生产或应联系其它车间方可完成安全措施的,应由分厂调度许可。

1.7.2.3.3 工作许可人在完成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以下许可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1.7.2.3.3.1 持票并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确认所做的安全措施,对补充的安全措施进行说明,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确认检修设备确已泄压、降温且无酸、碱、汽、水、油或瓦斯等介质流入的危险。

1.7.2.3.3.2 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有爆炸以及中毒等危险因素,交待工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与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确认。

1.7.2.3.3.3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跨班作业的应在运行交接班记录本上登记好工作票号和工作内容,确保安全措施不被接班人员擅自变更。 1.7.2.4 工作监护 1.7.2.4.1 工作票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危险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1.7.2.4.2 多班组工作时,由总工作负责人向各班组负责人交待,再由班组负责人向各自工作班人员交待。工作负责人应始终在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1.7.2.4.3 在确认安全措施可靠、不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工作负责人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1.7.2.4.4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半小时内)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向代理负责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超过半小时应办理变更手续。

1.7.2.4.5 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与代理负责人履行同样的交待手续。若工作负责人因故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

1.7.2.4.6 对于连续(或连班)作业的工作,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连班负责者,可允许有两个或三个工作负责人相互接替,但应经过工作票签发人批准,并在工作票上注明。工作票应按班交接,各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工作现场的交接。 1.7.2.5 工作间断、延期、试运和终结

1.7.2.5.1 工作中遇任何威胁到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工作负责人可根据情况临时停止工作。 1.7.2.5.2 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全部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时,无需再通过工作许可人办理许可,但必须对现场安全措施检查核实,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工作。

1.7.2.5.3 每日收工前,应清扫工作现场,开放已封闭的通道,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次日复工时,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应共同重新认真检查、确认安全措施正确完备,并召开现场站班会交待工作及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1.7.2.5.4 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任何人员不准将检修设备投入运行。

1.7.2.5.5 工作任务不能按批准完工期限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应在批准完工期限前一小时向工作许可人申明理由,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1.7.2.5.6 对需要经过试运检验检修质量后方能交工的工作,或工作中间需要启动检修设备时,如不影响其它工作班安全措施范围的变动,应按下列条件进行:

1.7.2.5.6.1 工作负责人在试运前应将全体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将所持工作票交工作许可人。 1.7.2.5.6.2 工作许可人认为可以进行试运时,应将试运设备检修工作票有关安全措施撤除,检查所有工作人员确已撤出检修现场后,在确认不影响其它作业班组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试运。 1.7.2.5.6.3 若送电操作需要由动力值班人员进行时,应使用停(送)电联系单。

1.7.2.5.6.4 若检修设备试运将影响其它作业班组安全措施的变动和其它作业班组人员安全时,只有将所有作业班组全体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并将该设备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后,方可进行试运。 1.7.2.5.7 试运行后工作班需继续工作时,应按下列条件进行:

1.7.2.5.7.1 检修设备押票试运后如需重新进行检修工作,工作许可人应在工作票上填写“检修设备试运后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已全部执行,可以工作”,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分别签名并注明时间。 1.7.2.5.7.2 如工作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围时,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1.7.2.5.8 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与运行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填明结束时间并共同签名后,办理终结手续。不经分厂调度许可的仅在车间办理终结手续;经分厂调度许可的到调度处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1.7.2.5.9 只有在同一停役隔离系统的所有工作票都已终结,并得到运行班长许可指令后,方可进行恢复安全措施。

1.7.2.5.10 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票签发人汇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向班组交回所持的一份工作票。 1.7.3 工作票的使用

1.7.3.1 一个工作负责人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办理一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工作票上安全措施范围为限。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完成。在同一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如果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完全相同允许使用一张工作票。

1.7.3.2 在同一设备系统、同一安全措施范围内有多个班组同时进行工作时,可以签发一张总的工作票,指定一名总的工作负责人,负责检修工作的监督和协调。工作任务栏应填写分项工作任务。在工作班成员栏内,可填写各分项工作任务的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

1.7.3.3 设备大小修或其它安全措施项目较多的检修工作,各单位可以结合本单位情况,制订固定项目的安全措施附页。

1.7.3.4 检修工作结束前,如遇到下列情况,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1.7.3.4.1 部分检修设备加入运行时。

1.7.3.4.2 必须改变检修与运行设备隔断方式或需变更、增设安全措施时。 1.7.3.4.3 检修工作延期一次后仍不能完成,需要继续延期时。 1.7.3.5 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

1.7.3.6 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应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在对新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在检修联上登记新工作人员的名字。格式如下:新增加XXX为工作成员,经现场安全告知,允许参加该项检修工作。负责人:XXX,增加人员:XXX X月X日X时X分。

1.7.3.7 若确需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进行交接,允许多次变更工作负责人但应做好交接。

1.7.3.8 在原工作票的安全措施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后,由签发人在该票(两联)工作任务栏内填写并签字确认。

1.7.3.9 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指不改变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时,如工作票签发人无法当面办理时,可经检修班长签字确认,并在工作票的两联上均注明。 1.7.4 其它规定及释义

1.7.4.1 工作票中补充的工作安全措施执行完后由许可人在补充安全措施栏内直接打“√”并签字确认,如写不开可补充附页;若无补充,应在该栏写“无补充”,在执行情况栏内写“无执行”。 1.7.4.2 如一项工作涉及两个及以上工艺车间的,涉及工艺车间的许可人(运行班长)分别签名,许可时间以最后一项安全措施的许可时间为准。

1.7.4.3 生产现场禁火区域内在执行机械工作票时需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同时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1.7.4.4 凡盛有或盛过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1.7.4.5 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孔洞、阴井、地沟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1.7.4.6 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1.7.4.7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1.7.4.8 动火作业间断或终结后,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7.4.9 下列情况严禁动火: 1.7.4.9.1 油车停靠时的区域。 1.7.4.9.2 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

