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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天保工程建设项目自查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2 20:58:5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

关于2011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建设项目的自查报告

重庆市林业局:

我区2011年度天保工程在区委、区府的领导和市林业局的指导下,经业务部门和工程实施单位的精心组织,完成了2011年度天保工程建设任务,取得了良好的工程建设效果。根据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天保工程县级自查及“四到县”考核自查工作的通知》(渝林天„2012‟1 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对2011年度天保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我区2011年度天保工程建设项目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1年度天保工程建设任务

森林资源管护面积任务56.77万亩,其中国有林4.9万亩,国家集体公益林9.8万亩,地方公益林42.07万亩。

二、2011年度天保工程任务完成情况

(一)天保工程森林资源管护情况

2011年,我区天保工程森林资源管护工作重点抓责任制落实、工程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合同的完善和森林防火工作及森林病虫害的防治等。

年初,区政府与各街镇签订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书19份,签订天保目标责任书19份;各工程实施单位又与村(管护站)签

订了责任书133份,并与653名护林人员签订天保工程森林资源管护承包合同653份,明确森林资源管护单位和承包人员的义务、责任和权利,做到管护机构、责任单位、管护面积、管护措施、承包人员、管护经费、奖惩制度“七落实”。

全区共完成天然林资源管护任务56.77万亩,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按照天保工程二期国家政策补助标准,国有林按每亩4.75元,国家集体公益林、地方公益林按每亩7.75元的标准全额下拨森林资源管护经费给工程实施单位,2元集中管护费暂时留在区里,待全区集中管护面积落实后,在发放到每个林主手中。

(二)职工社会保险项目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全区现有国有林场一个(长寿区国有林场),现有在职职工28人,退休职工24人,森工企业一个(长寿区木材公司),现有在职职工8人,退休职工15人。区国有林场在职人员和退休职工24人全部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区木材公司在职的8人和退休职工15人全部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区国有林场全部在职职工转为事业编制,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职工能按时领到工资,稳定了基层林业职工队伍和护林队伍。我区实施天保工程的林业企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率和养老金发放率均达100%。

2.职工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四大”保险

2011年,我区林业企事业单位在国家天保工程专项补助资金的支持下,全部参加了职工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四大”保险。

区国有林场、区木材公司在职的36人和离退休职工39人共75人全部参加了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四大”保险, 2011年我区林业企事业单位应参保人数为75人,实际参保人数为75人,参保率为100%。

(三)政策社会性项目

全区政策社会性项目规划编制森林公安人数10人,实际为8人,人员到位率80%。政社性项目支出10万元,全部用于森林公安民警的工资支出和办案经费。

(四)天保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天保工程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重庆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重庆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管理细则(试行)》等建设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要求,我区在建设银行开设了天保工程基建专户,并由专人负责天保工程帐务,在财务管理中,实行一支笔审批,做到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确保了资金及时足额用于工程建设。我局在对各工程实施单位的检查考核中,对天保工程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林业行业内部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天保工程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2011年长寿区天保工程资金总额672万元,其中:市财政局下达我区天保工程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计划520.00万元,实际到位520.00万元(国家公益林建设(新造林)300万元),天保工程中央财政专项地方配套资金计划为152.00万元,实际到位

152.00万元,到位率达100.0%。根据《重庆市长寿区天保工程实施方案 》,我区及时将该资金足额划拨到区国有林场、江南镇等19个工程建设单位,全部拨付完毕。

具体支出如下:

① 天保二期人工新造林300万。

② 森林管护21万,用于国有林的森林管护。

③ 生态效益补偿费316.00万元,其中:集中管护费63.00万,国有林场3.00万元,街镇森林管护费241.68万元,其他8.32万元。

④ 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金支出25.00万元,主要用于区国有林场、区木材公司职工缴纳五大保险的保险费。

⑤ 政策社会性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公安干警工资和办案经费支出。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区、街镇、村级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区、街镇、村三级管护责任制,明确责、权、利,严格兑现奖惩,做到管护区域、管护任务、保护标志、责任单位、承包人员、管护措施、管护奖惩等“七落实”。

