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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3 12:13:2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时间:11周周五(11月18日);上午第二大节10点

地点: 13工程3-4:西配20

3、考试时间:90分钟

填空题:20×1=20分、名词解释:4×3=12分、单选:10×2=20分 简答题:3×6=18分、案例分析题:1×15=15分、计算题:1×15=15分

1.市场的概念:狭义市场:商品交换的场所 (有形市场);广义市场: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包括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 2.建筑产品的特点:

(1)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和生产的流动性。 (2)建筑产品的多样性和生产的单件性 (3)建筑产品的价值量大,生产周期长。

(4)建筑产品是综合加工产品,其生产和协作关系十分复杂 (5)建筑产品的形成过程时间长,经历若干阶段。 广义建筑市场

3.建筑市场的主体和客体:市场主体是指在市场中从事交换活动的当事人,包括组织和个人。按照参与交易活动的目的不同,当事人可分为卖方、买方和商业中介机构三类。建设工程市场的主体是业主、承包商和中介机构。建筑市场的客体是指建筑市场的买卖双方交换的对象,它既包括有形产品——建筑物,又包括无形产品——各种服务。客体凝聚着承包方和中介服务机构的劳动,业主则以投入资金方式,取得它的使用价值。 4.工程招投标概念:工程招标、投标是指招标人对工程建设、货物买卖、中介服务等交易业务,事先公布采购条件和要求,吸引愿意承接任务的众多投标人参加竞争,招标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择优选定中标人的活动。 5.整个招标投标主要阶段(招标、投标、定标):

招标是招标人事先公布有关工程、货物和服务等交易业务的采购条件和要求,以吸引他人参加竞争承接。这是招标人为签订合同而进行的准备,在性质上属要约邀请(要约引诱)。 投标是投标人获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和要求后,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招标人作出愿意参加有关任务的承接竞争,在性质上属要约。

定标是招标人完全接受众多投标人中提出最优条件的投标人,在性质上属承诺。承诺即意味着合同成立,定标是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核心环节。

招标投标的过程,是当事人就合同条款提出要约邀请、要约、新要约、再新要约……,直至承诺的过程。

6.建设工程发包模式:施工任务的总承包方式(Management Contract),业主的平行发包方式 Traditional Method 7.建设工程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又称为无限竞争招标,是由招标单位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发布招标广告,有投标意向的承包商均可参加投标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承包商可购买或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又称为有限竞争性招标。这种方式不发布广告,业主根据自己的经验和所掌握的各种信息资料,向有承担该项工程施工能力的三个以上(含三个)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的单位有权利选择是否参加投标。 8.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

世界各国和主要国际组织都规定,对某些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招标投标。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9.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 (1)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

(2)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3)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4)拥有3名以上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10.工程招标:发包人为提高较大规模施工项目的经济效益,而采取在保密状态下的一次性承包人价格竞争的合同订立方式。 11.合同种类的选择

◆ 单价合同◆ 总价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 12.中标原则的确定

◆ 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综合评标标准。(综合评估法) ◆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最低投标价法) 13.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程序及内容

14.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种类

◆ 资格预审: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指在投标后(即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15.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正式文本 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量清单(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技术条款、设计图纸、评标标准和方法、附件等组成。 (2)对正式文本的解释

其形式主要是书面答复、投标预备会记录等。 (3)对正式文本的修改

其形式主要是补充通知、修改书等。 在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可以自己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为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6.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协议书;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或称标准条款),是运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具有普遍适应性的标准化的条款,其中凡双方未明确提出或者声明修改、补充或取消的条款,就是双方都要履行的;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是针对某一特定工程项目,对通用条件的修改、补充或取消。 17.工程量清单

指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及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应由工程量清单说明和工程量清单表两部分组成。 工程量清单表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以及其他项目清单组成 18.投标报价有两种计算方法:工料单价法;综合单价法

19.工程标底的概念:工程标底是指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的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是依据国家规定的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计算出来的工程造价,是招标人对建设工程的期望价格。标底由成本、利润、税金等组成,一般应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及投资包干限额内。