1.7.4.9.3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 1.7.4.9.4 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喷漆现场。 1.7.4.9.5 动火作业场所易燃易爆气体超标。 1.7.4.9.6 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前。 1.7.4.10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1.7.4.10.1 在受限空间内作业前应开具相应票据,除按规定做好工艺系统隔离、泄压、断电、通风、降温、吹扫等安全措施外,还应指明监护人员,并在需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中写明。

1.7.4.10.2 在有毒有害气体的受限空间内作业前,除采取上述措施外,还应在作业前30分钟内对受限空间内气体化验,必须在化验结果合格时(氧气含量18%至23.5%为合格,有毒有害气体的合格标准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相关标准补充在本单位工作票制度中)方可入内作业。

1.7.4.10.3 在作业过程中每隔不超过1小时对受限空间内气体采样化验一次,采样超出标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等查明气体超标原因并采取可靠隔离措施且采样化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作业。

1.7.4.10.4 上述措施一并写在工作票需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中。 2.关于规范工作票监督检查的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工作票制度,加强现场管理,抓好过程控制,确保工作的实效性,特对工作票的监督检查规定如下: 2.1 工作票检查标准

各单位的检查标准依据《工作票管理标准》。 2.2 工作票合格率

工作票合格率以各分公司职能部门到工作现场检查时发现的问题为依据进行核算。 工作票合格率 =(月度检查工作票总数—不合格工作票数量)/月度检查工作票总数×100% 2.3 工作票检查要求

2.3.1 工作票现场检查重点强调事故预想是否全面、安全措施执行是否到位、工作过程是否严格按照程序执行,被检查出问题的即为不合格票。

2.3.2 各种票据的检查都必须以现场检查结果为准,不再以收集票据的形式来审阅票面问题而定工作票合格率。但各单位必须保证票面质量,监督措施仍需落实到位。

2.3.3 各分公司检查工作票要认真仔细、覆盖面广,不能以少量票据的检查结果来应付工作,各安技处、安技科职员的检查票数不低于两张/天,安技处检查的工作票合格率并入各分厂。

2.3.4 各职能部门相关管理人员在现场检查过程中,若发现在工作票方面存在问题,要根据问题情况,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进行整改,并对存在的问题如实记录。

2.3.5 各分公司安技处、安技科每月对各自单位所检查工作票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依照制度进行处理。对较为典型的问题如:无票作业、安全措施执行不到位等现象,分公司每旬通报批评。月末将分类汇总内容以分公司为单位上报总调度室。 2.4 其它

2.4.1 各单位对工作票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反复出现的问题应引起重视,查找问题根源所在,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并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对当前工作票容易出现的问题、容易遗漏的步骤进行讲解、注明,从而进一步预防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确保工作票的正确执行,真正能够减少不安全情况的发生。 2.4.2 各分公司在上交工作票检查内容分类汇总时,可将工作票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弊端以及在工作票的管理过程当中好的方法、建议一并上报,总调度室将针对反映的情况,进一步协调相关部门完善工作票制度,推广好的经验方法,使工作票制度更好的服务于生产,减少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人员安全。 3.运行操作票制度

为规范职工操作,避免出现因误操作而造成的设备及人身不安全情况,制定运行操作票制度。 3.1 操作票的使用范围: 3.1.1 需要改变流程的操作。 3.1.2 大型设备的启停操作。 3.1.3 公用系统的投入与解列。 3.1.4 以下操作必须执行工作票: 3.1.4.1 球磨机、矿浆泵的启停操作。 3.1.4.2 管道化启停操作。

3.1.4.3 赤泥外排管道的切换、沉降槽的启停操作。

3.1.4.4 精液热交换、立盘、精种泵、分解槽的启停与切换工作。 3.1.4.5平盘、焙烧炉的启停与切换工作。

3.1.4.6 煤气发生炉、煤气站加压机、鼓风机、软化水、洗涤水的启停与切换工作。 3.1.4.7 蒸发加压水泵、蒸发站的启停、排盐苛化系统启停操作。 3.1.4.8 风、水、汽(气)的切换操作。 3.2 操作票的执行注意事项

3.2.1 对执行有危险性的操作步骤时,在操作票中必须注明操作人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必须佩戴的安全防护用具,现场操作指派专人进行监护。

3.2.2 对已采取的操作,尤其是设备退出生产工艺系统的操作,对采取的安全措施必须执行到位,必须及时挂“禁止操作”、“禁止合闸”警示牌。 3.2.3 操作票票面的管理及保存同检修工作票一致。

3.3 本文所指操作票为机械类操作票,动力分厂(车间)按国家电网公司的规定执行。 4.清理工作票

在生产现场进行清理工作时,为保证安全的工作条件和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不安全情况的发生,必须严格执行清理工作票。

4.1 所有矿仓、槽罐、收尘器等设备清理工作必须执行清理工作票。

4.2 大型槽罐或矿仓到了清理周期或堵塞时有车间提出申请报告(含安全措施),由分厂调度或厂长、安技处等批准后方可执行。

4.3 车间内部清理不影响生产的小型槽罐或矿仓时,由检修班长提出申请,车间主任签字,安技科审核,调度或厂长批准即可执行。 4.4 安全职责:

4.4.1 工作票签发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4.4.1.1 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4.4.1.2 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4.4.1.3 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的运行。 4.4.2 工作负责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4.4.2.1 正确的和安全的组织工作。 4.4.2.2 给工作人员必要指导。

4.4.2.3 随时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4.4.3 工作许可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4.4.3.1 清理设备与运行设备(水、电、风和物料等)确已隔断。 4.4.3.2 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的执行。

