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区第十六小学
“青蓝工程”共同成长协议书
协议双方:指导老师(以下简称蓝方) 青年教师(以下简称青方)
为加强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投身实施“青蓝工程”,青蓝双方自愿结为师徒,特签定协议如下:
一、蓝方无保留地向青方传授师德和教育、教学经验,具体承担指导青方学习政治理论、教育理论、制定教育教学计划、确定教学进度、安排教学内容、分析教材重点难点的任务,并指导青方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帮助青方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蓝方每学期听青方上课10节以上,做好听课记录,及时交换意见,帮助青方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和总结经验,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三、蓝方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指导水平,接受青方咨询,主动传授经验,开放课堂,青方可随时听课观摩。
四、青方应尊重蓝方,既要诚恳主动请教,虚心好学,又要积极向蓝方学习忠于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师德风范,认真工作,大胆实践,克服依赖思想。
五、青方应珍惜蓝方提供的听课观摩机会,认真记录,积极研讨,借鉴经验,并随时接受蓝方听课检查。
六、青方的备课笔记、公开课教案、教育教学活动计划以及教研课题等,均应事先征求蓝方意见,力求在蓝方指导下予以实施。
七、双方应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做到互相关心。蓝方应帮
1 助青方巩固专业思想,制定成才规划,落实具体措施;青方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分担蓝方的部分工作。
八、双方应取长补短、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应保存好“听课记录”,建好“帮、学”记录,随时接受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评比。
九、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至
年
月,共一年。通过师徒共同成长活动,使青年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业务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十、协议期满,蓝方需认真写出对青年教师评价意见和指导青年教师工作小结;青方需认真写出指导老师的工作情况和个人小结,并附协议双方的“帮、学”记录。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蓝、青方双方各执一份,主管部门(教科室)执一份。
协议双方签字:
蓝方:
青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