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交接班制度
(1)交接者应做到五交:交本班安全生产情况,负荷变动情况和工艺指标执行情况;交不正常现象或事故的处理经过;交设备的运行情况,缺陷和检修情况;交上级的指示,要求和生产注意事项;交工具器具,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等。
(2)交班者应稳定操作,为接班者创造良好的生产条件,写清记录。有责任向接班者介绍本班生产及事故情况,接好本岗位的环境卫生。
(3)出现事故或不正常情况时,应认真记录、总结,详细交接,以便吸取经验教训,不得隐瞒。
(4)交班时遇到不正常情况,必须处理完毕后方可交班。若不正常情况短时间内不能处理完毕,经交接双方协商后,写好交接记录方可交班。
(5)岗位工具及防护用具,应妥善保管、交接,外借应有记录,丢失、损坏应做好交接记录,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6)树立全局观念,下班前应尽力维持操作,设备发生一般故障,应及时处理不得推给下一班,努力为下一班创造良好的生产条件。接班后第一次分析若结果不符合指标,由交班者负责。
(7)接班者未到,交班者不得离岗,应继续坚持操作直到有人来接班后方可离岗。
(8)接班者提前15分钟进入岗位,要按交接班制逐项进行检查和询问,并开好班前会。并做到“五清” 对上班总的生产情况要搞清,并全面检查动静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各项工艺技术指标执行情况;运转设备及备用设备要弄清;存在问题要摸清;报表及交接班记录要看清;工具器材、消防器材、防护用品要查清。
(9)交班者在取得接班者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岗,并开好班后会。
《岗位交接班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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