4.4.3.3 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相关设备哪些有压力、高温、有毒和爆炸等危险。

4.5 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要求槽罐名称、编号清楚、任务明确、地点具体、不得涂改、掉项和漏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修改后应有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签名或盖章。

4.6 清理一台槽罐开一次工作票。开工前工作票的全部准备及安全措施应一次做完。

4.7 遇到特殊及紧急情况、车间电话申请,调度或厂长批准后可先清理后补工作票。在开始工作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并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4.8 进入槽罐、矿仓清理前,由车间安全员、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一起全面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已全部落实。确认已停电挂牌、停水、停汽、停料后才允许进入槽罐和矿仓内清理。

4.9 清理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周密的检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同时与运行人共同验收合格后交付生产使用。

4.10 工作票在未办理终结手续以前,任何人不准私自进行送料。 5.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公司大量使用易燃易爆煤气的实际状况,经公司研究决定,对于在危险区域进行的动火作业作出如下安全规定: 5.1 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5.2 我公司的禁火区域:煤气站、焙烧车间、所有煤气管道附近、车队油罐附近及储存各种油类、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5.3 在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进行动火的各项工作(禁火区域:煤气站、焙烧炉(皮带廊、AH仓、堆栈除外)、煤气管道30米范围内、煤棚、输煤皮带、易燃易爆高粉尘区域、酸洗站、车队油罐区10米范围内及储存各种油类、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电缆沟、电缆桥架、配电室、主控室及附近有电气设备及电缆线等部位)。

5.4 在禁火区域或重点防火部位进行检修工作时,需要进行动火的,应同时开据检修工作票和动火工作票。

5.5 动火工作票分为一种票、二种票:在煤气站厂房内、所有煤气管道上、集水器、加压机房、鼓风机房、焚烧炉、焙烧炉炉体、电除尘、输煤皮带、煤棚、酸洗站、各配电室、主控室等存在煤气的设备,高危场所进行动火作业,需开具一种票,一种票需要经车间、分厂、安技处签字许可,并制定详细的动火方案,经车间、分厂签字后方可动火;其它禁火部位,危险系数较低,面积较为空旷及不直接接触危险物地段进行动火作业,如:焙烧炉焊补平台、护栏、车间油库区域(煤气站、焙烧除外)、煤气站内划定焊接作业时无危险的工作区域一处、煤气管道30米范围内无集水器等场所,可开具二种票,二种票经车间、分厂签字许可。

5.6 煤气站及焙烧车间内不得存放电焊机、气割、气焊等相关动火作业设施,一律由分厂负责回收,且车间内的所有气割、焊接作业都必须由检修车间专职电焊工完成。

5.7 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5.8 动火作业前,必须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5.9 使用气焊焊割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得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间距均应不得小于10m,且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5.10 一份《动火工作票》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后由动火人在《动火工作票》备注一栏内签字。但在同一设备系统、同一安全措施范围内多个工作地点,可以开具一张动火工作票,但动火地点各项措施必须完善有效,作业人员、监护人员不得随意更改。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工作票》,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必须分别在《动火工作票》上签字。 5.11 凡盛有或盛过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存储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5.12 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孔洞、阴井、地沟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13 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地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因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5.14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5.15 《动火工作票》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另作他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5.16 动火作业间断或终结后,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5.17 以下情况严禁动火:

5.17.1 油车停靠时的区域或油管车卸油时。 5.17.2 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

5.17.3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 5.17.4 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喷漆现场。 5.17.5 动火作业场所易燃易爆气体超标。 5.17.6 遇到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或消除前。

5.17.7 酸洗站酸洗作业时或管道酸洗完毕后未清扫置换前。 5.18 动火作业相关人员职责要求:

5.18.1 动火部门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5.18.2 动火人: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随身持有《动火工作票》,并在《动火工作票》上签字。若带徒作业时,动火人必须在场监护。动火人接到《动火工作票》后,应核对票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5.18.3 消防监护人:由公司保卫科指定本单位责任心强、有经验、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5.18.4 动火作业的审批人:动火作业的各级审查批准人在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熟知动火部位存在的危险性,或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在《动火工作票》上签字批准。

第15篇:票易票

票易票

适用客户、我行收益(手续费)、风险点、案例

(一)业务简介

企业以一笔或多笔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向银行申请承兑多笔或一笔银行承兑汇票。

(二)办理流程 客户提交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经查询核准后,办妥质押手续,办理承兑业务。

(三)最适合哪些客户?

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主要结算方式的企业

(四)特点及优势 随用随开,手续简便;

零换整、整拆零、长票换短票、短票换长票,合理调度资金,满足支付采购需要。 节省贴现利息支出,降低财务费用。

(五)相关链接

以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还可以办理其他短期信用业务、如:信用证、保函等。

产品简介

“票易票”业务是指银行以客户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质押,为客户开立新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保证和方便客户结算需要的一种票据业务。包括大票拆小票、小票合大票。 功能和特点

大票拆小票,满足分散付款的需要; 小票合大票,满足集中付款的需要; 免除贴现利息支出,降低财务费用; 可以获得一定保证金存款收益。 适用对象

适合业务结算中大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的法人客户。

北京利源石化有限公司“票易票”操作

一、企业基本情况

北京利源石化有限公司为本地的二级成品油经销商,年销售额超过11亿元,公司销售回款大多是银行承兑汇票。

北京利源石化有限公司定期从新疆新统一石化公司购进成品油,使用结算工具也多是银行承兑汇票,但由于金额不能配对。 因此,北京利源石化有限公司一般都是将收到的票据办理贴现,然后以现款支付新疆新统一石化公司。

