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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预警机制

发布时间:2020-03-04 01:05:4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腐败防控机制

为全面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进一步推进XX烟草惩防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有效预防腐败的工作机制,防范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促进全体党员干部及从业人员廉洁从政从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腐败防控工作目标

及时了解掌握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律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变事后惩戒为事前监督,变被动查处为主动防范,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预见性;通过对腐败信息进行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提醒,有效遏制腐败,最大限度地爱护和保护干部,维护烟草干部职工队伍形象,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动性。

二、腐败防控信息收集

畅通廉政情况反映渠道(如设立廉政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广泛接受群众举报、投诉,采用多种形式的的收集方式(干部考察,民主评议,廉政监察、执法监察等专项检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及时发现、获取并传递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社会公众对烟草行

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评价;干部群众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以及对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反映;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后的反映和评价;各项专项检查、干部考察、民主评议、案件查办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领导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政建设违法违纪的问题;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其他情况。

三、腐败预警情形

1.单位、部门或所属人员发生苗头性、倾向性的违纪、违规行为;

2.信访举报件经初步核实,问题性质较轻的行为; 3.各项专项检查、干部考察等过程中发现的涉及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4.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政风行风建设的行为; 5.检监察部门认为需要启动预警的其他行为。

四、腐败预警方法

1.腐败预警通知书。对信访反映存在轻微违纪行为或属于自律范围一般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在一定范围内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单位,对相关责任领导和人员发出《腐败预警通知书》,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限内就有关问题做出说明、检查和整改。

2.询问与质询。对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明显问题,经过整改后仍未得到有效解决的,实行询问与质询,促进问题的更

好解决。

3.诫勉谈话。对群众反映的在思想政治、履行职责、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较大问题的领导干部,有市局党组纪检组、监察科和相关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诫勉谈话。

4.督办通知书和监察建议书。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得力,问题比较突出的部门和干部,发出督办通知书和监察建议书,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任真纠正问题。对查纠不力或整改不彻底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组织领导

腐败预警工作由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部门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采取下管一级的办法,多方预警,层层保障。对个人的预警按照管理权限进行。

六、预警级别设置

根据部门和个人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情况,确定不同的预警等级,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采取不同的预警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早整改,尽可能避免不廉洁现象或腐败问题的发生和蔓延扩大,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根据违反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程度,分别设置一级预警、二级预警、三级预警:

1、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情节轻微或存在群众议论、反映较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启动一级预警,处置预案是:对单位或部门责任领导和个人进行诫勉谈话,发出

预警通知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就有关问题做出说明;责成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2、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情节较重的单位和个人及一级预警后未进行整改或整改走过场的,启动二级预警,处置预案是:对单位或部门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该单位或部门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中扣分;督促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视情进行询问与质询;责成对所属干部进行专题教育。

3、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及二级预警后未落实整改措施或整改不到位的,启动三级预警,处置预案是:对单位领导进行集体廉政谈话;责成召开指定内容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发出督办通知书或监察建议书,督促整改;实施责任追究,对违纪人员进行查处,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对立案查处的案件,结案之后对单位或部门实施三级预警。

七、检查落实

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腐败预警制度的功能和作用。通过对预警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剖析腐败成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对实施腐败预警工作机制不力,致使部门或所属人员发生了违规违纪行为,出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依据事实,追

究腐败预警工作机制实施人员的责任。

腐败预警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进全省交通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有效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防范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促进交通党员干部及各类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腐败预警工作目标是:及时了解掌握本单位、本部门以及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预见性;通过对腐败预警信息进行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提醒,有效遏制腐败,最大限度地爱护和保护干部,维护交通职工队伍形象,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动性。

第三条 腐败预警坚持预防在先的原则。把工作的着力点由事后向事前推进,变事后惩戒为事前监督,变被动查处为主动防范,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

