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职称评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学历、资历、业绩和定职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
1、本科毕业后从教一年期满可申评中学二级或小
一、幼一;
2、专科毕业后从教三年期满可申评中学二级或小
一、幼一;
3、中师(中专)后从教四年期满可申评小一或幼一;
(二)、教育教学业绩
1、申评中
二、小
一、幼一需提供自己撰写的两篇以上论文(或教育教学总结、教学案例、教学反思等,发表或获奖优先);
2、参加校级以上单位公开课、研究课等比赛优先(必须出具学校证明材料或相关通知);
3、学校(单位)中层干部或担任班主任者优先。
(三)相应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生态文明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书和近三年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二、关于定职
必须是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且毕业当年参加工作,满一年可定职,但不能跨年。
定职提供材料:①报到证,②教师资格证,③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免试材料),④一年以上继续教育学分,⑤填好的《大中专毕业人员定职表》(一式三份),⑤信息技术与信息安全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书。
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定职表》只交原件)一并交城区人社局职改办审批,城区教育局不受理。(《定职表》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下载) 以上未尽详宜,请咨询:
① 城区职改办陈主任,咨询电话:0771-3105195 ② 城区教育局职改办卢老师,咨询电话:0771-2834974
西乡塘区教育局
2014年6月13日
《初级评审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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