二、银行切入点分析

某银行经过分析认为:北京利源石化有限公司应当通过票据质押开票业务,进行票据的适度改造,比现有的票据贴现方式可以明显降低财务费用。

银行虽然工作量较大,但是可以获得相当量的存款收益。同时,可以利用票据关联营销其上游企业。

三、银企合作情况

北京利源石化有限公司办理2亿元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将150多张零散票据转成20张整金额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 【点评】

1、票据拆分业务非常有市场,可以满足持票大户的改造需要,同时可以给银行带来相当量的稳定存款,因此商业银行务必重视,票据质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是有效管理票据创造存款的高效工具。

2、可以适度放大质押金额。银行提供的新的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可以适当超过质押的票据金额,如提供质押的票据金额为100万元,期限还有1个月到期,可以提供101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期限6个月,银行风险可控。

计算,100万元存入银行5个月,利息应当可以达到1万元,即使考虑定期存款利率可能下跌,银行承担的风险也远远小于一般的担保贷款。

第16篇:央票

央票

央票(Central Bank Bill) 即央行票据、中央银行票据,是中央银行为调节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而向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务凭证,其实质是中央银行债券。之所以叫\"中央银行票据\",是为了突出其短期性特点一般而言,中央银行会根据市场状况,采用利率招标或价格招标的方式,交错发行3月期、6月期、1年期和3年期票据,其中以1年期以内的短期品种为主。

央票即央行票据、中央银行票据(Central Bank Bill),是中央银行为调节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而向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务凭证,其实质是中央银行债券。之所以叫“中央银行票据”,是为了突出其短期性特点(从已发行的央行票据来看,期限最短的3个月,最长的也只有3年)。

央票是中央银行为调节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而向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务凭证,企业是不能买的。发行票据主要是中央银行进行货币流动性控制,减少商业银行里的货币,从而间接影响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冲动,减少经济过热。

但央行票据与金融市场各发债主体发行的债券具有根本的区别:各发债主体发行的债券是一种筹集资金的手段,其目的是为了筹集资金,即增加可用资金;而中央银行发行的央行票据是中央银行调节基础货币的一项货币政策工具,目的是减少商业银行可贷资金量。商业银行在支付认购央行票据的款项后,其直接结果就是可贷资金量的减少。

回购交易分为正回购和逆回购两种,正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商卖出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买回有价证券的交易行为,正回购为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正回购到期则为央行向市场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逆回购为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到期则为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 [1]

央票利率

央票利率就是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操作时发行央行票据的票面利率。

央票作用

1、丰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工具,弥补公开市场操作的现券不足

引入中央银行票据后,央行可以利用票据或回购及其组合,进行“余额控制、双向操作”,对中央银行票据进行滚动操作,增加了公开市场操作的灵活性和针对性,增强了执行货币政策的效果。

2、为市场提供基准利率

国际上一般采用短期的国债收益率作为该国基准利率。但从我国的情况来看,财政部发行的国债绝大多数是三年期以上的,短期国债市场存量极少。在财政部尚无法形成短期国债滚动发行制度的前提下,由央行发行票据,在解决公开市场操作工具不足的同时,利用设置票据期限可以完善市场利率结构,形成市场基准利率。

3、推动货币市场的发展

目前,中国货币市场的工具很少,由于缺少短期的货币市场工具,众多机构投资者只能去追逐长期债券,带来债券市场的长期利率风险。央行票据的发行将改变货币市场基本没有短期工具的现状,为机构投资者灵活调剂手中的头寸、减轻短期资金压力提供重要工具。 [2]

央票发行创新低

央票继续地量发行,1年期央票仅发行了10亿元,发行利率继续持平,为2.3437%,当日没有正回购。 市场认为,各种现象都传达出一个信息——近期公开市场操作将“退居二线”,其他货币政策可能“冲上一线”。

目前,由于央票

一、二级市场利差倒挂继续扩大,一级市场的央票发行已经难以为继。在目前的发行利率下,以公开市场操作实现资金净回笼暂时失效。而从11月11日以来,央行没有进行正回购;各主要央票品种也都地量发行。

中国债券信息网央票收益率曲线显示,11月29日一年期央票到期收益率3.01%,较目前的发行利率高出65个基点。

一方面是居高不下的通货膨胀预期,另一方面是市场流动性注入的势头依然存在。由此,关于上调准备金率和加息的预期在市场中蔓延开来。

有专家表示,通货膨胀率可能在11月再创新高,将导致负利率情况愈加严重,而且近期央票利率持续上行,在央票利率高于同期定期存款利率之后,加息的可能性将增大。

国信证券固定收益分析师李怀定表示,目前二级市场1年期央票和1年定存的利差已经高达30基点,而根据历史经验,在加息周期中当央票利率大幅超过1年定存利率后,央行加息的可能性很大。从修正央票发行利率的倒挂程度、恢复公开市场操作回笼能力角度看,加息的力度有可能超出25基点。

不过也有市场人士表示,加息的可能性增大,但目前不是加息的合适时点。“加息对通货膨胀的影响有限,而从控制信贷的角度来看,上调准备金率效果将更明显。”

一家股份制银行研究员称,近期两次上调准备金率使各银行的资金出现差异,采取差别化上调准备金率控制信贷的效果可能更好。 [3]

央票“被加息”

股市走低 在外围市场欧债危机蔓延、国内加息预期升温等一系列负面因素的影响下,沪指周2010年11月30日开低走,盘中更是一度跳水跌破2800点。多位分析人士预计,随着央行加息的脚步临近,A股在短期内动荡的格局仍将继续。 2010年11月30日央行在公开市场发行了10亿元一年期央票,收益率连续第三周持平于2.3437%,周二无正回购操作,至此,28天期正回购已暂停逾七个月。公开数据显示,自今年6月份以来,由于央票二级市场收益率不断上行,央票