第四条 腐败预警要达到及时、管用的目的。对暴露或反映党风廉政、政风行风方面的问题迅速作出反应,及时做出预警,并采取合理有效的对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第五条 腐败预警前的信息收集。畅通廉政情况反映渠道(如设立廉政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广泛接受群众举报、

投诉,采用多种形式的收集方式(干部考察,民主评议,巡视,廉政监察、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等专项检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及时发现、获取并传递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社会公众对交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评价;干部群众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以及对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反映;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后的反映和评价;各项专项检查、干部考察、民主评议、案件查办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问题;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 单位、部门或党员干部及各类工作人员出现下列情形应实施腐败预警:

1.单位、部门或所属人员发生苗头性、倾向性的违纪、违规行为;

2.信访举报件经初步核实,问题性质较轻的行为; 3.各项专项检查、干部考察等过程中发现的涉及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4.损害烟草形象和人民群众利益,影响烟草政风行风建设的行为;

5.纪检监察部门认为需要启动的其他行为。 第七条 腐败预警采用下列方式方法:

1.腐败预警通知书。对信访反映存在轻微违纪行为或属于廉洁自律范围一般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单位,对相关责任领导和人员发出腐败预警通知书,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限内就有关问题做出说明、检查和整改。

2.询问与质询。对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明显问题,经过整改后仍未得到有效解决的单位,实施询问与质询,促进问题的更好解决。

3.诫勉谈话。对群众反映在思想政治、履行职责、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较大问题的领导干部有各级党委或纪委、组织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诫勉谈话。

4.督办通知书和监察建议书。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到位、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得力,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和领导干部,发出督办通知书和监察建议书,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认真纠正问题。对查纠不力或整改不彻底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腐败预警工作由各级党委统一领导,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采取下管一级的办法,多方预警,层层保障。对个人的预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第九条 根据单位、部门或个人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情况,确定不同的预警等级,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采取不同的预

警措施,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早整改,尽可能避免不廉洁现象或腐败问题的发生或蔓延扩大,将问题杜绝在萌芽状态。

根据违反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程度,分别设置一级预警、二级预警、三级预警:

1.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情节轻微或存在群众议论、反映较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启动一级预警,处置预案是:对单位责任领导和个人进行诫勉谈话;发出预警通知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就有关问题做出说明;责成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2.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情节较重的单位和个人及一级预警后未进行整改或整改走过场的,启动二级预警,处置预案是:对单位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该单位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中扣分;督促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视情进行询问与质询;责成对全体干部进行专题教育。

3.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及二级预警后未落实整改措施或整改不到位的,启动三级预警,处置预案是:对单位领导进行集体廉政谈话;责成召开指定内容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发出督办通知书或监察建议书,督促整改;实施责任追究,对违纪人员进行查处,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对立案查处的案件,结案之后对单位或部门实施三级预

警。

第十条 加强腐败预警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落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落实,充分发挥腐败预警制度的功能和作用。通过对预警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剖析腐败成因,及时准确地预测出一定时期内党风民情的动向,提出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教育提高、制度防范、规范管理和强化监督等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便于党委、行政和纪检监察部门作出正确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十一条 对实施腐败预警制度不力,致使单位或所属人员发生了违规违纪行为,除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依据事实,追究腐败预警制度实施人员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省交通厅纪委、监察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

附件1 XX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廉政风险

预警通知书

„ ‟监预字第 号

经查,你单位(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1.2.3.……

上述问题没有达到XX县烟草专卖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所提出的要求,现对你单位(部门)提出腐败预警,要求你单位(部门)在 日内迅速提出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纪检监察科。

送达人: 接收人:

年 月 日

附件2 XX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廉政监察建议书

„ ‟监建字第 号

关于对××(单位或部门名称)××问题的

监察建议

第一部分:导语

第二部分:监察中发现问题的事实

第三部分:提出检察建议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据 第四部分:结束语

年 月 日

廉政提醒机制

为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各种不廉洁行为的发生,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加强廉政教育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政策法规和廉政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自觉性,自觉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

