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道路客运企业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责 任 状
为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交通运输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近期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规定和要求,运管站与你公司签订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状。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确保道路客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和车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工作有力,坚决杜绝因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而引发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率保证在98%以上。
四、加强驾驶员、乘务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理论及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严格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可追溯性,确保安全监管措施的有效执行和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车辆管理,对所有营运车辆进行全面的技术等级评定,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严禁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客运车辆投入运营。
七、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事故救援能力。企业要建立较为完善的应急预案,并实施开展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八、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加强值班值守。值班人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严格执行重特大事故上报制度,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突发事件和发现不稳定事件苗头,及时上报县政府主管部门,同时要将相关情况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运管站,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确保信息畅通、准确。
九、对未履行责任,安全隐患未得到及时排查,造成重大事故者,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承办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并取消其经营资格。
十、此责任状一式两份,运管站与签订企业各一份。
运管站负责人签字:
运输企业负责人签字: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