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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年市纪委工作报告(版)

发布时间:2020-03-03 16:17:3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XX年市纪委工作报告范文

纪委始终把促进作风转变作为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市纪委工作报告范文全文,欢迎阅读查看。

篇1:市纪委工作报告范文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共产党兴化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在市委和泰州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泰州市纪委全会要求和市“十二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三转”要求,坚持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严格执纪问责,监督检查职能进一步增强

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三转”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纪律保障。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纪律监督。围绕全市“三城同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工程建设等工作,组织督查414次,督促整改问题89个,发放监察建议书31份,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问责处理45人(次),有力促进了各项重点工作的高效有序推进。加强对经济发展环境的督查。推进行政权力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基层政务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办事提速、服务提质、工作提效”等专项活动,着力解决执法不公、执行不力、效率低下以及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切实营造优良发展环境。强化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再监督”。围绕惠农补贴发放、违法用地、安全生产等民生热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问责。在卫生城市创建、秸秆“双禁”、水环境整治等工作督查中,通报批评27人,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18人,立案查处10人。

二、坚持问题导向,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

始终把促进作风转变作为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风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狠抓作风建设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牵头组织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下发通报12期,问责212人,其中诫勉谈话2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6人。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深化基层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推进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会同教育、卫生、交通等部门开展纠治行业不正之风专项行动,督促“阳光用药”等监管平台的建设和运行。抓好“行风热线”工作,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不断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制定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机关作风和效能问责等实施办法,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细化完善公务出行、公务住宿、公务用餐、会议管理等制度,并制成“口袋书”发放至党员干部对照执行,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

三、突出执纪审查,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

坚持把惩治作为反腐倡廉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执纪审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建立市纪委职能室、纪检监察工作室、乡镇部门纪检监察组织“三级联动”审查机制,整合力量,提升执纪审查工作质效。全市各级纪检组织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1371件,其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88件,“一案双查”案件35件,涉及乡科级党员干部8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6人,挽回经济损失万元。组织开展扶贫领域、土地整理、农村改厕等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执纪审查质量不断提升。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各类信访举报3945件(次)。完善信访举报归口管理、全程留痕、公开听证和“直办、联办、交办、督办”等工作机制,规范办理流程。强化信访监督,发放信访监督“四书”52份,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287个。加强与检察、审计、财政等单位协作配合,建立线索受理、集中排查、集体研究、科学处置工作机制。完善安全办案管理体系,严肃审查纪律,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全面履行案件审理职能,协审基层案件819件,指导开展审理助辩208件,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执纪审查综合效应不断放大。结合案件查处情况,在住建、规划等部门组织召开廉政提醒会。深入剖析案发原因,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25份、案件通报33份,督促完善相关制度82个。在严肃查处违纪问题的同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251名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深化源头治理,教育预防工作进一步拓展

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重视发挥教育、监督、制度的源头治本作用。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协助市委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创新党内监督方式,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联合巡查机制,先后对29个乡镇、部门开展常规巡查和专项巡查,发现问题线索166个,诫勉谈话3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建立约谈制度,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约谈党委和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全面了解约谈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创优廉政教育方式方法。打造清风学堂、报纸、电视、站、“楚水清风”微信、手机廉信通“六位一体”教育平台,拓展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内容。组织开展《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选树勤政廉政好干部和“廉内助”,进一步弘扬清风正气。分领域分层次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廉政文艺巡演、书画展、微电影征集等活动,打造廉政文化旅游专线,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放大“板桥竹风”品牌效应。夯实基层源头防腐工作。协助市委制定五年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全市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建成市级机关部门廉政风险信息库。全面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三三三”工程,督促抓好村集体资金“现金池”管理和村级资金非现金结算等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基层腐败问题的发生。

