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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用表

发布时间:2020-03-02 13:47:1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1.环境保护评价

1.1 评价指标:现场施工标牌应包括环境保护内容。

条文说明:现场施工标牌是指工程概况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组织机构牌、入场须知牌、安全警示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制度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消防平面布置图等。其中应有保障绿色施工的相关内容。 1.2 评价指标:施工现场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环境保护标识;

条文说明: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是指主入口、主要临街面、有毒有害物品堆放地等。

1.3 评价指标:施工现场的文物古迹和古树名木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条文说明:工程项目部应贯彻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施工现场文物保护措施;并有应急预案。

1.4 评价指标:现场食堂应有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 1.5 评价指标:

资源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保护场地四周原有地下水形态,减少抽取地下水。 2.危险品、化学品存放处及污物排放应采取隔离措施。

条文说明:

本条规定了环境保护中资源保护的两个方面:

1.为保护现场自然资源环境,降水施工避免过度抽取地下水。 2.化学品和重金属污染品存放采取隔断和硬化处理。 1.6 评价指标:

人员健康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办公区应分开布置,生活设施应远离有毒有害物质。 2.生活区应专人负责,应有消暑或保暖措施。

3.现场工人劳动强度和工作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等级》(GB 3869)的有关规定。

4.从事有毒、有害、有刺激性气味和强光、强噪声施工的人员应佩戴与其相应的防护器具。

5.深井、密闭环境、防水和室内装修施工应有自然通风或临时通风设施。 6.现场危险设备、地段、有毒物品存放地应配置醒目安全标志,施工应采取有效防毒、防污、防尘、防潮、通风等措施,应加强人员健康管理。 7.厕所、卫生设施、排水沟及阴暗潮湿地带应定期消毒。 8.食堂各类器具应清洁,个人卫生、操作行为应规范。

条文说明:

本条规定了环境保护中人员健康的八个方面:

1.临时办公和生活区距有毒有害存放地一般为50m,因场地限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

2.针对不同地区气温情况,分别采取符合当地要求的对应措施。 1.7 评价指标:

扬尘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场应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应有专人负责。 2.对裸露地方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抑尘措施。

3.运送土方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应采取封闭或遮盖措施。 4.现场进出口应设冲洗池或吸湿垫,应保持进出场车辆清洁。 5.易飞扬和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余料应及时回收。 6.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应采取遮挡、抑尘等措施。 7.拆除爆破作业应有降尘措施。

8.高空垃圾清运应采用封闭式管道或垂直运输机完成。 9.现场使用散装水泥、预拌砂浆应有密闭防尘措施。

条文说明:

本条规定了环境保护中扬尘控制的九个方面:

2.现场直接裸露土体表面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用临时绿化、喷浆和隔尘布遮盖等抑尘措施

6.规定对于施工现场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等作业所采取的扬尘控制措施要求 8.说明高空垃圾清运采取的措施,而不采取自高空抛落的方式 1.8 评价指标:

废弃排放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出场车辆及机械设备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年检要求。 2.不应使用煤作为现场生活的燃料。

3.电焊烟气的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的规定。

4.不应该在现场燃烧废弃物。 1.9 评价指标:

建筑垃圾处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集中堆放。

2.废电池、废墨盒等有毒有害的废弃物应封闭回收,不应混放。 3.有毒有害废物分类率应达到100%。

4.垃圾桶应分为可回收利用与不可回收利用两类,应定期清运。 5.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应达到30%。

6.碎石和土石方类等应用作地基和路基回填材料。 1.10 评价指标:

污水排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场道路和材料堆放场地周边应设排水沟。

2.工程污水和实验室养护用水应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3.现场厕所应设置化粪池,化粪池应定期清理。 4.工地厨房应设隔油池,应定期清理。 5.雨水、污水应分流排放。

条文说明:

本条规定了环境保护中污水排放的五个方面:

2.工程污水采取去泥沙、除油污、分解有机物、沉淀过滤、酸碱中和等针对性的处理方式,达标排放。

3.和4.现场设置的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应及时清理,避免发生堵塞、渗漏、溢出等现象。 1.11 评价指标:

光污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夜间焊接作业时,应采取挡光措施。

2.工地设置大型照明灯具时,应有防止强光线外泄的措施

条文说明:

本条规定了环境保护中光污染的两个方面:

2.调整夜间施工灯光投射角度,避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1.12 评价指标:

噪声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先进机械、低噪声设备进行施工,机械、设备应定期保养维护。 2.产生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应尽量远离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和周边住宅区。

3.混凝土输送泵、电锯房等应设有吸音降噪屏或其他降噪措施。 4.夜间施工噪声声强值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吊装作业应使用对讲机传达指令。 1.13 评价指标: 施工现场应设置连续、密闭能有效隔绝各类污染的围挡。条文说明:现场围挡应连续设置,不得有缺口、残破、断裂,墙体材料可采用彩色金属板式围墙灯可重复使用的材料,高度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的规定。 1.14 评价指标:施工中开挖土方应合理回填利用。

条文说明:现场开挖的土方在满足回填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应就地回填使用,也可采用造景等其他利用方式,避免倒运。

1.15 评价指标:施工作业面应设置隔声设施。

条文说明:在施工作业面噪声敏感区域应设置足够长度的隔声屏,满足隔声要求。 1.16 评价指标:现场应设置可移动环保厕所,并应定期清运、消毒。

条文说明:高空作业没隔5层至8层设置一座移动环保厕所,施工场地内环保厕所足量配置,并定岗定人负责保洁。

1.17 评价指标:现场应设噪声监测点,并应实施动态监测。

条文说明: 本条说明不定期请环保部门到现场检测噪声强度,所有施工阶段的噪声控制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限值内。 1.18 评价指标:现场应有医务室,人员健康应急预案应完善。

条文说明:施工组织设计有保证现场人员健康的应急预案,预案内容涉及火灾、爆炸、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SARS、疟疾、禽流感、霍乱、登革热、鼠疫疾病等,一旦发生上述事件,现场能过段处理,避免事态扩大和蔓延。

1.19 评价指标:施工应采取基坑封闭降水措施。 1.20 评价指标:现场应采用喷雾设备降尘。 条文说明:现场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钻孔作业和干旱燥热条件土石方施工应采用喷雾降尘设备减少扬尘。 1.21 1.22 评价指标: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50%。

评价指标:工程污水应采取去泥沙、除油污、分解有机物、沉淀过滤、酸碱中和等处理方式,实现达标排放。

2.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评价

2.1 评价指标:应根据基地取材的原则进行材料选择并有实施记录。

条文说明: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 50378)中第4.4.3条的规定,就地取材是指材料产地距施工现场500Km范围内。

2.2 评价指标:应有健全的机械保养、限额领料、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等制度

条文说明:现场机械保养、限额领料、废弃物排放和再生利用等制度健全,做到有据可查,有责可究。 2.3 评价指标:

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应选用绿色环保材料。

2.临建设施应采用可拆迁、可回收材料。

3.应利用粉煤灰、矿渣、外加剂等新材料降低混凝土和砂浆中的水泥用量;粉煤灰、矿渣、外加剂等新材料掺量应按供货单位推荐掺量、使用要求、施工条件、原材料等因素通过试验确定。

条文说明:

本条规定了材料选择的三个方面:

1.要求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库,材料采购做到质量优良、价格合理,所选材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的要求。 2)GB 18580 ~ 18588的要求。

3)混凝土外加剂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 18588)的要求。 2.4 评价指标:

材料节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管件合一的脚手架和支撑体系。

2.应采用工具式模板和新型模板材料,如铝合金、塑料、玻璃钢和其钢框镶边模板。

3.材料运输方法应科学,应降低运输损耗率。 4.应优化线材下料方案。

5.面材、块材镶贴,应做到预先总体排版。

6.应因地制宜,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7.应提高模板、脚手架体系的周转率。

条文说明:

本条规定了节约材料的七个方面:

7.强调从实际出发,采用适于当地情况,利于高效使用当地资源的四新技术。如“几字梁”、模板早拆体系、高效钢材、高强混凝土、自防水混凝土、竹材、木材和工业废渣废液利用等。 2.5 评价指标:

资源再生利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余料应合理使用。

2.板材、块材等下脚料和撒落混凝土及砂浆应科学利用。 3.临建设施应充分利用既有建筑物、市政设施和周边道路。 4.现场办公用纸应分类摆放,纸张应两面使用,废纸应回收。 2.6 评价指标:应编制材料计划,应合理使用材料。

2.7 评价指标:应采用建筑配件整体化或建筑构件装配化安装的施工方法。 2.8 评价指标:主体结构施工应选择自动提升,顶升模架或工作平台。 2.9 评价指标:建筑材料包装物回收率应达到100%。

条文说明:现场材料包装用纸质或塑料、塑料泡沫质的盒、袋均分类回收,集中堆放。

2.10 评价指标:现场应使用预拌砂浆。

条文说明:预拌砂浆可集中利用粉煤灰、人工砂、矿山及工业废料和废渣等。对资源节约,减少现场扬尘具有重要意义。 2.11 评价指标:水平承重模板应采用早拆支撑体系。

2.12 评价指标:现场临建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应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

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评价

3.1 评价指标:鉴定标段分包或劳务合同时,应将节水指标纳入合同条款。 条文说明:施工前,应对工程项目的参建各方的节水指标,以合同形式进行明确,便于节水的控制和水资源的充分利用。 3.2 评价指标:应有计量考核记录。 3.3 评价指标:

节约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用水定额。 2.施工现场供排水系统应合理适用。

3.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应采用节水器具,节水器具配置率应达到100%。

4.施工现场的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应分别计量。 5.施工中应采用先进的节水施工工艺。

6.混凝土养护和砂浆搅拌用水应合理,应有节水措施。 7.管网和用水器具不应有渗漏。

条文说明:

本条规定了节约用水的七个方面:

1..针对各地区工程情况,制定用水定额指标,使施工过程节水考核取之有据。 2.供、排水系统指为现场生产生活区食堂、澡堂、盥洗和车辆冲洗配置的给排水处理系统。

3.节水器具指水龙头、花洒、恭桶、水箱等单件器具。 4.对于用水集中的冲洗点、集中搅拌点等、要进行定量控制。

5.针对节水目标实现,优先选择利于节水的施工工艺,如混凝土养护、管道通水打压、各项防渗漏闭水及喷淋试验等,均采用先进的节水工艺。

6.施工现场尽量避免现场搅拌,优先采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必须现场搅拌时,要设置水计量检测和循环水利用装置。混凝土养护采取薄膜包裹覆盖、喷涂养护液等技术手段,杜绝无措施浇水养护。 7.防止管网渗漏应有计量措施。 3.4 评价指标:

水资源的利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降水应储存使用。

2.冲洗现场机具、设备、车辆用水,应设立循环用水装置。

条文说明:

本条规定了水资源利用的两个方面:

1.尽量减少基坑外抽水,在一些地下水位高的地区,很多工程有较长的降水周期,这部分基坑降水应尽量合理使用。

2.尽量使用非传统水源进行车辆、机具和设备冲洗;使用城市管网自来水时,必须建立循环用水装置,不得直接排放。

3.5 评价指标:施工现场应建立基坑降水再利用的收集处理系统。

条文说明:施工现场应对地下降水、设备冲刷用水、人员洗漱用水进行收集处理,用于喷洒路面、冲刷、冲洗机具。

3.6 评价指标:施工现场应有雨水收集利用的设施。 3.7 评价指标:喷洒路面、绿化浇灌不应使用自来水。

条文说明:为减少扬尘,现场环境绿化、路面降尘使用非传统水源。 3.8 评价指标:生活、生产污水应处理并使用。

条文说明:将生产、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利用。 3.9 评价指标:现场应使用经检验合格的非传统水源。