(二)加强对工程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进一步完善区天保工程领导小组制定的《重庆市长寿区天然林

资源保护工程检查验收制度》、《重庆市长寿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护林人员聘用管理制度》、《重庆市长寿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巡山护林制度》、《重庆长寿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考核办法》等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用天保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对工程建设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和奖惩。

(三)加强对天保工程护林人员的管理,完善天保工程管护合同。

对全区的天保工程护林人员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对不负责任的护林人员进行了解聘,重新签订完善了天保工程管护合同,明确了每个护林员管护范围、管护责任、管护报酬,并为全区的天保工程护林员配发了全市统一制作的护林证和护林日志。

(四)严格执行重庆市政府批准下达的年森林资源采伐限额,杜绝超限额采伐;依法打击盗伐、滥伐林木和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年发生林业各类案件96件,依法办理96件,其中刑事案件6件,治安3件,行政案件87件;打击违法犯罪分子12人,追缴木材85立方米,没收野生动物2351只,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61万余元。

(五)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成灾面积控制国家和市政府规定的范围内。

区天保工程领导小组、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定期对区林业局、区公安局、区消防处、区人武部、区武警中队等6支区级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专业扑火队员300名进行森林防火专业技术培训和实战

演习。区护林防火办公室制定了详细的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共有9个大项32个子项,对15个有林街道、镇实行量化考核。2011年,我区广大天保工程护林人员顶烈日,冒严寒,坚持巡山护林,积极开设防火线,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森林火警的发生。广大森林防火扑火队员和林业干部职工坚守工作岗位,闻警即动,及时扑灭发生的森林火警,保护了全区森林资源的安全。2011年全年共发生森林火警8次,火灾1次,过火面积602.85亩,受灾面积为251.55亩,连续35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全年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2.13万亩,防治面积2.13万亩,防治率为100%,成灾率为零。

(六)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成效。我区天保工程建设实行月检、季检、半年检和年检。月检由村组组织,季检由街镇组织,半年检查由林业局组织,年度检查由区政府组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不合格的管护人员,按合同扣除管护费,并取消其管护资格。对工程建设任务完成较差的街镇,扣减该单位次年的天保工程管护任务。

四、我区天保工程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2011年度天保工程建设通过各工程建设单位和全体护林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工程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少数单位,对天保工程还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程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二是竹林、经济林没有管护经费了,以后管护难度加大。

三是天保工程二期实施直补到林户,街镇没有工作经费,开展工作较难。

(二)今后工作的建议

一是从2011年起开始继续实施天保工程二期,对工程款直补到每一个林户,市里是否给我们一个相对成熟的模式。

二是国家在实施林业重点工程时,只考虑了用于工程建设的工程款,而未考虑工程建设单位(区林业局、街道、镇林业站等天保工程的业务单位)开展一些工程必需的业务工作所需的工作经费,建议配套工作经费,明确工作经费用途。

三是国家是非在森林防火设施、设备上给点经费支持。

五、2011年天保工程建设工作思路 一是尽快开展天保直补工作。

二是加大对林业法律法规和天保工程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 三是进一步落实天保工程责任制。

四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工程管理人员和护林人员技术培训。 五是规范和加强对天保工程资金的使用管理。

六是加强天保工程建设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建立完善的天保工程建设档案。

七是加大对盗伐、滥伐林木和乱占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保护我区森林资源。

附件:2011年度天保工程县级自查验收表(1-18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林业 天保工程 自查 报告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办公室 2012年3月10日印

共印(10份)

天保工程自查报告(材料)

天保工程管理办法

天保工程管理办法

天保工程实施方案

泾阳县农林局天保自查报告

工程建设项目突出问题自查报告

林业天保工程大事记

天保工程财务管理办法

天保工程工作会议讲话

天保工程实施情况汇报

长寿区天保工程建设项目自查情况报告
《长寿区天保工程建设项目自查情况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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