一、二级市场利率持续出现倒挂。高企的发行价格和低位的收益率回报,使得机构在一级市场认购央票的热情持续下降,各种期限央票的发行量不断下滑。

“12月7至18日之间再度加息1次已无悬疑。”兴业银行资深经济学家鲁政委认为,央票集体地量发行将倒逼央行加息。鲁政委表示,本周央票发行居然跌到了只有几十亿元的地量水平,公开市场操作已几近于丧失流动性管理能力。在年内外汇占款、财政存款等流动性外流暗道导致货币达标压力依然巨大,且准备金率日渐趋近经验极限值的情况下,公开市场操作的失灵显然是无法容忍的。而如果要想恢复其流动性管理功能,必须加息。鲁政委表示,本次加息之后,除非公开市场大幅放量,否则,年内仍有上调0.5%至1.0%准备金率的可能性。 “央行现在面临\"被加息\"的被动局面。”国泰君安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目前债券市场的整体收益率的大幅上升,一二级市场的央票利率明显倒挂,整个市场已经形成了对于央行加息相对一致的预期,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加息就会导致整个货币体系的扭曲。但李迅雷同时表示,央行如若加息,利差的拉大势必将引发国际游资的进一步流入,可以说央行目前处于“两难”境地,具体的抉择可能要等到12月上旬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后才能明确。 各界评价

分析人士认为,除了央行公开市场的操作无力化之外,11月C PI预期的高企也将迫使央行动用价格型工具进行调控。中金公司预测,通胀未来几个月仍有较大可能处在高位,主要反映需求压力和本轮农产品价格上升的惯性动力,预计C PI通胀率在11月可能升至4.8%左右。兴业证券则预计,11月通胀将在4.7%。

兴业证券认为,11月经济继续强劲扩张,物价压力较大,将刺激政策坚定调控。加息和准备金同时推出的概率较大,若选择只推出其中一项,力度则可能较大,比如50个基点的加息。

接受记者采访的机构分析人士普遍认为,伴随着央行加息预期的升温、11月通胀数据的高企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召开等一系列因素,A股短期将保持动荡的格局。

长江证券认为,12月份前半个月,受到即将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即将公布的11月份经济数据的影响,前半段市场的情况会比较复杂,波动会比较大。国金证券表示,周二的大幅震荡,主要基于对政策的悲观预期,经过短期的宣泄后,后市大盘仍将在60日均线附近维持弱平衡状态。

信达证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刘景德则表示,大盘目前接近有效跌破60日均线,走弱的可能性较大。“但还有一点希望。”刘景德表示,未来仍需观察有色、煤炭能否持续反弹,以及银行、地产能否止跌回升。但他判断,在短期内,由于银行、地产股价格水平已经较低,两市大市值股票下跌的空间也不大,因此指数大幅下跌的可能性不大。他预计,未来股指仍将围绕2800点反复震荡。

央票与其他债券的区别

但央行票据与金融市场各发债主体发行的债券具有根本的区别:各发债主体发行的债券是一种筹集资金的手段,其目的是为了筹集资金,即增加可用资金;而中央银行发行的央行票据是中央银行调节基础货币的一项货币政策工具,目的是减少商业银行可贷资金量。商业银行在支付认购央行票据的款项后,其直接结果就是可贷资金量的减少。它的发行对象为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个人不能直接投资。2007年中国央行票据的交易商共有52家,除中金公司、3家证券公司、4家保险公司和2家基金公司外,其余的均为商业银行。

央票 - 相关新闻

一年央票“意外”上升5个基点加息前奏还是回笼信号?

2010年11月9日,周二公开市场操作结果让市场惊出一身冷汗:已连续两周持平的一年央行票据发行利率突然上涨了5个基点,一时间市场仿佛感到加息即就在眼前,当天债券现券市场收益率再度全线上涨。

央行昨通过公开市场发行320亿元一年央票,由于发行量较上周减少了近200亿元,市场很自然地认为,这是央行为稳定一年央票的利率水平而减少回笼量,孰料发行利率水平竟上升了5个基点,落在2.3437%。

由于在公开市场操作的历史上,曾出现过在央行宣布加息前,一年央票发行利率提前上涨的先例,因此,昨天一年央票利率上升后,加息预期迅速在市场中弥漫。在银行间现券市场上,一年央票二级市场收益率快速调整到位,至2.34%。而三年央票收益率则在一天内经历大幅震荡,在发行结果宣布前,一度曾在乐观的氛围中下降至3.10%;待发行结果宣布,则大踏步上升,至收市至3.19%。在其他现券品种方面,国债、金融债各期限收益率全线上升,其中短端利率上涨最为迅猛,一年期国债和金融债收益率分别上涨了11和6个基点。

但是对于一年央票利率上升是否代表央行发出升息信号,业内仍然存在分歧。一家大行研究人员表示,这更可能是央行通过提高央票利率加大未来资金回笼规模。同时,自今年加息后,一年央票利率上升幅度累计为25个基点,刚好与此次升息幅度的吻合,因此从这个角度看,加息信号指向并不强烈。

的确与其他品种相比,一年央票的投资吸引力并不突显。虽然一年央票目前并未出现

一、二级市场收益率倒挂现象,但是其与同期限结构金融债的利差过大,已经超过30个基点,而在通常情况下,则是10至20个基点之间。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相比市场揣测的加息信号,还有一个信号更值得市场重视,即央行将在未来持续加大资金回笼力度,而主动、分步提升央票利率,加大央票的资金回笼能力则可能仅是其中的一个环节。虽然目前很难判断一年央票利率上升至何种程度才能获得市场认可,但是将流动性控制在适度范围内,则是公开市场操作的大方向,其间甚至不排除在常规工具无法胜任的情况下,重新启动准备金率的可能。

