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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0-03-02 21:26:4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华池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计划

(讨论稿)

华池县园林局 (2011年8月)

为加快我县园林绿化建设步伐,确保2015年华池县区达到省级园林城市建设标准,根据《甘肃省园林城市标准》和《庆阳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计划》的有关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按照“城市园林化、道路林荫化、景点景观化、庭院花园化”的思路,不断强化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全面提高城市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完善城市功能,美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努力把华池建成环境优美,功能完善,宜居和谐的园林生态城市。

二、总体目标

以打造“西部生态优县”为宗旨,广泛开展创建“园林城市”活动,全力加快新旧城区、红色景区、公路线区等“三区”绿化建设,大力提升城区及大环境的绿化水平。充分挖掘和利用城市自然资源、道路框架、红色景区、文化遗产和名人古迹等,因地

1 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采取以植物造景为主,乔、灌、草、藤有机结合和屋顶、阳台、墙体多元进行的立体绿化模式,城市外围建设风景防护林带,营造大环境绿色屏障;城市中心区建造穿城水系风景绿带,并以干道路网为骨架,充分利用绿化隔离带、行道树等实行重点绿化改造,形成一街一景、一路一貌的绿色长廊;城市核心区建设森林公园、休闲广场、街头游园等景观绿地,打造园林精品,构筑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游憩方便、健康宜居的绿色人居环境。确保到“十二五”末,“创园”各项工作指标达到或超过省级园林城市建设标准并通过命名。

三、指标要求

到“十二五”末,建成区绿地率达到18%,绿化覆盖率达到2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6平方米;城市街道绿化普及率达到85%,干道绿地率不低于20%;园林式居住区达到40%,新建居住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旧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25%;庭院绿化达标单位达到50%,园林绿化先进单位达到50%,花园式单位达到15%以上;城市花卉苗木生产基地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2%以上,城市绿化苗木自给率达到50%;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0%以上,义务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分别达到95%、85%以上;城市大气污染指数为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天数超过280天,水源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燃气普及率达到85%以上;城市主次干道路灯安装率、亮灯率分别达到95%、98%以上;人均拥有城市道路面积10平方米;用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水质合格率达到100%;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科学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整合全县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资源,按照省级园林城市建设标准和要求,依据华池县城乡总体规划,2011年编制完成《华池县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并按程序审定后全力组织实施。进一步确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分层次合理布局城市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形成总量达标、布局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适时编制《华池县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以加强区域性物种保护与开发。

(二)着力加强城市历史文化资源与景观的保护和管理。按照“重在保护、合理开发”的原则,重点保护和修复秦直道、秦长城、大顺城、柔远寨、花池、华池县城古遗址东城山、双塔寺、范公祠、南梁革命纪念馆、列宁小学旧址、抗大七分校旧址、军民大生产基地、“刘巧儿”旧居、子午岭、大凤川、东山森林公园等历史遗迹及人文生态景观;加快建设南梁红色景区、延安干部南梁教学点、大凤川原始次森林植物园、民俗文化产业园等一批特色鲜明的人文景观,形成红色旅游、绿色生态与黄土文化相融合的城市文化特色;挖掘历史文化底蕴,制定《华池县历史文化和文物古迹保护办法》,明确管理责任,使文物古迹及其处所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尽可能保存完整的历史脉络和风貌;同时,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健全保护档案,落实养护措施,充分展现古树名木特有的景观效果。

(三)全面加快城市绿化建设。一是加强道路绿化。按照省级园林城市道路绿化标准要求,在道路绿化中增植大规格苗木,在较宽的人行道上合理增加乔木以增加绿量,分车带采用常绿苗木;人流密集和人员进出较频繁的城市入城口栽植绿化树种,实施灯饰亮化;推广特色绿化植物品种种植,形成特色绿荫街道。坚持“绿随路建、有路皆绿、绿美结合”的思路,重点实施新(堡)南(梁)二级公路、华庆路、华吴路、南梁路等新建、续建城市道路绿化,补植完善城区所有道路绿地,确保城市街道绿化普及率达到85%、干道绿地率不低于20%。二是推进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全面推进居住区绿化建设,对王峁子、柏树台等新建小区按照“园林式居住小区”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对已建的花苑、东苑等小区进行提质改造, 确保“园林式居住小区”占全部小区的40%,新建居住区绿地率超过30%,旧城区改造绿地率超过25%;单位按照“花园式单位”标准进行规划改造,并积极开展绿地认养、“绿化冠名单位”、“花园式单位”创建活动,确保庭院绿化达标单位和园林绿化先进单位分别占50%以上,“花园式单位”占15%以上。三是实施立体绿化和拆墙透绿。充分利用屋顶、墙面、阳台、边坡等进行垂直绿化建设,临街立面统一设计、统一改造、突出个性,在两旁摆盆花、补绿化、做雕塑,努力拓展绿色空间,形成优美的立体绿化景观;主干道沿街单位实行统一规划,全面实施拆墙透绿工程,全部建通透栏杆,完成院内绿化提质改造建设,增加绿量和绿视率。四是扩大生产绿地面积。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结合南部新区建设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在加

