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密 丽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防止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行“一岗双责”制度。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要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管人、管事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特签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如下:
一、将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控制考核指标,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控制在区安委会下达的年度控制考核指标以内,减少一般事故,压降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有责事故。
二、认真执行安全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三、负责机关内务、社区、学校等安全工作责任落实。
四、负责辖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
五、负责落实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安全责任。
六、奖惩
1、通过考核为优秀的,给予表彰。
2、凡因忽视安全、责任不到位、失职失察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3、对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办事处、分管负责人一份。
办事处领导:分管领导:
二〇一四年月日
《密丽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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