[5]

第17篇:红字票

1、纳税人在自己的发票开具系统中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菜单,按照原蓝字发票情况填写表格,保存后导出到电脑桌面上,同时打印两份(加盖公章)。

2、登录绿通通道,然后点击“网上申请”栏目。可以看到在“申报管理类”中有“红字发票文件传送”。点击“红字发票文件上传”,点击“新建上传”后,点击“浏览”,从桌面选择您需要上传的红字增值税发票XML文件。然后点“确认”。

二、办理开具红字发票通知书

纳税人申请完成后,携带以下资料至分局红字发票通知单开具窗口办理手续。

属购货方申请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公章的纸制申请单。

2、涉及退货、索取折扣、折让的,应提供双方同意退货或折让的证明(双方公章确认)。

3、进项税额转出的记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交原蓝字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原件查验。

属销货方申请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公章的纸制申请单。

2、购买方出具的拒收发票情况说明,写明:

(1) 拒收理由。

(2) 错误具体项目及正确内容。

(3) 注明发票未认证未抵扣(购买方加盖公章)。

3、提交原蓝字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原件查验。

三、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纳税人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发票通知书后,可在自己的开票系统中开具负数发票,开具前纳税人需要在系统中录入红字发票通知书号码。

第18篇:走票

“走票”行为监管初探

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无证经营药品行为日趋隐蔽,不法分子为逃避监督,纷纷运用“走票”为手段,无证经营药品。所谓“走票”是指一些没有药品经营资质,但掌握较固定的销售渠道和药品来源的自然人,通过挂靠合法药品经营企业,在支付一定额度的税款或“管理费”之后,将自身药品经营行为“正当”化的活动。其本质是没有药品经营资质的自然人使用有证企业的证照、票据进行的无证药品经营活动。笔者在多年的监管过程中,对“走票”行为的危害、常见破绽、证据固定、监管对策进行了初步的调研、思考与总结,并结合实践中的案例,谈谈“走票”行为的监管,以期抛砖引玉。

一、“走票”行为的危害

1.扰乱医药市场,给用药安全带来威胁

“走票”行为其实就是披着合法外衣的无证经营药品行为,其所经营的药品均为个人用现金购入,并不进入药品经营企业,只是借用了合法企业的证照和票据罢了。这样,通过“走票”方式经营的那部分药品,药品经营企业无从对药品供货单位进行资质审查,无从对药品进行质量验收,也就无从保证药品的安全。可以说假劣药品大部分是通过“走票”行为进入市场,流入消费者手中的。

2.扰乱药品价格,损害消费者经济利益

“走票”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利润。不法分子为了无证经营药品,通过药品经营企业“走票”,然后进入医疗机构,可以说是费尽心机,付出了不少代价,为了获取利益,他们往往心地黑,下手狠。笔者曾在查处“走票”中发现,某“走票”者从某经营公司以1.88元每盒的价格购入蛇胆川贝胶囊10000盒,从“过票”公司换了一张票后,时间相隔不到一天,1.88每盒的该药竟摇身一变成了6.54元每盒,翻了3.48倍!整单的价格也从1.88万元变成了6.54万元,其中差价为4.66万元!

3.滋生商业贿赂,损害患者经济、健康利益

“走票”所销售的药品,大部分是“做临床”的。“做临床”是药品经营者按医生使用其药品的数量给予一定现金回扣的行为,其目的是为了医生多用其经营的药品,从而获得更多的利益。部分医德缺失的医生为了获取回扣,往往偏爱使用这些药品,甚至为了多得回扣,患者可用可不用的药品、无用的药品也开上了一堆,在这过程中,患者受损的不仅是经济利益,还有患者的健康利益。

二、发现“走票”行为线索,深挖案源

“走票”行为隐藏在合法外衣之下,提供的均是合法经营公司证照和票据,表面上似与正常、合法的药品购销活动无异,这就为查处带来了困难,所以掌握“走票”行为的常见线索,对深挖案源,打击无证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是很必要的。

线索1:箱外运货单露端倪

“走票”药品大部分是通过货运从药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公司直接发送至要货单位,贴在包装箱外的运货单就无意中显示出药品的来龙去脉。

如我局发现某医疗机构的某药品包装箱外所贴运货单显示,发货人为该药品生产企业,收货人为该院药剂科科长,而该药品为占某以某批发公司名义销售给该医院的,调查后发现,该批药品为占某用现金从该生产厂家购入并销售给医院的,属个人行为。

线索2:同一票据上所开具的药品,到货时间参差不齐

“走票”行为所经营的药品,大部分是自然人从各个不同渠道、不同时间购入,所以到货时间参差不齐,但其为了方便一次性到提供“走票”的经营企业开具票据,所以就出现了同一票据上开具的药品,到货时间参差不齐。

如我局发现汪某以婺源某医药公司的名义向我市某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其提供的一张随货同行上开具的五种药品,通过医疗机构验收记录显示,到货时间最早的和最晚的竟相隔一月有余。经外调核实,汪某是通过婺源某医药公司“走票”销售药品。

线索3:随货同行开具的时间比到货时间晚

药品到了购药单位后,从事“走票”行为的不法分子,才能知道药品的具体批号,再将信息传给提供“走票”的经营企业,经营企业才能开具随货同行,那么这之间有个时间差,出现了随货同行开具比到货时间的时间早。

如我局检查发现李某所提供的随货同行上开具的出货日期均比医院实际到货的时间晚3-6天不等,经调查核实,李某是通过药品经营企业“走票”销售药品。

线索4:票据所开具的药品批号、数量与实际到货不符

部分不法分子为了避免出现票、货时间间隔的现象,要求药品供货商通过电话等方式告知药品具体数量、批号等信息,然后转告提供“走票”的经营公司,做到票、货同时,但由于种种原因,供货商实际提供的药品批号与告知的批号有出入,所以产生了票、货批号不符。