4 大对全县现有苗圃生产经营管理的基础上,鼓励和动员城郊农民、苗木生产大户、工商企业加快建设园林绿化苗圃生产基地,不断扩大生产绿地面积,绿化工程招投标中尽量单列苗木采购,同等条件优先使用当地苗木,力争城市花卉苗木生产基地面积占到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绿化苗木自给率达到50%以上;着力加快园林植物育种及新品种引进、试验繁育步伐,增加城市园林植物物种,提高苗木质量。五是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强化城市绿化知识宣传,增强全民园林城市意识;统筹规划城区周围的沟、峁、山、梁及城市防护绿地,适时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进行义务植树活动,完成适龄公民每人每年义务植树5-7株的法定义务;大力实施“五包”责任制(包苗木、包整地、包栽植、包管护、包成活),确保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分别达到95%、85%以上,尽责率达到80%以上。通过加快城市绿化建设,确保到“十二五”末,建成区绿地率达到18%、绿化覆盖率达到25%。

(四)全力实施公共绿地建设。完成东山公园广场、南梁红色广场、三阳广场、嘉隆广场、全民健身广场改扩建,以及王峁子居民区休闲广场、柏树台小游园等广场小游园建设项目;实施好县城滨河绿化带、南部新区马道及护坡等其它公共绿地建设;规划新建小西沟休闲度假村、大凤川生态游乐园、新区西山公园等景观工程,不断增加城市公共绿地面积,切实提高城市绿地服务功能,确保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6平方米以上。

(五)切实抓好城市生态环境改善。一是推进城市防护绿地建设。以环城防护林带建设为重点,统筹实施退耕还林、三北防

5 护林、天然林保护、流域综合治理等生态工程项目,延伸辐射城郊防护林、水源涵养林、农田防护林、厂矿和村屯绿化,形成带、网、片、点连接,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规模宏大、形式多样、景观优美的绿色生态屏障。二是实施沿河岸风光带建设。加强境内城壕川、元城河、柔远河、葫芦河等水体的保护和整改力度,全面实施清淤、截污、护岸和绿化,重点实施穿城河流的综合整治和红色旅游沿线河岸风光带建设,营造优美的穿城水系风景带和红色旅游风光线。三是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加强城市大气和水环境的监督管理,重点实施集中供热,加大水源保护区和石油开发区的环境执法监察力度,确保城市大气污染指数为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天数超过280天,水源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

(六)不断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一是加快市政建设。快速推进城市气化建设项目,确保燃气普及率达到85%以上;突出抓好城市路灯维护和管理,确保城市主次干道路灯装灯率达到95%以上、亮灯率达到98%以上;加快实施新(堡)南(梁)二级公路、华庆路和华吴路拓宽改造等工程,确保人均拥有城市道路面积10平方米以上;完成城区和15个小城镇供排水管网设施改造工程,加快自来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确保用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100%;完成并利用好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确保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二是强化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加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配套完善城乡结合部环卫设施,拆除违章建筑,杜绝乱搭乱建,清理乱设摊点,

6 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和其他卫生责任制度,确保市容市貌干净整洁;对城区的店面招牌、地名路牌、公交候车亭等实施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户外广告管理制度,确保各类建筑物、公共设施和树干上无违规广告;重点实施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厂和15个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建设,加快城市公厕建设,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以上。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1年8月至2011年12月)。制定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成立组织机构,召开动员大会,落实有关工作任务和责任,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完成重点绿化项目建设,实施各项创建活动。对照《甘肃省园林城市创建标准》进行自评,查漏补缺,逐项整改。

(二)迎检验收阶段(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安排部署省上评估验收期间的具体工作,制作电视专题片,接受省上正式评估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狠抓落实。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对于改善生态环境和城市景观、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不断解放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树立全新的发展观,切实把行动、措施落实到创建工作中去。县上要成立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领

7 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机构,落实精干力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夯实工作责任。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加强督促检查,明确兑现奖惩,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二)深入宣传,广泛发动。要大力开展经营城市理念教育,提高市民植绿护绿意识。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目的意义、指标要求和重点任务,及时报道总体进展和典型经验,营造爱绿、知绿、建绿、护绿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从而把创建工作转化为市民和群众的自觉行动。要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设立举报电话,开展明察暗访,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严格管理,依法治绿。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理,优先保障绿化用地,通过严格把关,确保城市绿化各项指标的有效落实。在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小区建设、道路施工、住宅建设中,凡建设规划中绿化指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新开工项目,规划、建设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已建项目未达到规定绿化指标的,不予组织验收。发改、规划、建设、园林绿化等承建部门要搞好衔接,把绿色图章制度纳入基建程序,认真落实。各监管部门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侵占绿地、损毁绿地和树木的单位和个人,切实保护好城市绿化成果。

(四)多方筹资,加大投入。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县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创建工作经费,并根据绿化工程建设进度,

8 及时拨付工程建设资金。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的同时,采取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谁绿化、谁所有、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采取绿地认建认养等形式,引导广大市民参与绿化建设,逐步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绿化建设资金筹措机制。严格各项绿化收费标准,对政策规定收取的异地绿化费、绿化补偿费、绿地临时占用费和毁坏绿化的罚没收入,要按规定足额收取,收取资金全部用于园林绿化建设。

(五)依托科技,提高水平。充分发挥林学会、园林科研机构的作用,积极开展园林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课题的研究应用和园林造园造景方面的研究实践,提高选种育苗、栽培管护的科技含量。大力保护城市园林绿化的科学成果,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搞好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促进科学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不断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使城市园林绿化再上新台阶。

华池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计划.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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