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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2 13:35:1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一、总

1、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劳务分包管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预防劳资纠纷,建立劳务用工的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当地政府颁布的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和集团公司管理文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所属的各分公司、项目部,以及分公司所属项目的劳务分包作业管理;

3、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是指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将所承接工程的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

4、公司劳务管理部负责各分公司、项目部的劳务分包管理,分公司负所属项目部内建筑劳务分包管理;

5、各分公司、项目部必须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不得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其它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或不具备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6、劳务分包企业承接的劳务作业,必须由自有作业人员完成,不得再行分包或转包。

二、劳务分包企业管理要求

1、劳务作业的劳务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根据集团公司管理文件,对劳务分包单位经评价合格后方能使用。

2、在承包范围内工程项目进行的劳务分包,使用的劳务分包单位必须经当地建委办理企业备案,方可进行劳务分包,劳务分包单位应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劳务分包单位的有关资料须在签订劳务合同前报集团劳务管理部;

3、劳务分包单位应做好以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1) 设立劳务项目管理机构,建立项目劳务管理体系,委派一名劳务项目负责人及劳动力管理员,配备与分包工程相适应的质量、安全和劳动用工等管理人员。

2) 制定确保劳务作业施工安全措施,组织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按项目部交底要求进行施工操作。及时对劳务分包作业施工进行自查、自评。

3) 组织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及普法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及检查工作,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4) 指定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不定期地对总承包企业提供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告知总承包企业。协助总承包企业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参与总承包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例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等活动。

5) 指定专职劳动力管理员对施工现场的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落

实项目用工管理。劳务分包单位与劳务作业人员签订好劳动合同,建立施工现场人员花名册台帐,人员花名册台帐做到动态管理。做好施工现场人员考勤、工资发放、劳资纠纷处理、工伤事故处理等工作;建立《全 员 入 场 登 记 表》(附件1)、《农民工考勤及工资清册》(附件2)等施工现场职工管理台帐,并将台帐报项目劳务管理机构备查,项目部留存资料并上报集团劳务管理部。

6) 向施工现场的职工发放“记工考勤册”,并指定考勤员,及时对职工的出勤按日统计,当日上报项目部,作为计算工资的原始凭证。劳务项目管理机构应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编制工资表。

7) 按劳动合同约定每月支付劳动者工资,工资月支付数额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月填报《农民工考勤及工资清册》。不得以工程款被拖欠、结算纠纷、垫资施工等理由克扣或拖欠劳动者工资。工资必须直接发放给劳动者本人,由本人签领;由他人代领的,必须有本人签字的书面委托书。

8) 劳务项目负责人负责劳务作业施工现场的管理。劳务作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负责两个以上劳务作业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4、集团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应对劳务分包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1)项目职责

1) 建立项目劳务管理体系,制订项目劳务纠纷群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项目部应对劳务分包监督管理,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劳务分包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施工项目的劳务分包管理全面负责;

2) 项目部必须使用经集团公司评价合格的劳务分包单位;

3)项目部必须在现场设置劳务承发包牌,在施工项目显著位置明示劳务分包企业名称、劳务项目负责人姓名、劳务分包范围及开工、完工日期等劳务分包信息,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4)项目部要提供劳务分包单位现场办公场所,把劳务项目负责人作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的成员,参加现场的安全生产例会。

5)项目部督促劳务分包单位及时建立完整的花名册台帐,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考勤制度,按时发放工资,监督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按日收集班组考勤表、按月收集出勤表、工资发放清单等相关资料并上报集团劳务管理部。对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经过培训的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活动。

6)项目部对劳务分包作业进行动态管理,按《劳务工作检查表》落实劳务管理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责令整改,加强管理。在劳务作业过程中,按公司《分包方考核表》对劳务企业进行月考核并将《分包方考核表》于每月25日报公司劳务管理部。 (2 )公司职责

1)公司应对项目部使用的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全面监督管理,每年年初应做好劳务分包单位评价的审报工作,对项目劳务作业分包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进行审核、盖章,公司劳务管理部协助劳务公司办理劳务合同备案手续,备案后将备案资料留存一份。

2)分公司根据集团公司整合体系《劳务分包控制程序》文件,按月对项目分包作业进行考核并报集团公司劳务管理部。

(3)集团公司每月对项目劳动用工管理进行全面检查,将检查情况以简报形式下发。集团公司每年在各单位对劳务作业绩效评价的基础上,结合每月的检查情况,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统一考核。

三、劳务过程控制管理

1、建立劳务资源库

1)在选择劳务公司前,公司、分公司劳务管理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及项目部到劳务公司所在地或在施工地进行考察;各分公司、项目部必须对劳务单位的业绩、人力资源、经济实力进行调查、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使用;选择劳务单位后,在施工过程中每月对劳务分包队伍进行考核,将考核情况上报公司劳务管理部,作为合格分包队伍的选择依据。

2)公司劳务管理部负责劳务资源库的建立及更新,将长期与公司合作且信誉良好的劳务单位纳入《合格分包一览表》,分支机构应、将长期合作伍或首次合作良好的分包队伍纳入到《合格分包一览表》并上报公司劳务管理部,各分支机构在选择劳务队伍时,优先选择《合格分包一览表》里的劳务队伍。如因劳务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合同履约差、民工闹事的,可向主管部门申请《分包方辞退报告》辞退劳务分包队伍,主管部门核实后将该劳务分包单位从《合格分包一览表》除名,永不录用;对于连续合作三年的优秀劳务合作伙伴,公司、分公司优先使用。