二、召开廉政情况分析会

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组成员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落实廉政责任制情况进行认真剖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做到防微杜渐。

三、完善制度建设和监督制约机制

修订和完善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督,严格检查考核,落实责任追究,防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四、提醒情形

1.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

2.本单位干部人事调整、重大项目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重要活动。

五、重点提醒

1.领导干部个人提职、调动、退职;

2.领导干部操办个人婚丧嫁娶、建房购房等等事宜; 3.领导干部出国(境)、参加外事、外出培料考察; 4.领导干部子女上大学、出国留学; 5.领导干部重要公务接待。

六、工作措施

1.廉政提醒是用廉政规定对党员干部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事前、事中提醒,是一种预警防范教育活动,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廉政提醒制度渗透到全局各项工作中,把廉政提醒制度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作为评先评奖、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2.纪检监察人员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应该提示而未提示以致发生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对照提示内容,严格落实事前办事计划和事后办理结果报告制度,自觉规范各种行为,防止问题发生。

廉政监察机制

为了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促进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清正廉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制定工作机制。

一、监督事项

1.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贯彻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3.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4.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 6.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严格按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7.不接受可能对工作产生影响的单位或个人的宴请; 十收受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

二、监督方法

以科室为单位,每半年向监察科报告所属党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廉洁自律和工作情况。如遇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监察科将各

部门报告情况梳理后,形成专题情况报告,报党组纪检组。

局党组每年召开一次涉及廉洁自律情况的专题民主生活会,部门负责人列席民主生活会,并对党组成员进行民主评议。

三、整改措施

1.对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进行廉政谈话。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党员干部,由纪检组进行诫勉谈话。

2.经教育仍未改正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监督条例》,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廉政评议机制

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评议内容

1.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的情况。包括召开有关全议,制定实施意见、工作规划,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汇报,职能部门做好组织协调,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等主要情况。

2.遵守《廉政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制止奢侈浪费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3.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活动的情况。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并组织落实的情况。研究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情况。

4.领导和组织对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的情况。

5.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纺织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情况。

6.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实行责任追究情况。

7.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纠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及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情况。

8.其它需要评议的情况。

二、评议方法

1.宣传发动。组织参加评议和被评议人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端正评议态度,明确评议内容、掌握评议方法。

2.述职述廉。党组成员、科级(含副科级)干部在本单位全体人员大会上做述职述廉报告。

3.群众评议。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分别对党组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4.召开民主生活会。.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征求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

5.反馈评议情况。将评议结果及领导班子的整改措施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反馈。

三、工作措施

1.评议工作由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监察科牵头,人劳科配合 可组织专

2.评议工作一般在每年的第四季度进行,特殊情况也可组织专题评议。

3.评议要做好思想发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4.评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办法,并将评议结果专题上报市局党组。

廉政通报机制

为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反腐倡廉的形势,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作用,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通报内容

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反腐倡廉政策法规、有关规定的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各部门根据自身实际,解决突出问题的主要做法和采取的重要措施等;

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新方法、新举措; 3.信访案件查处情况;

4.纠风治乱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5.其它需要向干部职工和社会通报的反腐倡廉事项。

二、时间安排

原则上每半年通报一次,也可视情况增减。

三、通报范围

根据通报内容,在公示栏或局域网等媒介通报反腐倡廉工作开展情况。也可借助当地新闻媒体、报刊宣传反腐倡廉的成效。

四、组织实施

1.通报文字材料由监察科提供。涉及其他专项工作的,由

相关职能科室提供,主管领导把关。

2.需要向社会通报的事项,由办公室负责联络新闻媒体,监察科配合。

3.内不通报的事项,由监察科负责,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建立廉政风险早期预警机制

预警机制

预警机制

大镇廉政风险防范预警机制

青莲镇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实施细则

高校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建设研究

风险预警机制

风险预警机制

贷款风险预警机制

风险预警机制

廉政预警机制
《廉政预警机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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