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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顺德区学前教育三年

发布时间:2020-03-03 14:30:4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佛山市顺德区学前教育三年

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九日 佛山市顺德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1~201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 号)精神和全国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解决我区学前教育面临的问题,满足广大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健康、优质、均衡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将学前教育发展列入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区以规划为引领,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推进学前教育体制改革,创建了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学前教育机构,全区学前教育质量不断提高。至 2011年 2 月,我区共有幼儿园 272 所,在园幼儿 69514 人,入幼率99.90%。其中公办幼儿园 16 所,集体办幼儿园 162 所,民办幼儿园 94 所。

我区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举措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强化政府办学职责。从 2008 年起,设立区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并逐年增长;建立学前教育扶贫助学制度,对具有顺德户籍的 3~6 周岁低保家庭幼儿每人每年补助 3000 元。

二是规范办园行为。坚持年检制度,运用“提升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方法,大力整治无证办园;制定了《顺德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顺府办发〔2010〕102 号),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

三是积极建设示范幼儿园。提升幼儿园办学水平,丰富教育内涵,推动幼儿园等级化建设。至 2011 年 2 月,全区共有省一级幼儿园 19 所,市一级 34 所,区一级 92 所,上等级率为53%。

四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从 2008 年起,连续三年举办了三期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班,举办多种形式的教师培训。至2011 年 2 月,全区共有幼儿园教师 4509 人,学历达标率为99.42%。五是加强教育教学研究。2010 年与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合作,建立《顺德区学前教育发展模式研究》课题,努力提升全区学前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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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主要问题。

随着城市化的进一步推进和外来人口的急剧增长,社会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我区优质学位相对短缺。地区、城乡之间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农村学前教育办学条件薄弱,管理体制尚未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缺乏长效的保障机制。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和使用政策未得到有效落实。幼儿园教师待遇普遍偏低,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 号)文件精神和全国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坚持正确教育理念,保障我区每位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三、总体目标

强化政府责任,把学前教育纳入公共服务体系,纳入全区基础教育统一规划,确立学前教育的基础地位和公益性、普惠性。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发展”的机制,积极探索托幼一体化的学前教育发展道路。优化学前教育布局结构,加大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学前教育发展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幼儿园教师具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程度。完善管理体制,规范办园条件与办园秩序,提高保教质量,努力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城乡、办园规范、师资达标、质量合格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初步满足群众对有质量的学前教育的需求。到 2013 年,全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 99.93%,省、市一级幼儿园率达 25%,教师学历达标率为 99.9%(其中大专以上学历达 50%以上)、持证上岗率达 100%,保育员和保健员持证上岗率均达 100%。

四、年度任务

(一)2011 年工作任务。

1.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全面启动学前教育改革工作,完善大部制改革后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全区学前教育工作会议,科学规划公办幼儿园数量和布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增设区幼儿教育经费,出台区、镇(街道)配套奖励政策。

2.规范学前教育管理,研究制定全区学前教育机构收费管理办法,制定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和使用政策,理顺村(区)幼儿园办园体制,大力取缔无证幼儿园。

3.加大学前教育奖励与补贴力度,评选、奖励“学前教育管理规范镇(街道)”,奖励幼儿园信息化建设,制定我区幼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研究制定我区幼儿园教师、职工最低收入标准,结合我区经济发展水平、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公办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标准等因素,制订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 2 待遇指导意见,启动幼儿园教师、保健员岗位培训,启动名园长、名师工程。

5.增创优质幼教资源,新建、易地重建幼儿园 2 所以上,80%镇(街道)创建 1 所以上省一级幼儿园,全区幼儿园上等级率达 58%。

6.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全面开展《顺德区学前教育发展模式研究》课题研究工作,完成《顺德区在园幼儿行为规范指引研究》课题结题工作。

(二)2012 年工作任务。

1.继续加大政府主导力度,在生均培养成本核算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政府、社会举办者、家庭合理负担的学前教育投入机制。