五、强化自身建设,纪检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

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切实加强纪检干部监督管理。稳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协助市委制定出台《兴化市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格落实“三转”要求,全面清理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对内设机构进行两轮调整,做到职责更明确,力量更集中。按照“两个为主”要求,强化乡镇部门纪检组织负责人管理。开展纪检工作“公开日”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扎实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引导纪检干部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定期举办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通过外出培训、跟班锻炼、岗位练兵、以案代训等,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启动实施 “青蓝工程”,构建“传、帮、带”机制,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切实加强内部规范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监督执纪请示报告、全程留痕等内控机制。推行纪检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强化结果运用,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必须始终坚持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纪律检查机关的首要任务。五年来,我们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带头尊崇党章,切实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了一批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行为,有力维护了党章的尊严、党规的威信、党纪的严明。去年以来,突出抓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贯彻落实,坚持以德为先、以纪为戒,发挥思想道德的感召力,凸显党规党纪的约束力,督促党员干部始终坚持理想信念不动摇,守住纪律底线不逾越,在全市形成管党治党“双轮驱动”、协同推进的新格局。必须始终坚持把“纪在法前”作为执纪审查工作的重要遵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新形势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现实需要。无数案例证明,党员干部违法都是先从违纪开始的。在执纪审查实践中,我们坚持回归党章“原教旨”,转变思维定势,以纪律为戒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约谈、诫勉谈话、发放信访监督“四书”等措施,及时提醒,对违反党的纪律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通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真正把全面从严要求体现到破纪之初直至立案审查的全过程,真正把管党治党的防线从法律拉回到纪律上来。必须始终坚持把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作为履行职责的根本途径。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持久战、攻坚战,既要立足当前,更要着眼长远。五年来,我们在不断加大惩治力度的同时,紧紧抓住纪律建设这个源头,扎实开展以纪律为主线的廉政教育,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定规矩、划底线,将党内监督同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边惩治、边遏制,边治标、边治本,不断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必须始终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提升纪律检查工作层次的内在动力。五年来,我们紧盯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情况新变化,及时总结推广基层成功做法,以典型经验指导面上工作,先后推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三三三”工程、“两个责任”联合巡查、执纪审查“三级联动”机制、“清风学堂”廉政教育平台等一系列创新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践证明,只有不断顺应形势任务需求,用改革突破难题,靠创新打造品牌,才能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水平,更好地履行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责。

过去的五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得益于市委和上级纪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市各级党政组织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配合和踊跃参与,得益于市纪委全体委员、广大纪检干部的不懈努力。在此,我代表市纪委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市纪律检查工作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有的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还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作风问题查而复发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机制有待进一步探索实践;一些部门和领域的违纪问题仍呈多发态势,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制度还不够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有的纪检干部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等等。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研究改进,更加勤奋努力、扎实有效地履行自身职责,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

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市致力跨越赶超、加快全面小康的决胜时期。繁重而又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坚持以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市委和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纪为基本准绳,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不断深化源头治本,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着力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推动全市纪律检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纪律建设,推动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是今后五年纪检工作的重要任务。必须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强化监督检查,为全面落实市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明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贯穿到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把党章党规党纪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深入开展纪律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和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养成纪律自觉,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遵守纪律和规矩,当好纪律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各级纪检组织要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首要任务,把严格执纪作为最大的政治担当,做到挺纪在前、纪严于法,真正把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强化法规制度执行。认真贯彻执行《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按照泰州市委《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若干规定》要求,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严肃问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问题,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坚决防范权力把制度关进“笼子”现象的发生。针对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完善制度规定,细化落实措施,筑好、筑牢制度“防火墙”。

加强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纪律督查。紧紧围绕“工业强市、生态立市、人文兴市”战略和“奋力超千亿、全面达小康”目标,加强对全市转型升级、统筹发展、生态建设、项目突破、民生幸福等五大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违纪违规问题,创新监督方式,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以严明的纪律、优良的作风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严格责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基层党组织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必须把看齐意识变成自觉行动,以责任落实为抓手,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应当之责、该当之责、必当之责。

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正扛起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之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大力推行基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和台账记实制度,促使各责任主体对单领责、签字背书、照单履责、敢抓敢管,做到知责明责尽责。各级纪检组织要发挥好党内监督专门机构作用,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从最突出的问题入手,从最紧迫的任务抓起,坚持不懈,攻坚克难,久久为功,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落实到基层。