另外部分不法分子为了少交税和“管理费”,票据只开具其销售的部分药品,从而出现了票据所开数量与实际到货数量不符的情形。

如我局检查发现黎某以湖北某医药企业名义向医院实际销售了400支头孢哌酮钠他唑巴坦钠,而其只能提供销售200支该药的票据。经调查核实,上述药品系其个人用现金从生产厂家购入并以“走票”方式销往医院。

线索5:不同时间提供的票据,票号连续或间隔很小

部分”走票”公司为了便于管理,对“走票”实行单独开票,不与公司实际销售药品混淆,这样就出现了不同时间的票据票号连续或间隔很小的情形。

如我局在检查中发现张某以江西湖口某医药企业名义销售药品,其提供的随货同行,竟出现时间不同,票号相同;时间增大,票号减小的现象。经核查,张某所经营的药品为个人采购,通过“走票”方式销售。

线索6:药款汇入个人帐户或其它公司帐户

无证经营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获取利益,是个人私自做的业务,货款最终流向只能是个人,所以就会产生现金支付或汇入私人帐户的情形。

如我局发现某医疗机构长期与某中药饮片厂的业务员胡某有业务关系,但有几张汇款凭证显示货款均汇入了胡某的帐户而不是中药饮片厂。通过进一步调查取证后得知,这几批货是胡某在药材批发市场购进,并通过“走票”的形式销售给该医疗机构的,属于个人行为。

三、固定“走票”行为证据,彻查隐藏于“走票”形式下的无证经营

“走票”行为隐藏在合法的外衣下,在药品购销活动中其提供的证照和票据是合法的,加上”走票”公司又往往包庇不法分子,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有时明明知道是“走票”行为,证据却难于固定,为查处“走票”带来了困难。笔者认为,到”走票”公司进行外调是切实可行,而且行之有效的方法。

证据1:“走票”公司没有“走票”药品的购进票据

“走票”行为所销售的药品实际上并不是“走票”公司所购进并销售的,所以“走票”公司往往不能提供“走票”所销售药品的购进票据。但随着监管与被除监管矛盾的发展,不少”走票”公司已注意到了这一点,不少企业已会要求“走票”者提供药品购进凭证。

证据2:“走票”公司没有形成“走票”药品购进记录

“走票”所销售的药品,根本就没有经过提供“走票“的公司,所以也就不可能检查验收,也就不可能形成验收记录。但是近年来随着监管与被监管的相互发展,不少提供“走票”的企业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也会形成购进记录了。

证据3:”走票”公司财务上没有“走票”业务员工资表

“走票”者并非提供“走票”公司的业务员,公司就没有发给“走票”者工资的义务和必要,所以查其工资表可以发现没有“走票”业务员工资表。而今年将实行的新《劳动法》和《合同法》规定用人必须买养老保险等,那么只要查其购买的养老保险名单中有没有该业务员的名字就能确定其是不是“走票”业务员。

证据4:”走票”公司没有转帐给其他厂家或公司购买“走票”药品的转帐凭单

这是很关键的一点,因为走票的药品大多为“走票”个人用现金买入,公司根本就没涉及药品的购销等事宜,所以其财务是决对提供不出买药转帐票据的。

证据5:”走票”公司没有或不能提供全购买“走票”药品企业汇款凭证

大多数“走票”药款,根本就没汇入公司,而是汇入了私人帐户,或与“走票”人熟悉的其它公司帐户,所以外调时注意要求“走票”公司提供客户购买该药品的汇款凭证,这些公司大多不能提供或根本就是不能提供。

四、“走票”行为监管对策

为有效扼制“走票”行为,笔者认为应实行“罚防结合,制度制约,监督把关”的监管对策,促进企业自律,从源头上制止“走票”;实行罚防结合的制度制约,对企业进行诚信教育,对“走票”企业实施处罚;监督把关,对企业日常经营进行监管,一经发现“走票”决不姑息。

1.企业自律

“走票”行为的必备条件是合法的企业为不法分子提供便利,所以加强企业自律至关重要。首先,企业应当意识到自已的行为已经违法。“走票”对企业来说,就是出借许可证,《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了出借证照的法律责任;其次,企业应意识到,“走票”行为会毁损企业自身声誉。对只收租金,不参与管理的出租证照,企业对其经销的药品来源无从把握,有的“走票”者趁机销售假劣药品,一旦这些假劣药品给患者造成伤害,“走票”者可能会溜之大吉,而企业必须承担部分法律责任,严重的还会吊销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2.制度制约

建章立制,从制度层面,促成企业自律,拒绝为“走票”者提供证照、票据等便利条件。首先,建立诚信档案,将企业是否“走票”纳入诚信考核之内;其次,对“走票”企业进行通报,并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最后,加强对企业内部人员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尤其是要加强法人、质量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促进企业自律。

3.加强监管

对药品经营企业加强监管,提高检查频度,检查面不仅覆盖购销记录、购销票据,还要覆盖财务的汇款凭证等材料;加强对流通环节的监管,通过对经营企业GSP认证的后续工作,做好GSP的跟踪检查。建立协作机制,联合税务、工商等部门对企业进和检查,多角度,多层面彻查“走票”。(

第19篇:走票

药品临床品种“走票”小析及监管对策

一、“走票”产生的原因

临床品种就是通过省招标后进入中标品种数据库的药品,供医疗机构网上采购,我国“以药养医”的现状,使得哪些价格高,空间大的品种成为“宠儿”。现行政策是医院使用的药品的价格只能在进价的基础上加价15%,为掩盖药品出厂价与临床使用价之间的利差、方便业务员操作、掩盖其无证经营的实质于是药品临床品种“走票”就成为业内的常态。

