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阳中心小学2014-2015寄宿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做好寄宿学生的安全工作,规范学校寄宿生的管理,确保寄宿生在校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杜绝意外事故发生,凡寄宿的学生,学校、学生家长、生管负责人、学生本人签订责任状。寄宿的学生,除在校其间,若发生一切意外事故(包括意外伤害、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水火电、煤气中毒等方面的事故),学校概不负任何责任,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一)交通安全方面
1、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2、寄宿处负责人有义务教育学生上学、放学的路上的交通安全。
3、加强学生会乘车、会走路的教育,规范行车走路秩序。
4、教育学生不要到路边玩耍,杜绝不安全因素的出现。
5、休息日学生回家时,寄宿处负责人(监护人)要将学生安全送到车上。
(二)饮食卫生方面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强防疫工作。
2、要随时掌握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
3、要加强饮用水管理,确保饮用水卫生,保证学生喝到安全放心的饮用水。
(三)水、火、电方面
1、加大对学生游泳和溺水的安全教育力度,防止学生溺水现象发生。做好在雨季防止山洪、洪水对孩子的安全威胁。
2、定期排查学生住处的安全隐患,发生火灾有安全通道。杜绝一切消防隐患。
3、加强学生的安全用电教育。要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在确保用电设施完好的前提下,做好安全用电的监督工作。
(三)其他方面
1、加强对有毒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防止学生误食误用,造成人身伤害。
2、注意冬季取暖后期安全,防止学生煤气中毒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3、注意寄宿地建筑设施的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避免造成学生人身伤害。
4、加强寄宿学生夜间活动安全教育,杜绝学生出入“三厅一吧”,杜绝学生打架斗殴现象的发生。
5、周日返校时间原则上下午4点后进校门,如果提前进校门的,到校后不得出校门。
(四)事故处理
若遇事故发生,寄宿处负责人要立即到达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通知受害者的亲属。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时间。
生管负责人(签字):学生姓名:家长(签字):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