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
安全工作是幼儿园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和有力保障,强化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机制,是实行科学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对接送车的安全工作管理,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安全工作,以保证幼儿健康安全的生活,为更好的做好车辆安全工作,幼儿园特与接送车驾驶员签订本责任状。
一、车辆方面:
1、车辆证件(驾驶证、行驶证、上岗证)齐全,并定期检修。
2、及时缴纳车辆保险。
3、车辆出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并维修。
二、驾驶员职责:
1、驾驶员须证件齐全,思想素质好,安全意识强。
2、驾驶员要具有对意外事故应急的能力。
3、驾驶员在开车前,要提早试车。行车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急不躁,做到“宁停一分,不争一秒”。停车时刹车要缓慢。
4、接送车启动前,注意幼儿在校车上的安全,注意幼儿身体状况,幼儿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向家长或随车老师反映,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做到不漏掉一个孩子,不错送一趟车。如因工作疏忽大意造成的事故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幼儿上、下车后配合随车老师清点幼儿人数,并在表的上面写上实到人数,在幼儿的名字前打√在表的下面签上名字。
6、接送车到园后,驾驶员协助接车教师将幼儿有序的送到各个班级。有个别特殊情况的幼儿,驾驶员应与该班的班主任教师做好交接工作。
7、驾驶员在幼儿上车之前必须认真检查车内幼儿座位、窗户及通风设备。
8、车子离园发动前,驾驶员应与接送教师检查幼儿是否带齐衣物、是否坐稳等。
9、驾驶员有义务将每一个幼儿,安全送到家长手中并要求家长签好字。(未带接送卡的未满18岁的幼儿亲戚不能接送幼儿。)
10、若有特殊情况,家长未能及时来接幼儿的情况,驾驶员与随车教师有责任将幼儿安全送回幼儿园,交于班主任或园方值班领导手中,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园方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11、驾驶员定时做好接送车的卫生通风和清洁工作。
12、校车司机要服从安全领导小组的管理,严格履行本岗位职责,因思想麻痹、不负责任造成的幼儿伤害事故,幼儿园要追究其责任,并有权上报园领导,予以经济或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交相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幼儿园(盖章)驾驶员 :
小太阳幼儿园
2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