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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代表工作职责手册
为保障职工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建立良好的领导与群众的关系,特制定本手册
员工代表职责如下要求:
1.广泛收集员工提出的合理建议或意见,做好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向员工传达及宣传公司的政策文件、规章制度、福利及公司文化等,协助公司为发展而制定的变革措施获得员工的支持;
3.协调员工内部关系,解决员工之间存在的一些矛盾问题;
4.每季组织会议一次,并定期与管理层沟通;
5.参与员工意见或建议的回复;
6.员工代表不设置专职,属于不脱产形式
一、总则:
1、“职代会”是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机构;
2、“职代会”要积极支持领导者正确行使领导权和决策权,自觉接受党总支领导,党组织要支持工会和“职代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保障“职代会”在规定范围内行使民主权利;
3、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二、职权:
1、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定期听取单位领导的工作报告,讨论当年工作任务研究实施意见,制定完成任务的措施;
(2)讨论通过单位领导提出的关于聘任制实施方案,通过奖罚办法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3)讨论通过职工福利基金的使用方案及重大福利事项。
2、职工代表下列权利:
(1)在“职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对执行“职代会”条例实施细则和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有权参加对领导干部进行评议、监督、批评和质询;
(4)在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上级主观部门提出申诉与控告。
3、职工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思想觉悟、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努力完成本单位、本部门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和目标任务,安心本职工作,搞好本职工作;
(3)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利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合法要求和意见;
(4)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职工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有参加民主管理,对工作和学习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有依法享受劳动保护、劳动保险、休息和休假的权利;
(3)有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真实情况,并可对领导干部提出批评和控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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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女职工依法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的权利;
(5)年老有病或者失去劳动力时,可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退职的福利待遇及物质帮助的权利。
5、职工应尽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努力学习专业技术,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3)团结同志,关心集体,服从分配,听从指挥;
(4)维护正常工作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为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管理任务努力工作;
(5)爱护公共财产,维护集体利益。
6、单位要加强对职工群众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文化科学技术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社会注意觉悟、文化科学知识和专业技术水平,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提高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办好集体福利事业。
7、职工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时,领导者有权依法对职工进行批评教育,甚至给予行政出发或经济处罚,但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必须弄清楚事实,取得证据,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进行研究讨论,讨论时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
三、职工代表与工会:
1、职工代表必须是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工作积极,奉公守法、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热心为职工办事的人;
2、本单位职工代表的生产:以下属各单位及机关科室为单位按在职职工人数20%的比例经民主选举产生,选举时要求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应占一定的比例。职工代表受选举单位群众的监督,同时,选举单位的群众有权对本单位不称职的代表随时进行批评或者提出整改意见;
3、职工代表受行政处分时,必须经工会核实;
4、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职代会”闭幕期间,行使“职代会”职能,同时还将承担下列工作:
(1)组织职工选举产生下届职工代表;
(2)提出“职代会”的拟题草案和建议,主持“职代会”筹备会议和“职代会”的组织工作;
(3)组织专门人员研究在“职代会”大会期间,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同时检查和督促“职代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4)组织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民主管理宣传教育和提高工作能力的专业技术学习;
(5)受理职工代表申诉要求和建议,积极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利益。
5、行政领导及财务部门要及时按法律规定拨缴工会经费;
6、下属各单位的工会小组,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在所属党支部的领导下,可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会工作,组织工会活动。
2014-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