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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力度执行力

发布时间:2020-03-03 12:27:2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 积极推进部队反腐倡廉制

度建设

胡主席对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问题高度关注,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五次全会上都作了突出强调,明确提出“要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抓制度执行力度不够问题”。积极推进部队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更大成效,必须认真贯彻落实胡主席重要指示,切实提高抓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度。着力解决自觉性能动性不强的问题,切实在强化纪律观念和制度意识上下功夫使长劲。自觉执行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基础和动力。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必须始终抓住强化制度意识这个根本。一是解决好党员干部法规制度学习不及时、了解掌握不深不全的问题。当前,在少数单位之所以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很重要的一条原因是学法、知法和用法这个基础性工作没有解决好。很多制度出台后,没有及时组织学习宣传,部分党员干部不熟悉、不了解,致使制度执行打了折扣。要坚持把法规制度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干部轮训、党课教育的重要内容,既要学习制度规定了什么,又要学习制度如何执行、如何落实、怎样监督,最大限度扩大制度透明度和影响力,使广大党员干部切实领会制度精神、熟次积抓劲化题法干部实知制度内容、增强制度意识,真正把制度转化为行为准则、自觉行动

胡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必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民主集中制,不断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把这一重要思想落实到部队党的建设上,关键是要增强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在提高党委依法领导的科学化水平上下工夫、见成效。

法规制度具有根本性特征,需要切实强化党委依法领导的自觉意识。众所周知,根本性具有基础地位和至高无上的全局意义。但在领导工作实践中,由于受认知程度、思想观念、法规意识、政治素养以及利益关系等因素的影响,有的同志把法规制度的地位看轻了,筹划工作不遵循法规制度,思考问题不围绕法规制度,议事决策不依据法规制度;有的片面认为按法规制度开展工作程序复杂、工作量大、束缚太多、事情难办,不如按老经验和老办法管用有效。防止和克服这种现象,需要提高认识,着力强化“三个认同”:一是强化理论认同。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和胡主席关于依法执政、依法治军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法规制度的本质属性、时代内涵、功能作用,持续开展法规制度学习实践活动,牢固树立法规制度是开展工作基本依据的观念、依法办事是开展工作基本方式的观念、知法懂法用法是现代领导必备基本素质的观念。二是强化实践认同。联系身边的人和事、运用正反两个方面经验教训,在具体实践中感悟依法领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及时总结新鲜经验,在准确把握规律中内化对法规制度的认同;敢于直面教训,在反思检讨根源中催生对法规制度的认同;客观对比差距,在确立科学精神中提升对法规制度的认同。三是强化责任认同。班子成员都是“主人翁”,参与党委依法领导是职责所系,都应以对部队建设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抓好法规制度贯彻落实,真正跳出以领导讲话要求代替基础地位的思维惯性,把集中领导与依法治军有机统一起来;真正实现素质培育和岗位需求的高度融合,把贯彻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作为基本能力突出出来。

法规制度具有指导性特征,需要切实发挥党委依法领导的表率作用。一是坚持依法管权。围绕“十六字”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保证党委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党委正副书记严格按照法规制度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搞“个人说了算”,真正让权力在制度约束下运行。二是坚持依法管事。核心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始终以好的思想作风抓工作落实;关键是实行“阳光操作”,按规矩办、按原则办、按程序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重点是管住重大工程建设、大项经费开支、大宗物资采购,以及干部提升、士官选取、评功评奖等官兵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坚持用法规制度筑起抗干扰的“防火墙”。三是坚持依法管人。注重用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教育管理、规范言行,使人人都在制度管控之中;突出管住“一班人”,严格《党内监督条例》等法规要求,既管八小时以内,又管八小时以外,为部队提供示范;形成选人用人的良好机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搞好任前公示,积极营造选人用人的良好环境。