二、“走票”的概念 所谓“走票”是指一些没有药品经营资质,但却掌握较固定的销售渠道和药品来源的自然人,通过挂靠合法药品经营企业,在支付一定额度的税款或“管理费”之后,将自身药品经营行为“正当”化的活动。其本质是没有药品经营资质的自然人使用有证企业的证照、票据进行的无证药品经营活动。

三、“走票”的流程

1、从事药品无证经营的走票人(以下简称走票人),与临床品种生产企业签订供货合同或代理合同;

2、走票人通过其关系网将经营的品种打入医院临床;

3、走票人选择一个“出票”公司为其提供销售票据;

4、“出票”公司与医院签订药品购销合同。

由于药监系统对“走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走票”行为也愈见隐蔽,比较明显的特点是,前几年在医院检查发现同一家供货企业留存有N个业务员的委托书等资料,而且都是真正的货主赤膊上阵,而现在一家供货企业在医院就留存一个业务员的资料,真正的货主在表面的资料里面隐形了。

四、“走票”的破绽及取证要点

“走票”也是药品流通的一种形式,药品流通无非是资金流、药品流、合同流。既然“走票”是一个动态的流通过程,无论他怎样掩饰,总会有破绽的,笔者认为容易出破绽的地方是资金流、药品流(合同流作为白纸黑字的正式文本,走票人不可能蠢到在合同上留破绽)

1、查药品流——货运单

如果在医院仓库检查发现药品纸箱上的运单上出现了,药品起运点在甲地、出票企业在乙地、在医院丙地,而货运单标示:甲地——丙地,这是明显的体外循环,属于低级错误,容易出现在初入行的“菜鸟”身上,取证比较简单:先拍照固定货运单证据,如果货运单字迹不清,可以在现场检查笔录中详细记录货运单的内容;然后做医院仓库保管员的笔录,固定货运单时间、到货时间、入库时间之间的逻辑关系(防止对方辩称是误发到丙地,退回到乙地入库验收后再发到丙地医院),最后要出票公司明确其没有派验收员到丙地进行异地验收。 当然有些狡猾的走票人会采取撕掉或涂遮货运单的办法,但只要药品流是“甲地——丙地”,我们可以让医院配合要求进货,问清楚了涉案药品走哪个物流,去守株待兔,呵呵。

2、查资金流——倒扒皮 这主要是对付个中“老鸟”,他们比较熟悉药品监督的相关法律法规,在销售终端(医院)做的貌似规范,医院方面提供的表象上很难找到他们的破绽。对付他们首先通过暗中调查,摸排“走票”业务较多的“出票”公司,然后到医院调取该公司当年的销售凭证(最好是年后一个月去,那时各个货主基本上完成了年度首次铺货),挑选些名气不大价格贵的品种进行重点核查,然后到该公司去取证,“老鸟”们的破绽是直接私人打款到生产企业,“出票”公司只负责“出票”,不能提供汇款凭证。取证的关键是,首先明确“出票”公司未向生产企业打款;其次明确“出票”公司与生产企业无经济往来,无债权债务关系;第三明确“出票”公司的出租出借许可证行为。 可能有人会问了,为什么不取临床品种的入库验收及出库销售记录证据,笔者认为这是白费力气,现在所有的药品批发企业都是电脑管理,既然他能开出临床品种的销售票据就肯定在电脑上入库了,否则是开不出票的。

有些走票人采取挂靠外省“出票”公司的办法逃避监管,可以采取协查或外调的办法取证,只是增加了我们的执法难度。 如果遇到精明点的“老鸟”,他不采取私人打款而是通过“出票公司”付款给生产企业怎么办?笔者认为可以在去“出票公司”前调查清楚走票人的姓名,我们知道,首先、“出票公司”不会为走票人占用资金,临床品种的采购款必然是走票人通过某种形式付给“出票公司”;其次、走票人最终的目的是获利,医院付给“出票公司”药款后,“出票公司”必然要以某种形式将药款扣除走票费用后付给走票人,我们可以核查“出票公司”的财务记录,找出“出票公司”与走票人之间的财务往来,用证据逼“出票公司”承认其出租出借的违法行为。

3、抽、抽、抽

这是对付“资深老鸟”的无奈之举,“资深老鸟”们及“出票公司”相当熟悉药品监督的相关法律法规,在药品“进销存”各环节至少做足了“龙套”,也不存在上述破绽,且攻守同盟,受现行法条的局限,我们明知其为“走票”也很难查处,恨的牙痒痒怎么办,这还有个“尚方宝剑”—— “关于对《2008年度江西省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品规目录》药品进行监督抽验的通知”(见附件),对其品种加大监督抽检的力度,通过技术监督的手段,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五、“走票”的处罚

对走票人的处理,随着案件的调查,真正的走票人浮出水面,可以对真正的走票人按无证经营论处,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可以要求医院配合,扣留其在医院的货款。 对医院的处理,笔者认为涉及民法中的“表见代理”, 不能简单的认为医院的采购行为是从非法渠道购进的,只能不予处罚。因为医院完全可以辩称其是从合法渠道购药的,至于“走票”只是供货企业内部管理的事,与医院无关。

第20篇: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书

公开承诺书

为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开封市行政审批中心要求,承诺按照审批系统规定时限完成许可:

1、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审核期限为10个工作日。

2、国有企业改制土地使用权处置审核期限为10个工作日。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期限为10个工作日。

4、一次性开发400—600公顷国有的荒山、荒坡、荒滩审核期限为15个工作日。

5、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立项审查期限为15个工作日。

6、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审批期限为12个工作日。

7、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审核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敬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商票承诺书
《商票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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