2.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逐步将集体办幼儿园登记为民办非企业,解决集体办幼儿园的法人登记问题,登记后的集体办幼儿园将按民办幼儿园模式管理。

3.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完成幼儿园教师岗位培训,继续开展保育员、保健员岗位培训,研究在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开设学前教育大专班的可行性,积极探索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学历教师培养模式。

4.进一步增创学前教育资源,新建幼儿园 2 所以上,推动幼儿园托幼一体化建设,全区幼儿园上等级率达 62%。

5.完成《顺德区学前教育发展模式研究》课题结题工作,学前教育办园条件和办学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三)2013 年工作任务。

1.继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制定经费合理使用方案。

2.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与财税部门探索研究有关减免民办幼儿园税收的扶持措施和办法,使民办幼儿园朝着普惠性方向发展。

3.积极探索公益性幼儿园发展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举办公益性、普惠性幼儿园。

4.开展幼儿园教师师德教育,出台幼儿教师职业道德标准,提高幼儿园教师道德修养水平。

5.新建幼儿园 2 所以上,制定新建幼儿园奖励方案。每个镇(街道)至少办好一所省一级幼儿园, 全区幼儿园上等级率达 65%。

6.核定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齐幼儿园教职工。

五、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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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重新明确大部制改革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建立有效、有力的联动机制。

2.理顺三级办学职能。学前教育实行“区级规划、镇级管理、多元办学”机制,明晰区、镇(街道)、村(社区)在学前教育发展的责任。强化政府办学与监督职责,将学前教育纳入镇(街道)领导的工作绩效考核,并提高分值比重。

3.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增设“区幼儿教育经费”。未来三年,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有所提高。制定区幼儿教育经费合理使用方案,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4.建立学前教育激励机制。从 2011 年起,设立“学前教育管理规范镇(街道)”表彰项目,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对达标镇(街道)进行奖励。奖励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奖励幼儿园信息化建设。加大对等级幼儿园的奖励力度,对通过省、市、区一级幼儿园评估验收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年评选“先进幼儿园”若干个,并加大奖励力度。制定并出台区、镇(街道)配套奖励政策。

5.完善学前教育补贴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区学前教育补贴制度试点方案,从 2011 年 9 月起对全区具有本市户籍的大班幼儿每人每年一次性补贴 300 元,以后逐步探索推行以教育券形式资助在园幼儿。按照《印发佛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幼儿助学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2008〕80 号)文件精神,继续资助 3~6 岁具有顺德户籍的低保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

(二)加快建设,多渠道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

1.增创优质学位资源。推动幼儿园等级化建设,到 2013年,每个镇(街道)至少办好一所省一级幼儿园,幼儿园等级率达 65%;新建一批幼儿园,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明显增加,有效缓解“入好园难”的问题。

2.大力发展村(社区)幼儿园。从 2011 年起,已承包或转让的村(社区)幼儿园,经营合同期满后,原则上不再承包或续签,收归村(居)委会直接承办。村(居)委会举办的幼儿园,要作为城镇、农村的公共服务设施,普惠当地群众。

3.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合理的普惠性服务。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探索研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建设规划、土地供给和税收等方面的扶持措施和办法。

4.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和使用政策。从2011 年起,在旧城改造、新区建设过程中,按照城镇服务人口10000 人设置 1 所幼儿园的标准,配套建设城镇小区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规划必须经区规划部门会同教育部门进行审查和办理立项,并按省 4 市一级幼儿园标准建设。新建小区配套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鼓励建成托幼一体的幼儿园。

5.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捐资发展学前教育。制定有关政策,积极探索通过政策支持、税收优惠、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举办公益性、普惠性幼儿园。

(三)加强管理,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

1.规范办园行为。制定办园标准,规范办园秩序,逐步实现办园条件标准化和办园行为规范化。严格取缔无证办园,由区教育局牵头,联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杜绝非法办园行为。