法规制度具有稳定性特征,需要切实保持党委依法领导的持续规范。一是处理好经常抓与抓反复的关系。需要有常抓不懈的韧劲,不管上级强调不强调,检查不检查,都要长期坚持;需要有一抓到底的狠劲,对违规违纪,特别是长期难以清理整治的“顽症”,多抓几个回合,不解决问题不罢休;需要有一以贯之的长劲,不搞短期行为。二是处理好闭合抓与抓衔接的关系。注重增强法规制度的严密性和科学性,坚持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相统一,切实减少制度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注重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精心设计,把各方面情况分析透,把各个环节考虑全,周密拟制贯彻法规制度的具体实施计划;注重法规制度的进一步细化和量化,使各项政策制度在程序上相互衔接、内容上相互协调、功能上相互补益,形成一个完整、闭合的体系。三是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在继承好的制度机制的基础上,把创造的好经验、军队和地方制度改革的好成果,甚至外军有益的做法吸收进来,上升为制度规范;增强政策制度设计的前瞻性,既注重解决眼前问题,又注重考虑长远发展,保持制度机制的创新活力。

反腐倡廉重在提高制度执行力

公安现役部队是党绝对领导下的现役制武装力量,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公安现役部队的规模、结构和执法工作的领域、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面临的腐蚀诱惑不断增大,需要更多地从制度建设层面解决内部监督模式与自身拥有的公权力不相适应的矛盾,杜绝带有警种特点的违法违纪案件和消极腐败现象发生。温家宝总理曾指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健全制度很重要,提高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更为重要。因此,加强天津公安现役部队惩防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立制、教育、督惩三者的统一,充分发挥制度执行力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核心保障作用。

一、抓立制,夯实制度执行力的运行基础

“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可行之法。”一个好的制度是提高执行力的良好开端。反之,有些反腐倡廉制度得不到很好的贯彻执行,与制度要求过于原则,规定过于笼统,操作弹性较大,内容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针对性不强等有直接关系。因此,要通过以预防为主、惩防并举

为价值取向的科学制度设计,使人不想腐败,不敢腐败,也不能腐败。

一是突出制度建设的针对性。近年来,全国公安现役部队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高,部队风气有了显著改善。但是,从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例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重道远。天津也不例外,据调查,突出表现在部分官兵宗旨意识淡化,道德缺失,拜金享乐;个别官兵执法不公不廉,利用职务之便捞取好处,“吃、拿、卡、要”有之,失职、渎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单位在采购、基建、选人用人方面仍存在不正之风。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紧密结合天津公安现役部队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

二是突出制度建设的整体性。《准则》明确的“8个禁止”“52个不准”抓住了反腐倡廉的关键,契合廉洁自律实际,标志我们党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治理腐败进入了新阶段。从宏观和微观的层面完善配套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是公安现役部队贯彻落实《准则》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远性的重要举措。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统筹谋划制度建设涉及的各个层面,尽可能考虑制度建设所涉及到的各方面因素,尤其要防止和克服跨部门、跨行业相关廉政制度之间的脱节或矛盾的现象,强化制度的协同性,突出关联性,注重发挥制度链和惩防体系的整体约束功能,在各项制度之间形成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渗透的作用,使腐败分子不会有可乘之机,也不敢随意贪污腐败。

三是突出制度建设的权威性。制度是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是在特定的社会活动中比较稳定和正式的社会规范体系。因此,制度必须要保持长期有效性、唯一性,绝不能朝令夕改,更不能出现一件事情多头规定、重复规定的现象。否则会让人无所适从,也让制度的权威性大打折扣。

《准则》是我们党用创新理论指导反腐倡廉实践的制度创新成果,是一部高质量、高层次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也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纲领性文件。为提高公安现役部队立制质量,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依法立制,使制度的制定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准则》相关条款要求,克服立制过程中部门利益化倾向,借立制之机谋私损公的行为;务必坚持科学立制,在把握认真领会《准则》精神实质基础上,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对上级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理解,制定出切实可行、功能性强的行业性具体实施办法和规定,使之成为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务必坚持民主立制,问政于官兵,问需于官兵、问计于官兵,保证部队内外的意见建议得到充分的表达,合理诉求、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保证制度建设的生命力。