条文说明:现场开发使用自来水以外的非传统水源进行水质检测,并符合工程质量用水标准和生活卫生水质标准。

4.节能与能源利用评价

4.1 评价指标:对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和主要耗能施工设备应设有节能的控制措施。

条文说明:施工现场能耗大户主要是塔吊、施工电梯、电焊机及其他施工机具和现场照明,为便于计量,应对生产过程使用的施工设备、照明和生活、办公区分别设定用电控制指标。

4.2 评价指标:对主要耗能施工设备应定期进行耗能计量核算。

条文说明:建设工程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施工用电必须装设电表,生活区和施工区应分别计量;应及时收集用电资料,建立用电节电统计台账。针对不同的工程类型,如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建筑、仓储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等进行分析、对比、提高节电率。

4.3 评价指标: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明令淘汰的施工设备、机具和产品不应使用。

条文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七条: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生产工艺。 4.4 评价指标:

临时用电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节能设施。

2.临时用电设置合理,管理制度应齐全,并应落实到位。

3.现场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的规定 。 条文说明:

本条规定了选择临时用电设施的原则。

1.现场临电设备、中小型机具、照明灯具采用带有国家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 4.5 评价指标: 机械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能源利用率高的机械设备。 2.施工机具资源应共享。

3.应定期监控重点耗能设备的能源利用情况,并有记录。 4.应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并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

条文说明:

本条规定了节能与能源利用中机械设备的四个方面:

1.选择功率与负载相匹配的施工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的配置可采用节电型机械设备,如逆变式电焊机和能耗低、效率高的手持电动工具等,以利节电;机械设备宜使用节能型油料添加剂,在可能的情况下,考虑回收利用,节约油量。 2.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相邻作业区利用共有的机具资源。

3.避免施工现场施工机械空载运行的现象,如空压机等的空载运行,不仅产生大量的噪声污染,而且还会产生不必要的电能消耗。

4.为了更好地进行施工设备管理,应给每台设备建立技术档案,便于维修保养人员尽快准确的对设备的整机性能作出判断,以便于出现故障及时修复;对于机型老、效率低、能耗高的陈旧设备及时淘汰、代之以结构先进、技术完善、效率高、性能好及能耗低的设备,应建立设备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性能可靠、能源高效利用。 4.6 评价指标:

临时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临时设施应结合日照和风向等自然条件,合理采用自然采光、通风和外窗遮阳设施。

2.临时施工用房应使用热狗性能达标的复合墙体和屋面板,顶棚宜采用吊顶。

条文说明:

本条规定了节能与能源利用中临电设施的两个方面:

1.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在同样照度条件下,天然光的辨认能力优于人工光,自然通风可提高人的舒适感。南方采用外遮阳,可减少太阳辐射和温度传导,节约大量的空调、电扇等运行耗能,是一种节能的有效手段,值得提倡。

2.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规定,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环境参数条件下,建筑节能设计与未采取节能措施前比,全年采暖通风、空气调节、照明的总耗能应减少50%。这个目标通过改善维护结构热工性能,提高空调采暖设备和照明效率实现。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参照执行,维护墙体、屋面、门窗等部位,要使用保温隔热性能指标达标的节能材料。 4.7 评价指标:

材料运输与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材料的选用应缩短运输距离,减少能源消耗。 2.应采用能耗少的施工工艺。 3.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进度。 4.应尽量减少夜间作业和冬期施工的时间。 4.8 评价指标:

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应合理利用太阳能或其他可再生能源。 条文说明: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能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我国可再生能源在施工中的利用还刚刚起步,为加快施工现场对太阳能灯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步伐,应予以鼓励。 4.9 评价指标:临时用电设备应采用自动控制装置。