2.规范收费和财务管理。区教育局会同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有资质的中介公司对公办和民办幼儿园进行生均培养成本的调研和核算,在此基础上制定我区学前教育收费标准,2012 年起全区幼儿园执行收费标准并开展跟踪监测工作。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机制,建立幼儿园收费公开公示制度,增大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对幼儿园财务工作的监管力度,坚决查处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

3.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加强教师和幼儿安全防范、自我保护和应急技能教育培训、演练。幼儿园所在镇(街道)、村(社区)要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4.规范学年作息制度。从 2011 年 9 月起,全区幼儿园原则上实行五天工作制,并适当安排寒暑假期。对需在休息日、假期留园的幼儿,可通过举办留园班等有偿服务形式,解决部分家庭的需求。在休息日、假期上班的教师依法享受加班补贴。

5.发挥民办教育协会的积极作用。培育和发展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的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发挥民办教育协会的职能优势,做好桥梁纽带、参谋助手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管理,配合区教育部门完成各项学前教育工作;发挥民办教育协会的组织优势,加强行业之间的沟通交流学习,向学前教育会员单位提供信息服务,组织系列活动,提升学前教育机构的社会形象。

6.完善学前教育监督机制。建立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加大各级行政部门、社会团体对学前教育的监督力度,鼓励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对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进行监督,举报违法办学行为。

(四)优化队伍,提高学前教育师资素质。

1.足额配备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幼儿园每班必须配备两教一保(两名教师和一名保育员),配齐保安、保健医生与财会人员。按照《印发广东省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府办〔2011〕30 号)精神,与编制、财政等部门研究核定我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并 5 按照岗位设置、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和核定的编制数,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民办幼儿园要根据办园规模,参照公办幼儿园岗位设置和教职工编制标准,足额配备各类人员。

2.构建师资队伍培训体系。在 2011~2012 两年时间内,对全区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开展岗位培训,全面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幼儿园教师岗位培训按照“分学历、分专业、分区域”的原则展开,2011 年培训大专以上学历的园长和教师,2012 年培训中专学历的园长和教师;期间分批开展保育员、保健员的岗位培训。到 2012 年底,幼儿园教师、保育员和保健员持证上岗率均达 100%。

3.加强幼儿园教师师德建设和学历达标建设。制定我区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标准,对幼儿园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的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加强幼儿园教师学历达标建设,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程度。研究在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开设学前教育大专班的可行性,积极探索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学历教师培养模式,提升幼儿园教师学历水平。

4.实施“名园长、名师工程”。每年评选出名园长、名师若干名,纳入区基础教育名校长、名师补贴范围,以此打造一批享誉全区乃至全省的名园长、名教师,对我区学前教育发展起积极的带头引领作用。

5.依法维护幼儿园教师权益。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我区幼儿园教师、职工最低收入标准,并制订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指导意见。完善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机制。落实为幼儿园教师、职工购买社会保险的责任。

(五)深入研究,着力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1.建立学前教育教研制度。成立区学前教育中心教研组,建立区教育局、镇(街道)教育局、幼儿园三级教研体系,强化学前教育教学、教研指导工作。

2.加强学前教育科学研究。2011 年底完成《顺德区在园幼儿行为规范指引研究》课题结题工作,推广培养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可行经验。与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合作,全面开展《顺德区学前教育发展模式研究》课题工作,在办园体制与配套政策、办园标准与管理体制、师资建设与保障机制、教育质量与评估标准四大领域深入研究,于 2012 年底完成课题结题工作,并出台系列研究成果。

3.努力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开展系列活动,明确全区幼儿园教育理念,督促幼儿园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基〔2001〕20 号)精神,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防止和纠正“保姆式”、“小学化”等错误的教育倾向,确保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4.完善帮扶结对制度。充分发挥优质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深入开展“园对园”、“结对子”活动,开展骨干教师送教下乡活动,实现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共享。

5.加强对外交流合作。与国内外先进地区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加强沟通协作,借鉴学前教育发展的先进理念与优秀经验,为我区学前教育发展注入新鲜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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