20.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或其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确定或编制的,招标人为本次工程招标能够和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 21.投标报价的类型:

(1)生存型:投标报价以克服生存危机为目标,争取中标可以不考虑各种利益。 (2)竞争型:投标报价以竞争为手段,以开拓市场、低赢利为目标 (3)赢利型:投标报价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以实现最佳赢利为目标 22.投标策略与技巧

① 扩大标价法 ② 不平衡报价法 ③ 多方案报价法 ④ 突然降价法

⑤ 先亏后盈法 ⑥ 优惠取胜法 ⑦ 以人为本法 23.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部分 : 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投标担保等文件。投标保证金及其主要形式。

(2)商务标部分(投标报价部分):投标总价及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等。

(3)技术标部分:常由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项目拟分包情况、企业信誉及实力四部分组成。

24.评标工作程序与内容 ①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②技术评审 ③商务评审

④投标文件的澄清、答辩 ⑤综合评审

25.评审的方法(评标标准与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26.建设工程施工定标及签订合同相关要求

①时间要求:除特殊情况外,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 ②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的条件:

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③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

④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⑥废标

当出现以下三种情况时,招标方才考虑废标: (1)所有的投标文件均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所有的投标报价与概算相比,均高出招标方可接受的水平; (3)所有的投标人均不合格。 ⑦投标文件拒收的法定情形

出现以下情况时,招标人可考虑拒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27.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概念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即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完成工程建设,交付竣工工程,发包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28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 (1)合同主体的严格性 (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3)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 (4)投资和程序上的严格性 29.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据施工合同,承包人应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发包人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30建设工程合同体系

3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简介

适用于土木工程,包括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的合同文本。 (1)《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组成

① 协议书

② 通用条款

③ 专用条款

32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① 施工合同协议书;

② 中标通知书;

③ 投标书及其附件;

④ 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⑤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⑥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⑦ 图纸;

⑧ 工程量清单;

⑨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当合同文件中出现不一致时,上面的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

33.、工程合同管理概念 :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行政主管机关,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依据法律法规,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监督,保护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施工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施工合同贯彻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34.合同实施控制程序

35.工程索赔 :工程索赔,是指施工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是由于应由合同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给予补偿的要求

36.施工索赔分类:按索赔的合同依据、按索赔目的、按索赔事件性质、按索赔处理方式

仅供参考

名词解释(4*3) ●市场的概念:狭义市场:商品交换的场所 (有形市场);广义市场: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包括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

●工程招投标概念:工程招标、投标是指招标人对工程建设、货物买卖、中介服务等交易业务,事先公布采购条件和要求,吸引愿意承接任务的众多投标人参加竞争,招标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择优选定中标人的活动。

●工程招标: 发包人为提高较大规模施工项目的经济效益,而采取在保密状态下的一次性承包人价格竞争的合同订立方式

●工程标底的概念:工程标底是指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的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是依据国家规定的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计算出来的工程造价,是招标人对建设工程的期望价格。标底由成本、利润、税金等组成,一般应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及投资包干限额内。

●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或其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确定或编制的,招标人为本次工程招标能够和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

●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概念: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即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完成工程建设,交付竣工工程,发包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工程索赔 :工程索赔,是指施工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是由于应由合同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给予补偿的要求 简答题(3*6)

● 建筑产品的特点:

(1)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和生产的流动性。 (2)建筑产品的多样性和生产的单件性 (3)建筑产品的价值量大,生产周期长。

(4)建筑产品是综合加工产品,其生产和协作关系十分复杂 (5)建筑产品的形成过程时间长,经历若干阶段。 ●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 (1)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

(2)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3)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4)拥有3名以上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 (1)合同主体的严格性 (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3)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 (4)投资和程序上的严格性 ●评标工作程序与内容 ①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②技术评审 ③商务评审

④投标文件的澄清、答辩 ⑤综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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