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诗歌朗诵比赛评分标准
一、评分办法:
本次演讲比赛中采用10分制进行评判,要求正确的思想内容和完美的表达形式相统一。每个节目表演完毕后,评委当场进行分析评分,统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的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为使公平公正,前三位的节目统一打分,从第四个节目开始亮分。
二、奖项设置:
评出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二个,三等奖三个。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必须遵守相关规定,按时参加开会、抽签、比赛。
2.选手参赛必须使用普通话,脱稿朗诵,并富有感情色彩及丰富的肢体语言。
3.每位选手比赛时间限定在3—5分钟内,如果超时,评委将适当扣分。
4.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中途不变更顺序,比赛需紧凑进行,选手上场迟到1分钟视为弃权。
5.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在比赛过程中,若有疑义,由评委会裁定。
6.全体学生要遵守会场纪律,做文明观众,对每一位选手的比赛都给予热烈的掌声鼓励,没有班主任准许不得提前退场或中途走动。
三、评分标准:
1.衣着得体,与诗歌内容相协调,精神饱满,姿态得体大方。
2.朗诵形式富有创意,配以适当乐曲或表演以其他富有创意形式朗诵。
3.朗诵熟练,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能很好把握诗歌节奏。能正确把握诗歌内容,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观众产生共鸣。
4.作品主题鲜明突出,内容积极向上,富有感召力和思想教育意义 。
5.感情饱满真挚,表达自然,能通过表情的变化反映诗歌的内涵,基本功扎实、发挥出色、振奋人心。
四、评委评分依据:
1. 基础分
(1) 作品形式自由活泼,符合要求, 主题鲜明突出 ,内容积极向上 1分。
(2) 参赛者衣着得体,与诗歌内容相协调 0.5分。
(3) 精神饱满,姿态得体大方 1分。
(4) 参赛者感情饱满真挚,表达自然,能通过表情的变化反映诗歌的内涵 1.5分。
(5) 参赛者吐字清晰,声音宏亮,正确把握诗歌节奏 2分。
(6) 参赛者能正确把握诗歌内容,声情并茂,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观众产生共鸣 3分。
2.提高分
(1) 朗诵形式富有创意,配以适当伴舞或配乐,或以其他富有创意形式朗诵 1分
(2)亲子组合和师生组合 1分
3.评分要求:
(1) 评委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2)比赛打分满分10分,评委打分以6.00分为基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