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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初级评审条件

发布时间:2020-03-03 22:19:5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大同市中小学、幼儿教师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规范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根据《教师法》以及相应的《试行条例》和我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中小学、幼儿教师队伍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工读学校,普通小学、幼儿园,民办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少(青)年宫、少年之家,电化教育及其他教育管理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的教师,市、县(区)教研室从事中、小学,幼儿教育教学研究的人员。

各类民办学校的教师,须附单位、个人双方聘用协议;已到退休年龄而未退休的须附批准延长退休的文件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第三条

坚持以人为本、教师强教,着眼于我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营造优秀教师大量涌现、健康成长的氛围。使评审工作有利于全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教师队伍健康成长,有利于城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

第四条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以教育教学业绩为依据,把师德、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业绩作为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主要标准。

第五条

坚持“教师专业能力评价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原则,突出教师同行评议,发挥学校和教育教学管理机构在评价教师工作中的作用,实行讲课和同行评议相结合的评审办法。公开评审条件、评审程序和评审结果,接受教师、社会、学校的监督。

第二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法》第八条规定的义务,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明礼诚信,勤学乐教,廉洁奉献。

第七条 教师资格

具有与申报职务相对应的教师资格,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第八条 普通话水平

1955年 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教师的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第九条 继续教育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修满当年的培训学分,提供相应的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校级领导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和提高培训,提供校长岗位培训证书或提高培训证书、岗位职责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述职报告,以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参评校长所在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方面的评价意见。

第十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

中级需取得三个模块,初级需取得二个模块。计算机免试条件在继续执行同人字[2003]23号文件的同时,对计算机专业毕业的申报人员免试。

第十一条 年度考核

任期内考核合格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提供20

12、20

13、2014年的考核结果,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提供20

13、2014年的考核结果。

第十二条 学历、任期

(1)中学二级教师: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或任中学三级教师2年以上。

(2) 取得成人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或具有本科学历专业工龄满2年;取得成人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具有专科学历专业工龄满4年,可申报小学、幼儿一级或中学二级教师职务。

1、中学一级教师,小学、幼儿高级教师职务 (1)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可直接确定为中学一级或小学、幼儿高级教师。

(2) 具有硕士学位,见习期满,从事中、小学,幼儿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

(3) 大学本科毕业,任中学二级教师或小学、幼儿一级教师4年以上。

(4) 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中学二级教师或任小学、幼儿一级教师5年以上。

(5)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任小学、幼儿一级教师8年以上。

(6) 任期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任中学二级教师或小学、幼儿一级教师顺延2年。

第三章 教育教学业务

第十三条 教育工作

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尽职尽责、成绩突出。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和学生德育工作,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习教育以及配合家庭教育、家庭合作方面有思考、有实践、有成效。提供家长和学生好评的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 教学工作

1、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成绩优秀。具有所教学科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

2、教育教学工作述职报告。要求本人对最近一届学生教学成绩的分析说明和对提高教学成绩、教学质量所做工作的追述;对教学业务能力优势与不足的客观分析和自我评价;今后努力的方向和采取的措施等。

3、关于教师品德、教学能力、教学业绩、在校本教研的角色方面的写实性评价材料,要由学校盖章、校(园)长签名。

4、教学成绩。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更新、充实教学内容,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应用科学的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学效果良好,所教学生对其教学评价良好,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提供教师和学生的评价材料。

5、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提供近一学年的规范教案(教学计划)。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和学校规模等原因课时偏少的,任课教师应有其他教学工作量作为补充,学校要出据相关原因的证明。

6、积极参与教研、培训、教学观摩和课程改革,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

7、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供其任职期内撰写的能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2篇,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

第十五条 关于业务工作总结的要求

凡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提供任期内的业务工作总结。内容要包括出勤情况、业务完成情况等,重点总结工作实绩。总结材料用B4纸打印。字数不得少于1000字,题目为“业务工作总结”。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查后,签字认可。

第十六条 关于校级领导申报评审的要求

校级领导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学校主管部门作出写实性评价和推荐意见。

第十七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参加本年度评审。 (1) 教学任务;

(2) 工作严重失职或在教育教学中有重大事故,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和承担学校分配的教育以及屡出一般事故而无悔改表现;

(3) 分;

(4) 伪造学历、资历、荣誉证书,改写个人履历、本学年度内受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年龄,涂改考核表,使用假教案,夸大工作业绩,剽窃他人成果;

(5) 任职期间无故旷课半月以上或因故请假达半年以上;

(6) 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编写商品性教学、教辅资料、推销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商品性教学教辅资料、学具,组织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的考试竞赛;

(7) 强迫在校学生假期假日交费上各种知识或艺术培训班,补课办班的,体罚学生 ,不平等对待学生,以各种各样的借口和手段驱使学生辍学、转学、退班、留级;

(8) 以不正当手段拉拢、贿赂或诬陷、中伤评委与评审工作人员。

初级评审条件

初级评审条件及报送材料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认定)条件

广西高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评审条件说明.9.27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初级职称评审)

评审条件

评审条件

中初级教师职务评审附件

初级职务评审及初聘职务条件(下发)

《江西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初级职称评审)

中、初级评审条件
《中、初级评审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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