二、抓教育,奠定制度执行力的思想根基

制度制定以后,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广泛教育,使广大公安现役部队官兵深刻领会制度精神,熟悉制度内容,增强守制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明白人。当前,天津公安现役部队反腐倡廉制度宣传不到位、教育不扎实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必须通过教育引导,防止和减少官兵产生腐败动机,消除腐败行为产生的心理条件。

一是突出教育主体的责任性。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治则滔天。腐败是执政党肌体上的毒瘤,也是制约公安现役部队科学发展的绊脚石。各级公安现役部队党的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教育的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思想教育总

体规划,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定期分析形势,研究部署工作,分解任务账单,防止“虚功虚做”。要加大反腐倡廉教育经费投入,确保反腐倡廉教育顺利进行。上级领导机关也要把各单位履行反腐倡廉教育职责情况,作为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的重要内容。

二是突出教育对象的强制性。腐败是国家公职人员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权力的权力蜕变行为。因此,公安现役部队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对象,应立足于掌握实际权力的领导干部和敏感、热点岗位的工作人员。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廉政教育,帮助重点对象算好“七本账”,即自毁前程的政治账,倾家荡产的经济账,身败名裂的名誉账,家庭破裂的感情账,众叛亲离的亲情账,身陷牢笼的自由账,身心憔悴的健康账,使他们自觉做到珍惜政治生命、珍惜平凡生活、珍惜家庭亲情、珍惜荣誉名声,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防止手中的权力商品化、庸俗化,防止别有用心的人从自己身上打开缺口。

三是突出教育内容的有效性。当前,公安现役部队反腐倡廉教育的中心任务是原原本本学习《准则》,充分认识准则的重要性、把握准则的新特点、落实准则的新要求。要针对不同层面、职级的领导干部,制定出相应的教育内容,确保教育内容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在学习过程中,要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时代背景,继承优良传统,坚持创新发展,把反腐倡廉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讲道理与摆事实结合起来,根据不同警种的实际特点,解决要求统一性与个体差异性之间的矛盾,注重示范引导,着眼自我教育提高,增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让官兵感到身后有监督,肩上有压力,心中有敬畏,不敢有任何放纵和丝毫懈怠。

三、抓督惩,筑牢制度执行力的坚强屏障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廉政准则》是一部规范,是一种引导,一种号召,一种要求,准则本身没有设定处罚条款,准则能否有效执行,关键得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一系列的党政纪法规制度是否得到了有效执行。因此,要坚持“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理念,让党政纪法规制度的价值在执行中体现,在实践中检验。

一是要完善监督体系。反腐倡廉,监督是关键。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监督环节抓紧抓好。要通过分析群众信访举报、深入各单位监督检查等途径,及时掌握《准则》等规章制度贯彻实施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对违反廉政规定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做到关口前移,防患未然;要在开展“防火墙”工程、“小金库”清理等专项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对违反廉政制度的行为严肃查处。要拓宽渠道,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把外部监督压力转化为内部自律动力,构建监管到位、越线必纠的良好格局,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权力监督制约就延伸到哪里。

二是要建立关口前移机制。通过前移关口、积极防范,从源头上形成“腐败不了、不可越线”的良好环境。小节不惩,大节必生。近年来,天津公安现役部队在廉政建设上下了很大功夫,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干部因小节无妨,胆子越来越大,一步步滑向犯罪深渊。去年天津消防总队查处的武清支队彭林受贿案就是一例。因此,要防微杜渐,对一些苗头性、小节性问题抓住不放,真正让广大干部明白,腐败是高风险、无收益、负收益的赔本行为,从内心深处拉起警戒线。要实行连带责

