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铺出租管理的规定
为更好地开展商铺租赁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商铺管理采取由本公司分管负责,经办人员具体管理的办法,
签订合同。更改管理程序等重大事项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在商铺租赁过程中,其他人可以联系、推荐或建议信息行情。但不得干预商铺租赁工作。
2、商铺租赁管理经办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得串通租
赁户损公肥私,违纪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3、商铺租赁出租价格按市场行情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定价。
商铺租金问题由经办人员在承租方充分商洽的基础上提出意见按程序报批。
4、经办人员必须与承租方签订规范的商铺承租合同。要严格审查
合同内容,不得签订有损本公司利益和带来后遗症的合同。
5、承租方必须爱护出租商铺内的公共设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
改变室内水、电、暖设施,更不准有任何破坏房屋结构和房屋基础的行为发生。
6、承租方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经营范围,出示工商执照和本人
身份证复印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经济合同法》规定,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7、经办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标准,主动上门收取商铺
的租赁费和水电费,协助和督促承租方合法经营。凡发现承租方违法经营或改变经营范围或转租他人或超过十五天未缴纳租金的,经办人员有权酌情终止合同。
8、随租方将商铺转让出租时,必须经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获取
的商铺转让费必须按50%缴纳给本公司。
9、租赁双方有责任和义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治安、消防、环保等
工作。
《关于商铺出租管理的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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