扎实推进市委巡察工作。推动省委关于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意见的落实,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市委巡察办,做到有机构、有编制。整合力量,选优配强人员,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三个方面,牵头对遵守执行党纪条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加大巡察监督力度,紧扣政治纪律,着力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伙等问题;紧扣廉洁纪律,着力发现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紧扣组织纪律,着力发现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问题;紧扣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着力发现“四风”问题。健全机制,完善程序,规范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强化与上级巡视、巡察工作联动,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充分发挥巡察工作的震慑和治本作用。

严格实施责任追究。把问责作为重要抓手,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一案双查”,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既查案件本身问题,又查监管不力问题,分清责任,一问到底。健全典型问题常态化通报机制,追责情况要定期报告,典型问题要点名通报、公开曝光,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三、巩固深化成果,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立足中央对形势任务的正确判断,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经常抓、抓经常,抓具体、抓节点,驰而不息、锲而不舍,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持之以恒查纠“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公款送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以及“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密切注意“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深入开展明查暗访、监督检查和警示提醒,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绝不放过,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决不搞下不为例。

深入治理“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问题。严格执行《泰州市激励干部干事创业防治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的若干规定》,以鲜明导向引导干部“为官有为”,激励和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坚持“三个不动摇”,弘扬“四个长期”、“四个不相信”精神。严肃查处行政审批、服务群众等工作中的“中梗阻”行为,坚决查纠推进发展过程中为官不为、落实不力、效率低下等问题,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的党员干部,要抓典型、快处理、勤曝光。

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按照中央要求,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依纪依规保护党员干部。研究制定容错纠错具体办法,明确实施范围,细化操作程序,强化过程监督,把严格执纪与宽容失误、鼓励敢为与惩治不为结合起来,引导激励党员干部勇挑重担、攻坚克难,最大限度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厚植改进作风思想根基。建立健全教育引导机制,强化理想道德教育,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家规家风的教化作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勤廉从政的先进典型,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良好氛围。充分运用“清风学堂”、“板桥竹风”等本地廉政文化品牌,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树立现代文明新风,着力铲除“四风”滋生的社会土壤。

四、坚决挺纪在前,把“四种形态”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也是监督执纪方式的重大转型。必须进一步学思践悟、转变理念、创新方法,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

坚持抓早抓小、提醒在前。在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关口前移、主动出击,做到线索早摸排、问题早发现、不良苗头早提醒、违纪违规早处置,最大限度地避免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从违纪走向违法。充分运用信访举报、明查暗访、经济审计、舆论监督等手段,延伸监督执纪的触角,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完善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等具体办法,通过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调整等多种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鼓励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反腐败工作。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思路,严格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和不立案审查监督措施。坚持案件查办“二十四字”方针,严肃查处违反“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充分彰显惩治腐败的威慑力。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在严肃查处违纪行为的同时,剖析问题原因,强化警示教育、监督提醒、建章立制,进一步放大执纪审查综合效应。

建立健全实践“四种形态”工作机制。加强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组织建设,构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平台。建立与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下级党委、司法部门等沟通机制,推动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协调组织部门用好组织处理措施,加强移送案件的跟踪督查督办。建立纪委内部协作机制,防止因职责交叉产生推诿扯皮问题。制定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细则,对“四种形态”的适用情形、处理方式、实施主体、工作流程以及相互转换的要件和认定等进行规范。建立运用“四种形态”考核机制,加大对运用“四种形态”失责行为的问责力度,确保“四种形态”运转有序、取得实效。

五、加大整治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坚持执纪为民、维护群众利益是纪律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定不移地打通正风反腐“最后一公里”,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成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强化问题线索排查和督办。加强与组织、财政、审计、信访、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访举报平台、政风行风热线、微博微信等信息渠道,及时发现和受理反映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职责范围内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逐项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对未查处、未问责的,不销号、不放过。

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坚决查纠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教育医疗等领域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强农惠民政策落实中克扣侵占、贪污挪用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弄虚作假、挥霍浪费等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深入推进源头治本。进一步加强党务、政务、村务和事务公开的监督检查,保障基层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紧扣实际,督促相关部门梳理完善农村“三资”、招投标、“三公”经费等管理规定,增强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突出重点,针对服务群众的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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