任,一个人腐败,主管领导、推荐领导要受到牵连影响,使党员干部自觉约束自己,主动管束部属。要积极推行“阳光工程”,让腐败没有滋生的土壤。在财务管理上,坚持军政主官一批一审制,对重大事项和重大开支,坚持党委集体讨论、主官负总责的办法,使每笔经费开支做到公开透明,接受全体官兵的检查监督;在物资采购上,实行物品采购事前申请、事中监督、当事人回避的采购制度,防止滥采滥购行为的发生;在人事任免、士官选升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从推荐、应试、考核的每个环节都公示于众,置于全体官兵监督之下;在消防、边防执法监督上,通过向社会单位公开述职述廉,通过纪检信息化监督系统,使执法者每一次每一项执法过程都处在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中,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是要强化惩治态势。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是预防惩治腐败的有效手段。近年来,公安部党委加大了对公安现役部队反腐倡廉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腐败现象蔓延趋势明显得到遏制。我们天津公安现役部队也要突出案件查处工作,形成强大的反腐威势,使腐败分子无藏身之处,使心有贪念的人打消侥幸心理。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使之从腐败案件的惩治上受到震慑,从腐败分子前后处境对比中受到教育,真正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做到“不汲汲于荣名,不戚戚于卑位”,胸怀平常心,永葆清廉身。要抓反腐倡廉责任考核,把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及成员和干部的年终考核联系起来,与干部选拔任用、评选先进挂起钩来,综合运用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手段,做到功过分明,奖优罚劣,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做到检查有记录、查处有依据、结果有通报,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

从井冈山斗争党组织建设实践看当前加强部队 党的建设提高贯彻党纪法规执行力的现实意义

在井冈山斗争中,红军在毛泽东同志的主持推动下,进行了三湾改编,创立和形成了注重从思想上建党、支部建在连上、加强民主建设等优良传统和基本制度,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确定了党领导军队的根本制度和措施。这些制度措施的贯彻执行,奠定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政治基础,红军性质得到根本性的改变,战斗力得到大幅跃升。今天,我们重温那段苦难而辉煌的革命历史,对加强当前部队党的建设、提高贯彻党纪法规执行力,更好地推动军事斗争准备和部队全面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井冈山斗争注重从思想上建党,启示我们确保军队始终听党话、跟党走必须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官兵

在艰苦卓绝的井冈山斗争中,“边界的红旗始终不倒”,靠的就是革命先辈对共产主义的坚定信仰和对革命必胜的坚定信念。当时革命处于低潮,一些人只看到革命的困难,没有看到革命的希望,而先后离党而去。但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共产党人,面对逆境和挫折,从不灰心,毫不动摇,坚信“小块红色区域的长期存在没有疑义,而且这些红色区域将继续发展,日渐接近于全国政权的取得”。井冈山斗争的历史证明,对军队进行党的先进理论武装,是保证军队始终听党指挥、保持共产主义理想的法宝。必须坚持不懈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官兵,不断增强官兵贯彻执行党纪法规的自觉性,确保官兵始终听党话、跟党走。一要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科学理论的武装才是根本的武装。要采取旅团抓办班轮训、营抓干部集中学习、连队结合政治教育抓士兵理论学习的思路办法,推动理论学习时代化、大众化、通俗化,切实抓好理论学习的末端落实;要突出以大学生官兵为主的基层理论骨干