4.10 评价指标:使用的施工设备和机具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节能、高效、环保的规定。

条文说明: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综合能耗低、环境影响小,应积极引导施工企业、优先使用。如选用变频技术的节能施工设备等。 4.11 评价指标:办公、生活和施工现场,采用节能照明灯具的数量应大于80%。 4.12 评价指标:办公、生活和施工现场用电应分别计量。

第二部分

绿色施工技术与创新评价

1.1 评价指标:示范工程是否采用了有利于绿色施工开展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条文说明:为基础性评价,强调了两个方面:一是是否采用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二是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是否有利于绿色施工的开展。

1.2 评价指标:示范工程是否采用了自主创新绿色施工技术及方法。

条文说明:为在1.1项要求的基础上考查示范工程是否有自主创新的绿色施工技术及方法。本条着重强调创新的内容。

1.3 评价指标:示范工程的创新绿色施工技术及方法,是否能达到预期效果并具有推广应用的价值。

条文说明:为在1.2项要求的基础上考查示范工程创新的绿色施工技术及方法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同时该创新点是否可以进行推广而不仅仅是针对该示范工程才有效。本条着重强调创新的成效。

1.4 评价指标:示范工程是否在主体施工阶段采用了工厂化生产的预制混凝土、配送钢筋等构配件。

条文说明:为考查示范工程的工业化生产程度。尤其强调在主体施工阶段的预制混凝土、配送钢筋等构配件的工厂化生产。非主体施工阶段应用的工厂化预制构配件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

1.5 评价指标:示范工程是否完成了设计方案中有关节能环保内容,并达到设计要求。

条文说明:为基础性评价,强调设计与施工的衔接。尤其是针对节能设计的内容,施工中应予以重视,进行施工方案的深化设计,完成效果达到设计中有关节能环保的要求。

1.6 评价指标:示范工程是否也同时为绿色建筑并绿色建筑相关要求。

条文说明:为对工程整体性评价,是一个可提倡性的指标。绿色施工虽可以独立完成,但如从设计、施工、使用全过程按照绿色节能的要求进行,则绿色施工不是孤立的,而是存在于一个完整的体系之内的,更具有其运用的价值和意义。

第三部分

绿色施工成效评价

1.1 示范工程的环境保护完成情况与目标值相比,成效如何。

1.2 示范工程的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的完成情况与目标值相比,成效如何。 1.3 示范工程的节水与水资源利用的完成情况与目标值相比,成效如何。 1.4 示范工程的节能与能源利用的完成情况与目标值相比,成效如何。

1.5 示范工程的节地与土地资源利用的完成情况与目标值相比,成效如何。

条文说明:根据《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成果量化统计表》的统计情况,对比目标值和实际完成值。探讨其环境保护、节材、节水、节能、节地各项指标完成的突出之处和不足之处

1.6 评价指标:示范工程的绿色施工的经济效益的完成情况与目标值相比,成效如何。

条文说明:经济效益的核算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实施绿色施工的增加成本,包括一次性损耗成本(如管理成本、检测成本,需全部计入成本)和可多次使用成本(如各种节能设备等,需按折旧部分计入成本);二是实施绿色施工的节约成本,按照环境保护、节材、节水、节地、节能各项节约值综合计算。 1.7 评价指标:示范工程的绿色施工的社会效益的成效如何。

条文说明:社会效益重点考虑:绿色施工的宣传情况及反响;项目部一线工人对了绿色施工的认同情况;周边居民和住户对绿色施工的反响;(总)公司对项目绿色施工的支持情况等。

1.8 评价指标:示范工程填写的《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成果量化统计表》是否真实可信,并为今后行业相关标准的建立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条文说明:为可信度考查。需经由现场查看各项台账和器械记录进行综合评判。

河南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资料目录

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评价主要指标

《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

广东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

浙江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实施细则

河南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专题

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实施细则 (试行)

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黑龙江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价办法(试行)

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用表
《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用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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