2、进场前要求

1)选定劳务分包企业后,劳务分包必须按集团公司要求提供劳

务企业相关资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公司劳务管理部协助劳务企业办理劳务备案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工程范围、建设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安全生产责任、文明施工要求、劳务分包价款数额、计价方式和标准及结算方式、劳务人员工资支付连带责任的内容、执行条件和期限、监控方式、分包人的现场作业和管理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计取劳保费用、生产环境、生活设施、作业条件等事项。将劳务合同记录在《分包合同台帐》上;

2)劳务企业,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3、要求劳务分包单位提供以下资质及资料;

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3)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附件);

4)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5)施工简历及近三年施工业绩证明;(政府主管部门出具) 6)施工生产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表,及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质量、生产、安全等)上岗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进场时要求人、证相符。

7)施工队长证件,必须是当地政府部门备案的有效证件。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在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前一周公司劳务管理部收集存档。

4、项目部在劳务队伍进场前必须签订劳务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要

求法人或法人委托人签订);

5、劳务分包办理完各种备案手续;

6、劳务队伍针对以上手续审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劳务队伍进场;

四、施工前要求

1、分包承包人带领所属管理人员进场,组织进场会议,由项目部根据公司要求签发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与劳务队伍签订进场安全施工协议书;

2、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向所承建项目委派管理人员,负责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人员的生产安排和工资发放等管理,接受我单位的协调和管理。

3、办理劳务队伍进场手续

1)分包队根据合同工期到项目部报人员进场计划;

2)进场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手续,包括《全 员 入 场 登 记 表》(附表1)、《施工机械设备进场验收记录》(附表4)、《施 工 机 械 设 备 台 帐》(附表5),项目安保部、物资部配合登记、验收;项目部每月25日上报公司劳务管理部备案;

3)项目部督促、监督劳务公司与其组织进场施工的所有劳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各分公司、项目部要收集劳动合同建档备案并建立人员花名册,办理《农民工实名制台账》(详见附表3),项目部每月25日将以上资料报公司劳务管理部;

4、各分公司、项目部要严格按照以上几条进行控制,集团公司劳务管理部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分公司、项目部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

将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五、施工过程管理

1、分包队伍进场后,项目部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生产制度,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各分公司、项目部要严格按合同工期对分包队伍进行监管,劳务分包队伍必须按合同工期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量;如因分包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分包单位必须承担其经济责任;项目部必须加强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控制,严格执行“三检制”,对不符合要求分包单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造成质量事故的将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

3、对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对劳务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每周对劳务人员进行一次核查,及时掌握劳务人员变动情况,公司劳务管理部将对项目部检查工作进行核查;

4、项目部要协调劳务企业各施工班组的各项工作,每月25日做好分包队伍的工程量统计工作,并要求签字认可;

5、项目部每月底须将劳务队伍的出勤表收集存档,监督劳务企业工人工资发放工作,同时收集工人工资表并张榜公示,项目部必须每月10日将出勤表、工人工资表上报公司劳务管理部;项目部专职劳动力管理员,每月对劳务队伍出勤人数与实名制备案施工人员人数的吻合情况进行检查。

6、劳务单位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管理,项目部定期对劳务单位生活区进行检查,确保现场安全、卫生;

7、项目部要严格控制分包单位的材料使用,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

根据生产需求进行领料,避免材料的浪费,如分包单位造成材料浪费现象,将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8、项目部必须对劳务队伍现场机械设备使用进行检查,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如因人为造成自有机械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分包单位承担其维修费用或照价赔偿;

六、退场时控制

1、根据劳务分包合同,项目部督促施工队完成约定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控制安排劳动力分批退场,项目部做好退场登记,详见《农民工撤场记录》(附表6)、《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附件7);由分包队领用使用的机械,使用完毕清理维护到位,归放到指定位置,与项目部办理交接与入库手续。

2、退场时,项目部根据给分包队伍办理的《施工机械设备台账》,检查分包队伍自有机械设备的退场工作;

七、财务结算办法

1、项目部按月(本月25日-下月25日)将已完的分部、分项或分段工程进行统计结算,同时按合同规定将应奖、应罚、应扣的金额数值,有理有据的归纳入当月的结算中;(未完工程纳入下月进行结算)

2、劳务单位每月25日将当月已完工程量结算单(人工费及其它各项费用应分别计算出数据)承报项目部,项目部报公司经营部审核,财务部按经营部审核完成工程量后依据合同条款支付劳务费用,当资金不充足时,需先行并注明支付工人工资;

3、工程竣工后,公司经营部组织项目部与劳务企业两月内办理完劳

务结算工作,财务部按劳务合同约定及结算结果支付劳务费用。

八、罚则

1、分公司、项目部对施工项目劳务用工管理不力,项目劳务用工未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造成项目用工混乱,导致民工工资纠纷投诉至政府有关部门的,公司劳务管理部责令限期处理,未及时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该单位负责,并对分公司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对项目部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因民工工资纠纷被新闻媒体曝光,给集团公司造成影响的,分公司、项目部处以100000元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本办法关于项目部上报公司劳务管理部相关资料必须按时上报并保证资料真实、有效,对于未按规定时间上报劳务管理资料的项目部,拖延1天处以1000元的罚款,公司劳务管理部查出资料弄虚作假的,将对项目部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3、分公司、项目部不得私自使用班组,经公司劳务部查出后将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4、公司劳务管理部对项目劳务用工进行检查,在核查施工人员与项目部所报资料信息不符时,将按每人次1000元处罚。

九、附

1、分公司、项目部对劳务用工管理要齐抓共管,分口把关,明确责任,对所有劳务分包单位、项目部进行广泛宣传,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本办法集团公司劳务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3、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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