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理论学习质量;要切实激发官兵学习的内在动力,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帮助官兵坚信党的创新理论,坚定理想信念,切实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履行使命的思想政治基础。二要深化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培育。军人核心价值观对军人思想道德和行为方式起着主导作用。要深入开展 “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引领我成长”和“学习何祥美、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帮助官兵懂得“为谁当兵、为谁打仗”和“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等基本道理,自觉自愿地为党和人民的利益无私奉献、英勇战斗;要把实践锤炼作为培育的基本途径,坚持以履行使命和完成任务来牵引,融入到战备训练、管理教育、日常养成、仪式庆典之中;要广泛开展向“爱军精武模范士官”何祥美等先进典型学习评选活动,通过典型示范,引导官兵在本职岗位上践行,在日常生活中养成,在重大任务中升华。三要深化党史党规学习教育。我军是党缔造并发展壮大的,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军永远不变的军魂,加强部队理论武装,更要突出“党味”。要加强党史学习,广泛开展“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活动,通过系统学习我们党90年的辉煌历史,帮助官兵从历史脉络中认清党和军队的关系,感悟党的优良传统,加深对党的先进性认识和感情认同,从而坚定跟党走的信念。要加强党纪法规的学习,近年来,军委、总部相继颁发了一系列党纪法规,对新时期军队党的工作从法律层面进行了规范,通过组织官兵特别是党员反复学习党纪法规,强化依法开展党建工作的意识,提高贯彻党纪法规的执行力,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井冈山斗争坚持支部建在连上,启示我们确保党的路线方针贯彻执行必须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搞坚强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军队全部工作和部队战斗力的基础。当年井冈山斗争的人员很复杂,有毛泽东、朱德同志原有的革命队伍,也有袁文才、王佐的“绿林军”,还有成分复杂的军人家属甚至一些俘虏兵。但经过军事整编和斗争洗礼,他们大都走上了革命的道路。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红军所以艰难奋战而不溃散,‘支部建在连上’是一个重要原因。”这就启示我们,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军队中贯彻执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否坚强是关键。必须始终坚持以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切实把各级党组织搞坚强、建过硬。一要强化思想政治领导功能。针对少数支部抓党员重学习不重思想、重工作内不重工作外的倾向性问题,组织官兵认真学习胡主席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领导意识,坚持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不断强化官兵的政治意识,自觉听招呼、守规矩。二要强化集体领导功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增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自觉性;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帮助大家切实掌握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要求,提高参与集体领导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拓宽民主渠道,健全完善民主决策机制,通过提高基层党组织集体领导的质量,提高党组织的决策水平,推动单位健康有序发展。三要强化党管党员党管干部功能。强化党组织依靠制度管理党员干部的意识,开好小组会、支委会、党员大会,不断提高组织生活制度落实的质量;广泛开展个别谈心、诫勉谈话等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帮助,互相提高;扎实开展“一诺三评”活动,定期不定期对党员、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依靠群众的力量管好干部和党员。四要强化书记队伍建设。针对当前基层一些同志一出校门就当干部,一当兵就带兵,党龄不长就当书记,做党务工作、教育管理和组织指挥能力偏弱的实际,有针对性地抓好党支部书记队伍的能力建设,通过短期培训、以会代训、示范观摩、挂钩帮带等形式,一对

