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司法局文件
顺司字〔2007〕9号
关于转发《佛山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
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处:
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佛山市司法局制定了《佛山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佛司〔2006〕40号),现将全文转发给你们。结合《顺德区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关于开展“五项普法”活动的方案》的要求,现就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明确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1 —
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的原则,广泛、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意识。同时,着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夯实以农村、社区为重点的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基础,更好地满足公民的法律需求,为建设富裕和谐顺德营造良好的法制基础和环境。
二、狠抓任务落实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素养。在法制宣传上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防止形式主义,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要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能取得实效。同时要认真履行职责,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充分发挥顺德区“五五”普法高级讲师团以及“五五”普法宣讲团队伍的积极作用,采用法制讲座、报告会、电视普法、网络普法、短信普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狠抓《关于开展“五项普法”活动的方案》中举办1000场法制讲座、评选10000户“学法守法诚信家庭”、培训100000名“法律明白人”等各项普法任务的落实。
三、加强组织领导
区司法局成立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2 —
导小组,组长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马智荣担任,副组长由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冯兆昌担任,成员有党委委员、副局长薛最常、李林枝和党委委员、秘书科科长章东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冯兆昌兼任,副主任由章东波兼任,成员有宣教科科长吕翠琴、基层科科长廖浪棉、公律科科长刘桂荣、公证处主任张骥、法律援助处主任梁永标,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局机关各科、处,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要加强领导,把“五五”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明确职责,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转发 法制宣传教育 规划 通知
抄送:各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佛山市顺德区司法局秘书科2007年4月23日印发—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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