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安全管理制度
1、接到输血医嘱后,双人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2、接到输血科取血通知后,先测量患者体温,体温正常者通知相关人员取血;高热者通知医生。
3、采集血标本时,不得在输入大分子溶液的管道中采血,应在另侧肢体血管采血,以防影响血型交叉实验结果。
4、医院由专人将血标本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5、血制品送至病房后,经两名医护人员进行三查八对后签收。
6、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持受血者病历、交叉配血报告单、血袋共同核对:(1)血型检验报告单上的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2)供血者和受血者的交叉配血结果;(3)血袋采血日期、有效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封口是否严密,有无破损;(4)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的受、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及血量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后,由两人在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签全名。
7、输血时,两名医护人员带输血申请单和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再次核对无误后,开始输注。
8、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它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不得将血袋长时间放在温室中或置于无温度监控的冰箱中。
9、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10、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重新核对病历、输血记录单、血袋标签; (3)立即通知值班医生和输血科值班人员。
11、输血的时间限制:全血或红血胞(一袋)要在4小时内输注完毕;浓缩血小板每袋应在20分钟内输注完毕;新鲜冰冻血浆及冷沉淀要求以患者可以耐受的较快速度输入,200ml新鲜冰冻血浆应在20分钟内输完,一个单位的冷沉淀应在10分钟内输完;同一患者输注多种成分血液制品时,应优先输血小板。
12、输血过程中监测:输血开始后15分钟和输血全过程及输血结束
后30分钟应严密观察有无输血反应,输血完毕应在护理记录单中认真记录输血过程,输血完毕后将血袋至少保存一天,按
医用垃圾处理并记录。
13、血标本由输血患者所在科室采集,不得有别的科室代为采集。
14、严禁一名护士同时对两名患者采血,两名医务人员一次只能为一名患者核对交叉配血结果、输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