一、手把手地教方法解难题,提高开展本职工作的实际本领。

三、井冈山斗争加强民主制度建设,启示我们确保党的政策不失误必须充分尊重官兵的

主体地位和创造精神

和谐的内部关系是凝聚人心、形成力量、战胜困难、夺取胜利的重要法宝。井冈山斗争时期,红军在连以上建立各级士兵委员会,实行民主制度管理,在政治上官兵平等,确保红军士兵民主权利的实现,破除了旧军队的习气和带兵方法,革命队伍面貌焕然一新。正如毛泽东同志在《井冈山的斗争》中所说的,“尤其是新来的俘虏兵,他们感觉国民党军队和我们军队是两个世界。他们虽然感觉红军的物质生活不如白军,但是精神得到了解放。同样一个兵,昨天在敌军不勇敢,今天在红军很勇敢,就是民主主义的影响。红军像一个火炉,俘虏兵过来马上就熔化了”。新形势下,我们要积极借鉴井冈山革命斗争经验,着眼“80”、“90”后青年官兵思想行为特点,积极拓展三大民主新的实现形式,充分尊重官兵主体地位和创造精神,进一步调动广大官兵的积极性创造性。一要弘扬优良传统。认真组织官兵学习军史、团史知识,帮助官兵了解革命优良传统,更加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一切;充分借助部队优良传统教育部队,教育官兵所说的每一句话,所做的每一件事,所完成的每一项任务,都要想一想是否对得起部队的历史、是否对得起部队的荣誉;自觉把弘扬优良传统作为第一选择,把传承光荣历史作为主要内容,把宣扬先进典型作为重要职责,始终弘扬传统精神,争当传统传人。二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不仅要在政治上关心人、思想上教育人、精神上激励人、工作上理解人,还要在生活上体贴人、关爱人。对家庭遇有特殊困难的官兵,应采取组织上救济一点、官兵共同帮助一点的方法,解决一些官兵的燃眉之急;教育官兵遇有涉法问题,通过正常法律渠道表达诉求,并积极发挥省军区系统协调保障作用,帮助官兵与地方司法机关进行协调,保证官兵家庭合法权益能得到保障。要关心官兵婚姻状况,各级要创造条件帮助大龄官兵找对象,积极做好思想工作,以减轻其精神负担和心理压力。三要畅通民主渠道。要摆正个人位置,虚心听取大家意见,坚持酝酿不搞授意,议事不定调子,发言不先表态,归案不偏众议,营造人人出谋划策,个个畅所欲言的生动局面;要注重发扬民主,保障基层官兵的合法权益,在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问题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阳光、透明、规范,坚持问计于官兵,问策于官兵;要充分相信和依靠官兵,善于集中官兵智慧,听取官兵意见,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内部环境。

着力提高法规制度的执行力 二谈认真学习贯彻新的

共同条令

法规制度的效用,取决于法规制度的执行。“徒法不足以自行”。充分发挥新颁发的共同条令的作用和威力,最重要的是提高执行力。

严明的纪律,需要通过法规制度的严格执行来维护和体现。新的共同条令作为我军的基本法规,规范着全军一切单位、一切工作、一切人员基本的行为模式和行为法律后果,具有很强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如果把我军的正规化建设看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那么共同条令的执行就是它的基础工程。条令条令,条条是令。只有每名官兵严格遵守,坚决执行,依据法规办事,按照号令行动,才能维护我军铁的纪律,确保部队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否则,部队就会一盘散沙,官兵就会各行其是。无论机关还是基层,干部还是战士,都必须毫无例外

地置于条令的管理和规范之中。不管个人是否理解,一时是否习惯,都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令严方可以肃兵威,命重始足于整纲纪”。严格贯彻执行条令,不仅能使部队做到军容严整、秩序正规、令行禁止,而且有助于官兵提高政治觉悟、培养优良作风、锤炼过硬素质。一句话,执行力出凝聚力、出向心力、出战斗力。

胡主席指出,再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也会形同虚设。当前,我军法规制度的执行力总的是强的,但在少数单位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章不循的现象。有的执行条令随意性大,时严时宽,时紧时松,条令成了“橡皮筋”;有的把条令当“摆设”,打“擦边球”,搞“土政策”。这些现象,严重损害了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影响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落实。为什么一些单位管理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弛的问题一直解决不好,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规制度执行不力。正如一位哲人所说,“有制度不执行,比没有制度危害还要大”。学习贯彻新的共同条令,一定要充分认识提高执行力对加强部队正规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坚决防止和克服执行不力的现象。

提高法规制度的执行力,需要从多方面努力。除了加强条令教育、提高干部管理能力、坚持领导和机关带头以外,关键是要有良好的机制作保证。要建立健全检查监督机制,通过经常、有效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研究对策,加强对部队的指导,激发广大官兵执行条令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完善和实施奖惩机制,对违反条令的人和事,该批评的要批评,该处分的要处分,该通报的要通报,不能姑息迁就;对执行条令好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表扬和奖励,以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正确导向和浓厚氛围,确保新条令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

