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三年中小学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评审(认定)条件
中小学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
1、学历证书原件;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聘任证书原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4、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5、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免试证)(仅限于城区中小学及新集中学、职教中心、
特殊教育学校);
6、经学校验证的上一学年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并从中摘抄两份典型课例教学
设计;
7、经学校验证的上一学年原始完整的听课记录;
8、素质教育思想总结;
9、教育教学论文至少一篇;
10、上一学年授课计划、课表,出勤情况、工作量证明;
11、开设1节公开课,附公开课教学设计和评价意见;
12、评审表一式两份。
中小学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条件
1、学历条件:普通高等师范类本科、专科学历(具体要求见《中小学中专职
评文件选编》第23—24页);
2、任教学科条件:现在所任教的学科必须与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一致;
3、上报材料: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继续教育证、聘书(已受聘中
三、小二
教师职务)、计算机合格证或免试证(要求学校同上)、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素质教育小结及教育教学小结。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认定)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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