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中医院 输血安全护理措施
1、输血时严格执行“三查”“十对”制度。
2、全血及红细胞应在离开2-6℃的贮存温度后30分钟内开始输注,4小时之内完成全程输注
3、选择理想的血管或静脉导管,用生理盐水注射液建立静脉通路。
4、输血(血制品)前遵医嘱用药。
5、先慢速滴注15min,观察患者的反应。
6、输注顺序:几种血制品同时输注时优先输血小板和含凝血因子的血制品。
7、输注速度:含凝血因子的血制品(血小板、冷沉淀、纤维蛋白酶原复合物)应以患者能耐受的速度尽可能快地输入(60-100滴/分)。1个治疗量血小板应在20分钟之内完成全程输注。200ml病毒灭活血浆应在20分钟内完成全程输注。1个单位的冷沉淀应在10分钟内完成全程输注。
8、观察输血(血制品)过程的不良反应,常见的不良反应有:①皮肤过敏反应
②寒战、发热
③腰痛、血尿
④四肢抽搐
⑤其他
9、并发症的处理流程:
停止输血(血制品)→无菌封存血液制品→更换输液管→立即报告医生、通知输血科→根据医嘱用药、处理→按要求填写不良反应报告单→上报医务质控部
10、输血完毕,用生理盐水注射液冲管。
11、准确记录输血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以及有无输血反应。
12、输血后24小时内将血袋及输血反应报告单送返输血科。
备注:《输血安全护理记录单》输血前评估栏、知情同意书栏每次输血至少填写一次。
医务质控部 2013年3月18日
《输血安全护理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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