中国军队将加强预防职务犯罪 提高制度执行力

全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今天(8日)在京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军委和胡主席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加强新形势下军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明确任务要求,研究对策措施。

会上,总部和各大单位政治部分管领导作了研讨性发言,7个典型单位介绍了预防工作经验,11个典型单位作了书面交流。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级不断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着力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积极拓展预防领域,探索预防模式,改进预防手段,重点对象、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和时机的预防逐步深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部队安全稳定。

会议强调,加强预防工作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势下部队建设的紧迫任务,是各级党委和领导的重大责任,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贴推进军事斗争准备、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军队各项改革、基层风气建设,充分发挥服务保证作用。

会议要求,把制度建设放在预防工作的突出位置,要健全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制度、惩治制度,要积极探索确保制度落实的有效办法,要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的局面,坚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努力增强预防工作实际成效。

增强贯彻法规制度执行力

胡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必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民主集中制,不断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把这一重要思想落实到部队党的建设上,关键是要增强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在提高党委依法领导的科学化水平上下工夫、见成效。

法规制度具有根本性特征,需要切实强化党委依法领导的自觉意识。众所周知,根本性具有基础地位和至高无上的全局意义。但在领导工作实践中,由于受认知程度、思想观念、法规意识、政治素养以及利益关系等因素的影响,有的同志把法规制度的地位看轻了,筹划工作不遵循法规制度,思考问题不围绕法规制度,议事决策不依据法规制度;有的片面认为按法规制度开展工作程序复杂、工作量大、束缚太多、事情难办,不如按老经验和老办法管用有效。防止和克服这种现象,需要提高认识,着力强化“三个认同”:一是强化理论认同。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和胡主席关于依法执政、依法治军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法规制度的本质属性、时代内涵、功能作用,持续开展法规制度学习实践活动,牢固树立法规制度是开展工作基本依据的观念、依法办事是开展工作基本方式的观念、知法懂法用法是现代领导必备基本素质的观念。二是强化实践认同。联系身边的人和事、运用正反两个方面经验教训,在具体实践中感悟依法领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及时总结新鲜经验,在准确把握规律中内化对法规制度的认同;敢于直面教训,在反思检讨根源中催生对法规制度的认同;客观对比差距,在确立科学精神中提升对法规制度的认同。三是强化责任认同。班子成员都是“主人翁”,参与党委依法领导是职责所系,都应以对部队建设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抓好法规制度贯彻落实,真正跳出以领导讲话要求代替基础地位的思维惯性,把集中领导与依法治军有机统一起来;真正实现素质培育和岗位需求的高度融合,把贯彻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作为基本能力突出出来。

法规制度具有指导性特征,需要切实发挥党委依法领导的表率作用。一是坚持依法管权。围绕“十六字”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保证党委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党委正副书记严格按照法规制度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搞“个人说了算”,真正让权力在制度约束下运行。二是坚持依法管事。核心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始终以好的思想作风抓工作落实;关键是实行“阳光操作”,按规矩办、按原则办、按程序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重点是管住重大工程建设、大项经费开支、大宗物资采购,以及干部提升、士官选取、评功评奖等官兵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坚持用法规制度筑起抗干扰的“防火墙”。三是坚持依法管人。注重用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教育管理、规范言行,使人人都在制度管控之中;突出管住“一班人”,严格《党内监督条例》等法规要求,既管八小时以内,又管八小时以外,为部队提供示范;形成选人用人的良好机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搞好任前公示,积极营造选人用人的良好环境。

法规制度具有稳定性特征,需要切实保持党委依法领导的持续规范。一是处理好经常抓与抓反复的关系。需要有常抓不懈的韧劲,不管上级强调不强调,检查不检查,都要长期坚持;需要有一抓到底的狠劲,对违规违纪,特别是长期难以清理整治的“顽症”,多抓几个回合,不解决问题不罢休;需要有一以贯之的长劲,不搞短期行为。二是处理好闭合抓与抓衔接的关系。注重增强法规制度的严密性和科学性,坚持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相统一,切实减少制度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注重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精心设计,把各方面情况分析透,把各个环节考虑全,周密拟制贯彻法规制度的具体实施计划;注重法规制度的进一步细化和量化,使各项政策制度在程序上相互衔接、内容上相互协调、功能上相互补益,形成一个完整、闭合的体系。三是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在继承好的制度机制的基础上,把创造的好经验、军队和地方制度改革的好成果,甚至外军有益的做法吸收进来,上升为制度规范;增强政策制度设计的前瞻性,既注重解决眼前问题,又注重考虑长远发展,保持制度机制的创新活力。

以学新条令为契机规范部队秩序

按照条令要求建立和规范部队“四个秩序”,是胡主席强调的重要思想。当前,部队正在掀起学习新条令、贯彻新条令、落实新条令热潮,各级应以此为契机,建立和保持部队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不断夯实部队正规化建设基础。

努力培养法规意识。思想是行为的先导,观念是行动的指南。我们应紧紧抓住思想教育这个根本,在增强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一是确立依法治军的理念。当前,一些单位以权代法、以情代法、以言代法的现象仍然存在,影响了正规化建设质量。各级应把“政治”作为管理的最高境界,教育引导官兵充分认清“法治”的重要性,坚持向依法从严治军要安全、要效益、要战斗力,不断促进部队安全发展、要效益、要战斗力,不断促进部队安全发展、科学发展。二是养成依法办理的习惯。要把条令法规作为做好管理工作的“真经”常学真用,强化法制观念和条令意识,着力提高领导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干部依法常兵、官兵依法律已的能力,养成人人讲法、事事依法的良好习惯。三是

养成令行禁止的作风。要严格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财经纪律和群众纪律,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切实维护条令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着力解决现实问题。从当前部队情况看,贯彻落实新条令要突出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解决日常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要严格按条令规范各项秩序,做到教育训练规范化,日常工作科学化,一日生活条令化。要坚持从一日生活制度抓起,从一人一事严起,严格照章办事。要切实加大规章制度的执行力,突出检查督导,明确奖惩措施,真正促进法规制度在末端的有效落实。二是解决计划安排工作随意性大的问题。一些领导机关不按计划办事,想起什么抓什么,抓到哪里算哪里,不仅忙了自己,还乱了基层。为此,各级应加强统筹协调,防止政出多门、朝令夕改。坚持按级负责,实行层次领导,防止职责错位、越俎代庖。压缩不必要的工作组下部队,下大力精简文电,防止干扰基层。始终保持部队良好的秩序。三是解决用土政策、土办法落实法规的问题。有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法规细则和落实措施,但前提是必须依据条令、遵循条令,符合条令精神。违背条令的土政策、土规定往往与我军性质宗旨背道而驰,严重损害了条令条例的权威性,必须坚决清理和质止。

大力开展研究创新。抓好新的共同条令贯彻落实,必须结合时代特点和部队实际。积极研究探索。一要适应新情况。新条令针对当前部队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掌握精神实质,切实做到用新条令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用新条令管部队带部队,用新条令规范各项程序,从根本上掌握治军带兵的主动权。二要把握新特点。带积极适应新形势下管理教育工作特点规律,不断提高正规化管理的层次和质量,着力实现“四个转变”,即:由单一管理向系统管理转变,由“人治”向“法治”转变,由突击型向经常型转变,由单纯“管士兵、管连队”向“全员额、全方位管理”转变。三要探索新方法。实现科学管理必须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不断创新发展管理的思路、机制和方法手段,着力实现智能化管理、精细化管理和人本化管理,使广大官兵自学用条令规范言行、用条令指导工作、用条令树好形象,通过共同努力,使部队工作生活永远正规有序。

强化法规制度贯彻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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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力度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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